漢朝在建立之初採取了哪些措施來穩固政權統治?

小林歷史觀


漢朝,全面承襲了秦朝的制度,但同時也有著自己的發展。

在政治上,漢朝初期實施郡國並行制,到了漢武帝時期頒佈了“推恩令”,削弱了各王國的實力,中央集權的政治體制得到加強。

在經濟上,統治者吸取了秦朝末年,勞動力流失而、導致的耕地荒蕪生產力被破壞的教訓。實施了一系列政策,使農業經濟得到了迅速恢復,甚至還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在文化上,在繼承秦朝文化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造完善。

可見漢朝,初期統治者為維護自己的統治,進行了全方面的改進升級 ,這些做法也使漢朝相比於秦朝來說,更有生命力。

一、漢朝為鞏固統治所採取的政治措施

(1)官吏制度

漢朝時期大致延續了秦朝時期的官吏制度,但在秦朝的基礎上,建立了更加適合專制主義的官制,這種政治體系為鞏固中央集權統治產生了重要的作用,並且影響著後世各朝代的官吏制度發展。

在漢朝建立初期,採取的是三公九卿制,三公就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他們分別負責,處理政務,協助軍事,負責監察。九卿則有更加細化的工作,所有官員中丞相地位最高,這種官吏制度構成了漢朝初期政治運行的主要形態。

在三公九卿的基礎上,漸漸形成了尚書檯制。漢成帝時期的御史大夫,地位和待遇與丞相平等,在職權上也不再是過去的副丞相,而是與丞相平起平坐的御史府。

漢朝初期的太尉是最高武將的稱呼之一,但並不是唯一的最高軍事長官。但到了漢武帝以後,太尉被改為大司馬,此後,太尉的權利堪比丞相,到了後期,太尉的政治地位和待遇與丞相相同,自此“三公”才達到權力的平衡。

漢朝時期的“三公”雖然位高祿厚,地位尊崇,但實權掌握在皇帝近臣尚書的手中,這就相當於掌握在皇帝手中。

(2)地方制度

漢朝初期,劉邦與項羽爭奪天下,在手下大臣的幫助下劉邦順利稱帝,為了籠絡人心,劉邦冊封了7個異性諸侯王,其中楚王韓信實力最為強大,隨後劉邦通過各種計謀,將實力強大的異姓諸侯全部誅滅,分封了九個劉氏王侯用來拱為中央統治。同時封列侯140位,用來獎勵功臣,在他死前,劉邦曾與大臣立下了“白馬誓言”,主張“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在地方上,漢朝沿襲了秦朝時的制度,推行郡縣制。各王國權力強大,在地方政治體系中設有三公九卿,除了丞相由中央政府任命以外,其他官職可由各地諸侯王自行任命。

漢武帝繼位後,為削弱地方勢力,實行了“推恩令”其中規定準許諸侯王除了嫡長子繼承王位外,將土地分封給其他的子嗣。並且漢武帝還常常對地方諸侯挑剔刁難,廢除爵位,在這種情況下,地方諸侯的實力大大被削弱。

此外,為避免地方勢力做大,漢武帝將全國財產超過300萬的富豪遷住到京師地區,由中央政府直接監控。同時全國被分為13部,每部設立刺史,對地方官員進行監督,刺史可直接上書彈劾官員。

二、漢朝為鞏固統治所採取的經濟措施

(1)重農抑商,以農為本

西漢初期,剛剛經歷過秦朝末年的戰亂,全國的農業經濟幾乎處於癱瘓狀態,當時全國總人口由秦朝末年的2000萬下降到了800萬,由於勞動力的損失,出現了很嚴重的土地無人耕種的狀況,漢高祖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使農民和土地重新結合起來。

首先,組織勞動力進行農業生產,政府組織軍隊中的士兵復員,免除這些士兵的徭役,鼓勵他們進行生產。

之後下令全國在戰亂中流亡或者是被賣到外地的人,回到自己的家鄉進行生產,最後政府規定那些曾經因為飢餓而把自己賣為奴隸的人,可轉為庶民,這個政策,讓當時成千上萬的奴隸獲得了自由。

