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恆集團:關於《關仕傑,蘇凱林,甘偉忠訴本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糾紛》一案最新進展說明

同花順金融研究中心訊,中恆集團(600252)3月18日發佈公告,關於《關仕傑,蘇凱林,甘偉忠訴本公司轉讓子公司股權糾紛》一案,最新進度為結案,案件審判結果為原告勝訴。

本案中,原告是關仕傑,蘇凱林,甘偉忠,被告是廣西梧州中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恆集團在本次案件中所處角色為被告。

本案的基本情況如下:(一)案件的基本情況: 2012 年6 月9 日,廣西梧州中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以9 票全票審議通過《中恆集團關於轉讓全資子公司欽州北部灣房地產公司股權的議案》,同意公司通過協議方式將全資子公司欽州北部灣房地產公司的100%股權和欽州北部灣房地產公司名下所屬全部資產以85,000 萬元的價格轉讓予柳州市政工程集團,柳州市政工程集團以現金方式向中恆集團支付股權轉讓款。事項的情況詳見2012年6月12日《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公告。 原告就此事項與公司引起的糾紛,向梧州中級法院提起訴訟。 (二)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85000000元。 2.請求判令被告原告下列損失,計43039764元: (1)賠償短少的0.14畝土地價值為419985元(該價值暫時以4500元/平方米計算,實際價值以評估為準); (2)賠償欽州順達汽車修理廠拆遷補償款2570000元; (3)賠償61畝土地稅費5673000元; (4)賠償93畝土地置換差價及變更土地用途費用共計23340200元(其中土地差價15224700元、變更土地用途差價8115500元); (5)支付欽州市型鋼廠土地收儲費用7555220元; (6)賠償61畝拆遷補償款3481359元(該項費用包括現金補償1916000元+房屋安置補償1566359元)。 以上第1、第2項訴請金額共計128039764元。 3.請求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647203.23元(計算公式:128039764元×5.1%(1+40%)/360天×183天=4647203.23元,利息以128039764元為基數,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的利率5.1%上浮40%,自2015年6月2日暫計至2015年12月2日,其後的利息計算到被告支付完畢之日止)。 以上第一至第三項訴送請求金額總計:132686967.23元。 4.請求判令本案的所有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關於此案對公司的影響,公司表示,根據生效判決,將可能對公司造成18743063.12元損失。鑑於公司擬就該案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最終結果仍具有不確定性,目前公司暫時無法判斷對本期利潤及期後利潤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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