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跟不离有区别吗?

龚秀梅


【情感遇挫折@人生拐弯处】

离婚不离家,跟不离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答案绝对是肯定的,可是,导致离婚不离家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想应该有以下四种:

一是从法律上来说,你们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那就不用尽夫妻之间的义务,也无权过问和干涉另一方在外寻求刺激。你们是孩子的父母,只是对孩子的生活、学习、教育可以交流、引导、管控,其它的都将发生变化。

二是从情感上来说,也许有一方还对另一半有情感,想通过不离开慢慢去获得原谅,从而让他能重新接纳。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在采取这种拖延的战术中,积极主动的向好的方向改变,也许当初冲动的决定慢慢就会改观,又在孩子的作用下,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后复婚。有的有可能是考虑到孩子小或是在青春期,怕孩子一时接受不了,做出令人担忧的危险事情,毕竟孩子的成长事关重大,不能拿孩子开玩笑,到一定的时候告诉孩子,把危险的可能性将到最低。

三是从离家准备能力来说,夫妻之间只有一套房子,有可能要先暂住,去做好充分的买房、租房准备,如果经济实力不允许的条件下会住很长一段时间,这也是一个原因。

四是从社会影响来说,毕竟人是社会人,要顾忌面子和利益,顾及父母的感受等。离婚不是一件值得荣耀的事情,因为彼此不好过,过得不舒坦而离婚,但离婚面对的社会影响又不得不考虑,有的夫妻之间本是利益共同体,一旦外界知晓离婚的事,有可能利益就会受损,名誉也会受到影响。去年热度很高的电视剧《人民的民义》中,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和吴老师就是典型的离婚不离家,他们为了各自的利益和面子不得不捆绑一起,人前是夫妻,人后是合租伙伴。所以,为保全利益和颜面就只能掩人耳目——离婚不离家。

因此,离婚不离家,也许在孩子、父母、大众面前,看似你们还是一对,但夫妻之间的义务结束了,心理、情感、行为都变化了,以及各自的圈子也在发生变化。

就看究竟是哪一种原因,最终的结局只有两种:(1)和好复婚。(2)离开。


人生拐弯处


当然有区别了,我身边就有离婚不离家的例子,男的因为投资欠了很多外债,就逃跑了,女的不敢出家门,因为一出门就一大堆要债的在门口等着,有一天,这个女的拿出离婚证来:我跟他离婚了,他欠的债你们找他要,跟我没关系。债主也不在门口等候了。男的有时候还会偷偷回家过夜,离婚了,照样老婆孩子热炕头,不过这在法律上就应该叫“非法同居”吧。

还有的不离婚也不在一块生活。我们镇上有一个修电机的,从我认识他就是他一个人进进出出,我一直以为他是个光棍儿,后来听说他有老婆,也有闺女,老婆嫌他老实、没本事一直在外面打工,有时候过年也不回家,闺女也在外面找了对象,大叔提过离婚,他媳妇不跟他离,两个人就这么耗着,身份证上是“已婚”,却过着“单身”的生活。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这种看似不正常的状态却以它顽强的生命力存在着。


燕语话影视


要看属于哪种情况离婚的了。我和老公也是离婚不离家的,我们是因为老公做生意欠了太多债,然后离婚,老公把房子过户给我,以至于保住房子,有个家。在躲债,然后还债那些年里,他经常不在家的,我照顾家和孩子很是辛苦,很苦很苦,我们吵架很厉害,我常常以泪洗面,晚上常常不得入睡,还要工作。现在慢慢好了些,债还得差不多了,我们在原来的家一起生活着,感情比以前好,很少吵架。但是我始终没想复婚,我觉得,人到中年,看透很多事情,如果他爱这个家,爱我,一张结婚证也只是纸而已,如果不爱呢,那又没结婚证,很多繁琐的事就没那么麻烦去解决。好的时候,我们就这样一直恋爱下去吧。


00雨烟


离婚不离家跟不离婚有区别吗?一定是有区别的。离婚暂时不离家,那是因为有一些事情没有处理妥当,一旦处理好就会马上离开。

离婚了长期不离家,这种情况应该有几种情况:

1.冲动离婚,还想和好,双方心照不宣生活在一起。

2.留下来的一方不甘心想复合,另一方没答应,想复合的一方用各种理由留了下来。

3.一方或双方都享受这种婚姻的权利,而不履行婚姻的义务,各过各的,互不干涉。

不管哪种情况离婚不离家,跟不离婚的区别是很大的。

一,离婚了,在法律上已经不是一家人,出现任何问题不属于属于民事纠纷,不离婚属于家庭矛盾。

二,离婚了,对方在外面做什么都无权干涉,比如一方带异性朋友回家住,你也只能看着,因为你们已经离婚。但不离婚就完全不一样,对方就算想这样也不可能。

三,离婚了还在一起,避免不了有性生活的存在,这属于同居,愿意可以,不愿意不可以,甚至可以告强奸。不离婚只是没有很好履行婚姻的义务。

四,离婚了还在一起,财产是独立的,一方不管挣多少钱花多少钱,有多少财产,跟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不离婚属于共同财产,有共同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其实离婚不离家跟不离婚最大的不同在双方的心里上。离婚不离家不利于双方家庭的重组,就算想复合也可以先离开,让自己冷静的思考,当初为什么离婚,这段婚姻是否依然是自己想要,然后做决定。还有一些人觉得在一起就可以阻止对方再婚,这种想法太天真了,你们已经离婚了,只要对方愿意再婚,任何人用任何形式也是阻止不了的。


