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步入社會,別可憐任何人,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認同這句話嗎,為什麼?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人和低級動物的區別就是有感情知感恩分善惡內心深處總有一席柔軟之地碰觸時讓你淚流滿面深情款款!”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是別人的為人,你的評價,和你自己做人沒關係!一個人,在社會立,對家人你沒親情,對朋友你虛情假意,對同事你斤斤計較沒有團結協作精神,對陌生人見死不救,對整個社會冷漠無情!那你在這個世上註定就是一個與世隔絕孤獨人,你沒有親人沒有朋友和同事領導隔閡不如,遇伸手你冷眼旁觀,那你遇到困難別人也不會伸手,因為你不曾幫過別人,別人不幫你也正常!結果是你要麼把自己關起來不出門,要麼獨行江湖,風雨飄搖,孤零零站在那裡!請問你還怎麼活!人是群體動物,是社會大家庭的一份子,你想融入這個社會,首先你就得有奉獻精神,遇事你幫我我幫你,管他認識不認識,這個世界,正因為熱心善良的人多了才變得溫暖與正能量!眾人拾材火焰高就是這個道理吧!


淡泊俗塵紛擾未了


儘管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是有道理的!

我大姨是典型的農村婦女,天天都做的是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活,很苦,很累,所以導致得了不孕症,眼看同齡人的孩子都會打醬油了,大姨的內心煎熬啊,一天,大姨夫不管三七二十一抱養了一個女孩,就這樣養娃生涯開啟,倆口子從來不會拒絕女孩的任何要求,要星星不敢給月亮,一是因為寵孩子,二是怕同村人說閒話,畢竟是抱養的。女孩花錢大手大腳,不過大姨想健康快樂就好。到了女孩嫁人的年紀,找了一個不錯的人家,結果結婚沒幾天,女兒就回來了,說是不會做飯,大姨也沒說啥,從此女兒一年回自己家倆天,有了外孫還這樣,慢慢的應了那句老話,“女大不中留,留下結怨仇”。大姨一天天老了,也希望孩子孝順,但女兒不懂得感恩,動輒罵罵咧咧。

熟話說,孩子是家庭的未來,從小到大溺愛就等於殺子,所以大姨也算自食惡果吧!

真是可憐必有可恨之處。





baby皮蛋


我認同這句話,所有的一切都是自作自受

步入社會,在這個大千社會中我們能遇到各種形形色色的人,而有的人卻實很可憐,而更多的人雖然表面看起來很可憐,但那種可憐不值得去可憐,都是自己種下的因果,純屬自作自受。



我有一個朋友,白手起家,靠著夫妻二人的努力打拼,創立下了一片家業,住著洋房,開著豪車,活的瀟灑自在,簡直可以說是人生贏家,周圍的朋友都很羨慕他,都把他當作奮鬥的目標。

然而,這一切的美好生活的破碎,從他沾染上賭博開始,從剛開始的小打小鬧,到最後一擲千金的豪賭,從此踏上了一條不歸路。沉迷於賭博,輸的越多越是相信自己能贏回來,越賭越大,當入不敷出的時候也沒有想到收手,反而更是變本加厲。老婆以離婚相要挾,也拉不回浪子回頭,最後老婆也離婚了,車子也抵出去了,房子也賣掉了,最後,除了欠了一屁股債,變的一無所有,最後沒辦法回到了父母家裡。



每當聊到這位朋友的時候,我們都唏噓不已,都為他感到十分的惋惜,本來好好的一個家庭,別人眼中奮鬥的目標,短短几年的時間裡,差點活成了要流落街頭這種囧像。你說他可憐嗎?這純屬是自作自受,好好的日子不過,沉迷於賭博,把好好的一個家弄的妻離子散,這種人不值得去可憐,也不人會去可憐。