在這些措施下,各地農民和軍隊中的勞動力重新回到了農業生產上,這些措施為之後農業生產的恢復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漢惠帝和呂后掌權時期,曾多次大赦天下。給農業生產提供了很多的勞動力,為農業經濟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漢景帝時期,依然存在勞動力缺乏農業生產緩慢的狀況,皇帝曾親自下田耕種,用自己的實際行動鼓勵人民發展農業生產。漢景帝的這種行為極大鼓勵了農民種田的積極性,使漢朝初期的農業得到了迅速發展,在他統治時期,漢朝已經出現了國富民足的繁榮景象。

在商業方面,漢初的統治者都採用了抑制打擊的措施,他們認為商業的發展必然會導致農民們捨本逐末。漢高祖在建立漢朝之後,規定商人需要另立戶籍,並且不準穿絲綢的衣服,不準騎馬,不準攜帶武器。可以說在各種方面都對商人進行了人身侮辱,到了漢惠帝和呂后時期,這些侮辱措施雖然放寬了,但依然規定商人子弟不學進朝做官。

(2)輕徭薄賦,休養生息

漢初的統治者深知天下安寧是發展農業經濟的首要前提,為了儘快恢復農業生產,劉邦在佔領“三秦”時就頒佈政策,鼓勵農民開荒種田,到了公元前199年,為了鼓勵生產,漢高祖下令凡是生下小孩的家庭可以免除兩年的徭役。公元前196年又規定,凡是進入蜀中漢中和關中定居的人民可終身免除徭役,之後又發展成世世代代免除徭役。除此之外在其他地方,也是採取輕徭薄賦的措施。

這些措施在當時促進了農業的發展,但是因為戰爭沒有結束,所以政策沒有普及到全國各地,只在劉邦直轄的地區得以實施,而其他的地區依然是按照秦朝時的稅率,直到漢惠帝即位,漢朝大局安定,這個稅率才全面推廣開來。

漢文帝時期繼續推行漢高祖的賦稅政策,並且還規定,凡是替政府向農民購買大量糧食的人,就可以進入朝廷做官。這個措施為軍隊提供了大量的軍糧,並且給農民增加了收入,使百姓生活富足 。

(3)倡導節儉,約法省禁

漢元帝十年劉邦在霸上時,就曾“約法三章”,禁止軍隊亂殺無辜,大肆掠奪,建國初期面對國家經濟困難的局面,為了減輕財政負擔,劉邦提出,通過對官吏俸祿官府費用的計算之後,再向百姓徵納付稅,避免徵稅過重。同時地方貴族徵收的賦稅作為個人的生活費用不用上繳國庫,這些措施減輕了當時百姓們的負擔,安定了民心。

漢惠帝和呂后統治時期,繼續貫徹了漢高祖,休養生息的政策,廢除了妖言令等罪名,國家迅速安定下來。漢文帝時期廢除了家族連坐制度,崇尚節儉,在他統治的23年裡,極其節儉,哪怕是身為皇帝身上都會有補丁,後宮的夫人也不會穿華美的衣裳。漢景帝時期,曾五次大赦天下,減輕法令,親自耕種田地,號召全天下的百姓勤儉節約。

三、漢朝為鞏固統治所採取的文化措施

歷史上的所有朝代誕生後都繼承了前一個朝代的文化,文化不會因為戰爭消失,不會因為改朝換代而滅亡,秦朝時的文化深深影響了漢朝初期文化的豐富和發展。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秦朝時期的集權主義,這種思想滲透到了漢朝政治文化的各個角落,並且還進行了加強。

同時,漢朝還對秦朝文化進行了全面的改革創新,漢朝時期對秦朝時期的嚴苛的法律,禁行了緩釋。

漢朝還將秦朝“大一統”的理念進行了升級,在秦朝“大一統”的封建政治經濟,文化,軍事制度上,構建“了大一統”的政治思想體系,其中最主要的體現就是反對諸侯分裂割據,加強中央集權,將思想統一於儒學之中,形成了“三綱五常”的倫理道德關係,社會人際關係趨於穩定和諧,這種政治理念被一直延續了下去,影響了中國幾千年的社會發展。

總結:

漢朝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在政治經濟文化各種方面都進行了改革升級,我們可以看出要想維護統治,必須要保證人民的利益。


舊時樓臺月


群國並行,內憂外患

在楚漢爭霸之中,項羽逆時代潮流,實行分封制。但由於其分配地區偏頗,導致各地起義,在這場起義之中。劉邦成功集結各路反對勢力,成功將項羽逼入絕境。最終項羽以"無顏再見江東父老"自刎烏江。於是劉邦就成為了漢朝的第一任皇帝,但因為各路反對勢力有巨大功勞,因此劉邦在漢初實行郡國並行制來穩住這些勢力。

