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咯!來咯!新修訂的《無錫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來咯!
“我們小區的物業費漲不漲價?”
“房屋不入住能不能減免物業費?”......
針對這些市民們最關心的問題,3月18日,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為大家一一解答!
● 物業收費有變化嗎?
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等級及標準沒有變動,依舊分為了七個等級。
那即將實施的新變化有哪些呢?
- 變化一 部分住戶免收電梯運行維護費
電梯到達起始層的住戶免收電梯運行維護費,將老《辦法》“可以減免”的非強制性規定改為強制性規定。
- 變化二 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
不再對裝修垃圾清運費、非機動車停放費、裝修人員出入證等制定收費標準,改為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雙方協商約定。
那麼裝修建築垃圾如何處置和收費呢?
裝修垃圾可以委託有資質的單位或物業企業進行處置,實行市場調節價,不再列入指導價範疇。
- 變化三 取消裝修電梯使用費項目
取消裝修電梯使用費項目,業主裝修時,使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的,以約定方式合理分攤併入電梯運行維護費。
空置房優惠政策
因省裡的新政取消了空置房優惠政策的條款,市民都比較關心“無錫空置房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打折優惠措施是否仍然實行?”
目前無錫保留了此項優惠政策:因業主原因未辦理入住手續,可與物業協商,按規定以70%繳納服務費。
《無錫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附:無錫市物業服務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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