社會中任何可憐的人,都有我們不知道的原因造成了他的可憐,但這些原因大部分都是因為他自身的原因,自己種下的因,導致了最後收下的果,不值得我們去可憐。

正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平凡的沈子


本人親身經歷,二十年的朋友可以為了錢和你翻臉。平時不怎麼聯繫但是感覺我們關係還可以,打電話說要借錢,我說可以但是必須到時間就還的哪總。他對我發誓說沒問題,結果我把自己下個月的生活費都接給他了,我想反正到時候就還給我了也不耽誤什麼,我還是高估了自己在別人心裡的位置。結果大家想想,我沒有生活費是怎麼吃飯生活的?我打電話給他老婆,那傢伙不愧是大學生真特麼有文化,把不還錢的話說的理直氣壯,說如果他真的沒有能力還錢她會替他還錢,可是他現在有能力還錢,所以誰和你借錢你和誰要她不管,我去你媽要點臉行嗎?你們這種人不配做我朋友。都TM給我滾遠點。



二禿哥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講的不無道理,但人知常情,在不影響自身生活情況下該幫還得幫下,舉手之勞,不圖回報,圖個安心。

高中同學我就給他發了3塊錢,10多年過去了還要報答我。

2017年,我讀高一,那時應該應該是網吧最火爆的時候我們從鄉鎮來到縣城來讀書,離開了父母身邊,基本脫離了父母的管束,自控能力差的同學很多都沉迷於網絡遊戲,晚上等宿舍清點了人數熄燈就寢了,自己就偷爬院牆去網吧通宵上網玩遊戲,白天上課沒精神就睡覺,成績直線下滑是肯定的。我同桌也是網癮成性;父母給的生活費就省著拿去上網,到月底就啃饅頭,白米飯加青菜省著吃;錢都用去上網了,記得有一次月末最後一天是星期天,星期天下午和晚上學校不用上課,他就跟往常一樣,星期天上午上完課去食堂吃完飯就跑去上網了,一直到星期一回來上早自習,下了早自習他趴在桌子上睡覺,沒去吃飯,我吃完飯就順便幫他在超市旁邊買了

3個1塊錢1個的韭菜燒餅,來到教室,我就把燒餅遞給他,叫他趕緊吃,他直盯盯地看著我,那眼睛真是的彷彿看到了救命稻草一樣;我驚到了,怕他不好意思就去教室外面了。後來才知道,昨天晚上也沒吃飯,星期天給父母打過電話要生活費,只是父母也不知道他一點錢都沒有,星期一上午打錢過來的,導致早上也沒錢吃飯,性格又內向靦腆,我勸他不要去網吧,說多了脾氣還很大,衝我發脾氣叫我不要管;他如果兩餐沒吃還一晚上沒睡是什麼滋味也許只有他自己能感受的到,他自己後來聊天說肚子一大早就很痛,應該是胃裡面反酸導致的,多虧了我的這幾個餅,我自己到覺得很平常,沒放在心上。

遇到這種可憐人確實挺可恨的,自己作的確實沒辦法,但對自己無傷大雅的舉手之勞,我覺得還是幫下,誰要自己遇到呢?圖個安心吧。


閒人熊四正


這句話非常正確,我深有體會。我有一個親戚,文化水平低,也沒有什麼特長,長期混在親戚之間。今天吃這家,明天吃那家,靠走親訪友渡日。開始,大家都熱情招待,可一年來無數回,就煩人了。我笫一個站出來反對,走親訪友一年一次為佳,不能無事到處跑,一家有一家事,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他講不聽,仍我行我素,我想今後肯定會鬧矛盾的。小人真可恨!


劉承澤3


可憐之人為何可憐,因境遇。也許是家庭,也許是愛情,也許是事業,也許是性格,導致了ta的身上有所缺陷,值得人們同情。

與此同時,我們能看到ta身上的缺陷,能理解這些缺陷的由來和傷害,有的無傷大雅,但有的,能讓人厭惡至極,這給其他人帶來麻煩,就是可恨之處。

有個同學,說話口無遮攔,做事率性而為,不止一次給我造成了不小的麻煩。上個月,我的好基友過生日,因為是高三的學生,沒有準備請客吃飯的。本來計劃三個人小團體aa吃一頓,後來不知為什麼帶上了這個同學,在生日當天放學之前大肆宣揚我們四個人要去吃飯,然後班裡其他玩得還行男生直接炸了,因為本來就是最鐵的團體去吃了,根本就沒通知他們。