因為劉邦不得不這麼做,千瘡百孔的社會已經再也經不起任何動盪了。漢初由於秦末天災和各地起義造成了原本就缺少糧食的老百姓,在戰亂之中還要被強行徵收糧食。以至於導致百姓食不飽的情況已是常態化,社會上吃人的現狀已經開始出現。大量的老百姓流離失所,淪為流民餓死街頭。

原本就處於積貧積弱的大漢王朝內部問題還沒有解決,外部騷擾又不斷髮生。秦末農民起義,楚漢爭霸這些戰爭使得眾人忙於權力的鬥爭遊戲之中而無暇顧及北方匈奴的侵擾。

就在此時,北方的匈奴看到了良機,不斷侵擾我國北部邊疆,以至於漢朝建立之初,由於國家處於窮困和人數缺乏階段,因此也無力與匈奴對抗,只能眼睜睜看著匈奴一次次侵擾和掠奪邊疆地區,這對於原本就貧窮的大漢王朝無異於是雪上加霜。

文景之治,七國禍亂

漢高祖劉邦也深知仿效分封必會造成中央政局的動盪,於是其採取剪除異姓王,分封同姓王的措施來加強中央集權。原本他以為"白馬之盟"可以解除這個分封制的弊端,於是其分封九個同姓王。沒想到的是在劉邦一死後,這些諸侯王就蠢蠢欲動。

在"無為而治"的政策之下,漢朝的經濟也有所發展,漢朝也不是那麼一擊即破的朝代了。這些諸侯掌控著七十幾個縣城,然而中央卻只控制了十幾個郡,而他們擁有著這七十幾個縣城的人民、土地和稅收,這對中央王朝產生了巨大的影響。

在這中央權力與地方權力日益激化的情形下,漢景帝決定採取晁蓋的建議——削藩。然而這就給了這些諸侯國一個起兵謀反的機會,他們以"清君側"的名義,發動叛亂。因此文帝殺掉了晁蓋,課其也於事無補。

最終漢文帝決定出徵平定七國的混亂,七國叛亂的平定使得漢景帝將官員的任命權和地方的行政權直接收歸中央,諸侯王也成為了有爵無權的貴族。此後,地方諸侯的國家相當於只是漢朝的地方郡縣而已。

武帝繼位,強力削藩

文景之治之後,漢朝的實力進一步增強。此刻漢武帝繼承祖制,繼續對藩國進行削弱的策略。於是漢武帝頒佈"推恩令",推恩令的推行使得地方諸侯不得不將自己的領土分封給自己的後人,因此領土就被分的越來越小。而地方領土的不斷縮小就意味著中央的土地被不斷擴展,這樣解決了大量的割據勢力。

同時早在漢文帝時就規定了每年八月在首都長安祭祀祖先時,諸侯王和列侯要根據自己所統領的藩國人數為依據來向中央獻黃金助祭。只要地方諸侯藩國人數每達千人就要貢金四兩,而餘數超過五百人的也就要貢金四兩,並且諸侯獻酎金時,皇帝親臨受金。

凡是發現黃金的分量或成色不足,則要受罰,諸侯王削縣,列侯免國。而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在祭祀宗廟時,繼續遵循漢文帝的制度要求獻酎金助祭。然而收到黃金之後,漢武帝卻以所獻黃金成色不好為藉口,直接廢除了諸侯106人,從此進一步削弱了割據勢力。

以至於王侯尚存,但只能"衣食稅租",不得過問封國的政事。也就出現了封土而不治民的歷史景象,中央藉此強化了對地方的統治。

內外朝制,強化皇權

漢武帝作為一代雄才大略的皇帝,除了徹底解決了地方割據分裂勢力。同時進一步削弱了相權,不斷強化了中央皇權。

漢武帝時期,其開始提拔一些身邊的年輕的親信大臣,通過升官的方式讓這些人成為皇帝在政務顧問,因此皇帝將國家大事開始與自己的親信商議,從而就忽略了原本應該在朝廷商議的朝臣。久而久之,在中央朝廷就開始逐漸形成了內外朝這種情況。

皇帝提拔的謀臣成為內朝的相關人員,這實際上就建立了除中央朝廷以外的非法定決策機構。而由丞相領導的文武百官雖然是法定一級的決策機構,但由於皇帝對相權的抑制使得其無法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從而使其處於被邊緣化的地位。內外朝的商議機構由於其處於不同辦公場所而被稱為內朝和外朝。

