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不還錢,還躲到外地,有沒有什麼渠道能異地催收呢?

玩的就心機


如題所述,這種情況是非常常見。那麼是不是就沒有辦法了呢?也不盡然,完全靠一己之力進行催收,顯然會有很多的困難,耗費很多的精力與物力時間,但是可以採取一些其他的方法進行催收。

一是通過電話遠程催收。設法找到其的聯繫方式,或能夠聯繫到的人。通過電話進行遠程溝通催收。

二是通過專業的催收公司進行催收。專業的催收公司一般都有一定的手段方法。

第三,通過相關的司法機構進行催收。比如發律師函,到法院進行起訴。

第四其他。

其實在現實中,催收的關鍵並不在於是否找到人。關鍵的問題在於其是否擁有財產。因此積極的尋找其財產線索才是催收的重中之重。這也是欠款者的死穴。

因此應積極的尋找有關於其個人的財產,如房產,股份存款以及是否有抵押物,擔保人等信息,一旦發現相關線索應積極與司法機關聯繫。進行起訴保全財產。而司法機關一旦裁決其有還款義務,便會給其下達通知如果此時其仍然逃避拒不露面,不還款那麼相應的司法機關會查封其相關財產,甚至強制執行拍賣,並對其個人作出限制消費甚至採取相關的人身司法措施。

因此碰到債務人躲避的情況,不必驚慌。依法依規的對其進行催收即可。

還有一點很重要的事,所謂的老賴只是一個通俗的說法。具體的應該是指在債務人故意隱匿相關財產逃避相關責任的行為。簡單的講就是有還款能力而拒不還款。

在催收中還有另一種情況,及債務人欠款人沒有任何財產也沒有抵押與擔保,那麼碰到這種情況,找到找不到欠款人已經不重要,建議直接到到司法機關進行起訴,司法機關就會有一個裁決與備案,雖然當時不能執行,但以後其有還款能力時,可以及時的把相關裁決履行,使相關出借人的權益得到保障。


理財迦


“函電”討債法

是指債權人通過向債務人發送催款索款的信函、電報、傳真,或通過電話等簡易方式,以達到追回債款和清結債務的目的。

優點:經濟實用;免傷和氣,便於改善關係;作為應急手段,便於及時中斷時效;便於債權人收集和保存證據。

使用範圍:一直保持業務往來且關係較為密切的;債權債務關係明確且爭議不大或無爭議的;債權金額不大,且債務人有償還能力的;相距較遠,且交通不便,或債務人眾多,並相對分散;債權人意欲收集和保存確權書證。


聚寶普惠


俗話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在老賴的眼中,欠債不還,卻成了理所應當的事。生活中,一旦遇到讓人糟心的老賴,很少有債主知道,在老賴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等情況下,不僅仍有機會要回欠款,甚至還可以請欠債“大爺”去坐牢。


務實樂abc


我個人認為,你只想著催收,太耗費精力甚至財力,你還得生存。首先,你要是有證據,還是到法院,法官會慢慢給你找,但你還是經常與你的執行法官聯繫,他才會上心,法官可以給你提供人和財產的線索。其次,可以去六度信用那樣的平臺曝光,讓別人幫助你找。第三,最主要的,你自己不會放過任何一點消息,因為錢是你自己的。我一樣也是遇到老賴,我再給他一年的時間,再要不回來,我就得找專門討債的去找他,哪怕一半給了別人,我也得要,因為我恨借我錢的那個人,恨之入骨


1332565


曾經一家外地公司欠我130萬要了幾年無果,找到一家討債公司,談好給他們40%費用,人家一次性把104萬付給我,雖說費用高,但我塌馬實在跑夠了,比爛了強,省事。打官司時間耗不起還一次次受氣。


探長狄仁傑


小編真是貽笑大方,這麼嚴肅的問題居然用這麼不規範用語表達!

老賴是賴氏專有稱謂!見過有人拿老(你的姓)說事的嗎?

這種不文明,不禮貌,不道德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最高法院和新華社的相關規定!請馬上改正:用失信被執行人代替老賴一詞!


本人姓賴


強烈要求媒體棄用老賴一詞,使用詞語不規範!故意侮辱賴氏同胞人格尊嚴和情感!給國家添亂,為實現中華文化自信強國夢帶來不和諧的聲音!請改用“失信被執行人"代替老賴一詞!詳情請參考今年兩會期間最高法院的工作報告!


賴發強1


先搞清楚是不是老賴,有錢不還的才是老賴,沒錢拿啥還呢,沒錢即使有異地催收渠道又催啥呢?

如果真是老賴,走法律程序,先確定債權,然後找到本人,申請強制執行,找個厲害的律師去想辦法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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