那節自修課,我忙著解釋了一整圈。此後,我有事便不會在他面前聲張。(這是最後一根稻草)我認定了,就算是危難關頭,這個人也一定是靠不住的。

這個同學本性不算差,也熱於助人。但我從他身上看到的是家庭的縮影,優質教育的缺失。對他的遭遇和所作所為,我完全能理解並表示同情,因為他的成長環境決定了他就是這樣一個人,但很抱歉,他某些行為觸及我的利益,主觀上我不會對他抱有太大的好感。


老帥


有人說“步入社會,別可憐任何人,因為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不完全認同,只能說有些可憐之人有可恨之處,就比如有的人家庭變故,變得精神失常,這些人很可憐。但是不可恨,每個人都有說不出的苦,你不是他,你真的不知道人家經歷了什麼。什麼是可憐又可恨的人,我來分享一個自己親身經歷的,幾年前,我在一間工廠打工,廠裡面有一個雜工,聲明是個正常人,他和老闆還是親戚關係,可是老闆從來不把他當人看,心情不好的時候對他又打又罵的,他辛辛苦苦工作一個月,一個月只有300塊工資,每10天老闆就給他一百塊錢,一百塊錢用完了也就兩三天的時間,之後就沒錢了,肚子餓了沒錢買東西吃,早餐也沒錢吃,生病了也沒錢看病,他看到我們宿舍裡的人有什麼吃的放著,他從來都是不問一聲就直接拿走了。你們說他可憐嗎?還是可恨?


黑了的小白


其實這句話並不能一概而論。有些人的可憐是因為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那麼這些人就是值得可憐的;而有些人的可憐完全就是裝出來的,這些人的可憐的讓人憎恨。

值得可憐之人也有可憐之處

近些年我們總會在網上看到一些出生嬰兒被拋棄的新聞,試問這些棄嬰犯了什麼錯?他們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沒有任何劣跡,還是一塵不染的狀態,就被無情的遺棄了,他們是真的讓人憐愛之人。還有那些因為家長的粗心大意而被拐騙得孩子,他們所遭受的待遇也是值得可憐的。在孩子的心裡,世界是美好的,但是不能因為一個無心之失或有心為之而讓他們提前接觸到這些不美好。



不值得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很多人明明很正常,卻偏要利用一些掩飾來偽裝自己,以博得別人的同情和關愛。這樣的人從內心就充滿陰暗,陰暗處滋生著噁心的細菌。但是表面上卻又如同常人,讓人無法立即識別。“綠茶婊”就類似於這種人,外表孱弱,讓人憐愛,但是幹出的事卻讓人跌破下巴,“不作就不會死”用在他們身上非常合適。這樣的可憐之人,就讓人非常厭惡和憎恨。


綜上所述,對於可憐之人,我們要區分類別和性質,該同情的我們要同情,該摒棄的我們也堅決不手軟。人心是最複雜的,我們不能以貌取人,徒有虛表的人大有所在。只有時間才是檢驗人格的唯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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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於平凡才是最不平凡


你好,誠邀。

這個問題可以根據“可憐人”來分為兩種情況。

①第一種,由社會的惡造成的“可憐人”。這個世界上有部分人的可憐與他們自身並無多大關係,比如被性侵的女孩,被拐賣的兒童,被殺人狂殺死的無辜人等等,他們的可憐與他們自身並無關係,請不要有“受害者有罪論”的思想。這群人的可憐是由社會的惡造成的,在這群人的身上“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是不成立的。



②第二種,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可憐”。比如我有一個健身教練,他已經四十歲了還沒有結婚,自己是初中學歷,還比較懶,當教練也很一般,然後有人幫他介紹對象,他的要求是女性身高要175,長得漂亮,身材火辣,研究生畢業等等一大串。我想在這群人身上,這句話是成立的。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的回答啦,你們怎麼看呢?歡迎評論,我們一起交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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