與此同時,漢武帝強化了其對軍權的控制。為了改變漢初軍隊分散,而首都卻無重兵把手的情況,漢武帝在中央設立常備軍。先設立羽林軍、天水軍等六軍;後來又加強訓練戰亡的軍人子弟,來加強中央常備軍的勢力,這也就開啟了歷代王朝存在的內重外輕的軍隊部署情況。此後,漢武帝掌握了一支強力的中央常備軍來鞏固自己的皇權統治。

從漢初到漢武帝時期,削弱地方割據勢力的鬥爭就從未消失,最終漢武帝將其結束。同時皇權與相權的鬥爭也開始越演越烈,漢武帝建立內外朝制度就是在加強皇權,削弱相權。同時其通過建立中央常備軍直接掌控了軍隊的控制權,形成了集軍政財於一體的強力君主。


霖霖歷史錄


漢初,由於經歷了秦末農民起義戰爭和楚漢爭霸戰爭,經濟凋敝,民不聊生,漢高祖劉邦在對匈奴作戰中失利,由漢臣賄賂單于焉支,才使得劉邦回到漢地。

在立國之初,漢朝統治者主要採取了以下措施:

在政治上,實行郡國並行制,郡國交錯,相互監督,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穩定漢初統治的積極作用。一直到武帝時,頒佈推恩令,逐漸分化諸侯國,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在經濟上,實行無為而治,一改秦法的嚴苛,降低政府稅收,使經濟得到恢復,人口增加。在武帝在位時實行了鹽鐵官營;

在文化上,採用黃老思想,推崇無為而治。在漢武帝時期由董仲舒博取百家之長,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在思想層面為加強君權創造了有利條件;

在外交上,經歷了北伐匈奴失敗後,漢朝採取對外和親的政策,使得前期得到了相對安全的發展階段,為武帝時期出兵匈奴奠定了基礎。

總體而言,漢初承襲了秦代的法制和一些基本國策,不斷的充實人口,恢復經濟,積極調節上層建築,最終成就了武帝時期橫掃漠北,遠征西域的功業。





史隅觀瀾


漢朝成立初期,中原大地經過多年的戰爭,經濟水平急劇下降,人口數量大量減少,如果不採取措施休養生息,只怕天下又會打亂,於是,漢初多位皇帝將恢復經濟作為漢朝的首要任務。

劉邦初建漢朝,接秦之弊,社會經濟殘破。劉邦及其大臣總結暴秦短命而亡的教訓,認為秦朝之所以失天下,“乃舉措暴政而用刑太極故也”,決定懲秦之失,改弦易轍。



劉邦在統治政策方面做出重大調整,廢止秦朝社會經濟軍事化政策,採取了“反秦之弊,與民休息”的政策,實施了一系列安定社會秩序、恢復社會經濟的措施:

一是組織軍隊官兵復員務農,“以有功勞行田宅”

根據官兵的功績大小、爵位高低,賜予他們數量不等的土地進行農業生產。這一政策解決了軍隊復員問題,使大量官兵轉化為擁有土地的農業勞動力,並優崇其地位,保護其權益,為農業經濟的恢復發展探尋了一條道路。



二是招撫流亡,“復故爵田宅”。下令因秦末戰亂而流亡山澤的人迴歸原籍,恢復他們原先的爵位和田宅。

這一政策使脫離農業生產的流民重新獲得了社會地位和土地財產,實現了勞動力與土地資源的重新結合,有力地安定了人們的生活。促進了農業生產。

三是釋放奴婢,“皆免為庶人”。下令將在秦末戰亂中因飢餓而賣身為奴婢者全部釋放為庶民。

此舉解放了一些身陷奴隸地位的勞動力,提高了其地位和身份,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社會矛盾。穩定了社會秩序。

四是輕稅薄賦,減輕負擔。

崇尚節儉節用,推行“量吏祿,度官用,以賦於民”的財政支出緊縮政策,實行“什五稅一”(即十五分之一)或“什一之稅”(即十分之一)的薄賦政策。更多地讓利於民,更多地讓民眾獲得經濟發展的實惠。

這些政策,很好地贏得了民心,穩定了社會秩序,實現了勞動力資源與土地資源的直接結合,提高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為恢復發展社會經濟奠定了堅實基礎,鞏固了新生的王朝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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