皓语课堂


同意离婚不离家的,我无法理解并且我认为是蠢。我提离婚的时候,我老公就提出离婚不离家。理由是维持和孩子的关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这特别荒谬!离婚,当儿戏吗?离婚是什么?离婚就是最大程度离开一个人的生活,不要用孩子做借口来谈什么亲情,友情,特别可笑!那还离什么婚?问问自己的内心,你同意没存着期盼?没存着和好?我认为同意离婚不离家至少有一方根本没有认识到什么是离婚,根本不想真正离开!从女性的角度来说,不离家,还要照顾家庭,外人看来你就是婚姻内的人,你敢再找?男人找着了,还告诉你,你管不着,你们已经离婚了!你纯粹给男性找下家,缓冲,和为他抚育后代做愚蠢的牺牲!所以要离婚就有个离婚的样子,不然就不要离,自己熬着!


想你的三里清风


看很多人说这是因为舍不得家,其实根据我做过和看过的案子,99%的离婚不离家的人理由很简单:经济条件所限,尤其是住房。

上半年刚做的一个离婚案,夫妻两个人只有一套住房,估价720万,贷款每月12000,两个人离婚后分割了房屋,谁都拿不出来钱给对方,卖房的话因为2个孩子,一个面临中考,一个还小,一人一个小孩都不宜折腾房子,只好离婚不离家,之后生活状态跟合租室友差不多。

其实离婚后不仅仅是法律关系上产生巨大的区别,比如财产、债务的分开,两个人夫妻互相扶养义务的终止,也不仅仅是道德义务上的变化,更多的是两个人心态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很难再像家人一样生活。我觉得再见是陌生人比较好。


一枚小律


离婚不离家,一般是指比较大的女人,离婚以后,回不到娘家,也不愿意再嫁就会留在家里,与孩子们一块生活。

女人在男家奋斗了大半辈子,生了崽,也创造了财富。因为某些原因离了婚,她也不愿意再找人家了,公公婆婆就会把她留下来,她也乐意留下来,与孩子一同生活,就会留下来,住在男方家里。

但是,住在男方家里,并不是仍然与原配同房而居,而是另居一室或与孩子们住在一起,分开生活的。

离婚不离家的女人的最终结果,如果男方没有结婚,可能会复婚。如果复不了婚,最终也是和原配葬在一起的。

现在的夫妻闹了离婚,房屋财产都分的很清,所以,女的都会带着自己的东西,拍屁股走人,与前夫再无瓜葛。所以现在就没有什么离婚不离家的事了




石韮花开放的季节


离婚不离家,跟不离有什么区别?区别肯定的有了,法律上已解除了夫妻关系;不再以夫妻名义在一室居住了;财产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已做了妥善解决;

离婚不离家的情况,多是有孩子,女方和公婆没有过节和矛盾,或者婆媳关系和睦融洽,多是因男方感情上发生变故,(往往是有了婚外情,而放弃原妻,或房屋,而净身出户),女方则离婚不离家,继续在婆家居住,抚养孩子。男方多数的应负担孩子的一定的抚养费,到孩子18岁时结束。

这样的情况不是很多,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的。我知道的就有两例,一个是邻村支书的儿子;另一个是我表妹。两例的故事情节如出一辙,都是男的常年在外工作干事业,有了小三,而和原配离婚的。

男方净身出户,和小三另建新巢。女的则和孩子在原家居住。其间也因有什么事见面,原则上是不再在一起居住了。(如果,当事人偶尔重温旧情那是另一回事了)。

表妹有一儿一女,现在两个孩子都上完学工作了,并都已结婚成家有了孩子。在家有孩子结婚等事宜时,原夫都参加其中,孩子们也仍以父母相称相待。表妹一直拉扯两个孩子,没有再嫁,除了夫妻生活这一样,其它一切正常,子孝妻贤,本身在城市生活,也算差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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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不离家,顾名思义就是两人领了离婚证,但是因种种原因其中一方不愿意搬出去。两个在法律上已经没有干系的人,仍然居住在一个屋檐下。只是各吃各的各睡各的,生活中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

造成离婚不离家的因素很多,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离婚时分割财产没有执行到位,为防止对方赖账,于是其中一方不愿意搬走。第二,离婚后其中一方暂时没有合适的居所,只得经过对方同意暂时居住。第三,冲动离婚心有不甘,担心对方很快领情人回家过夜,所以出尔反尔按兵不动。第四,习惯了家庭的氛围,舍不得孩子,更舍不得离开那个长久居住的窝。

无论出于何种客观原因,离婚不离家都是不道德的。因为藕断丝连只能继续无休止的伤害,这对于自己和对方都很不公平。既然离婚了就应该转身离开,便于双方尽快走出阴霾,重新开始另一段新的感情。



羚羊情感驿站


不但有区别,而且是有质的区别。

1、之所以要离婚,就是想自己想干吗就干吗,有个独立自主的自由身,谁都管不着你。包括你的收入与花费,甚至与其他异性怎样怎样,前任是不可以再加任何意见约束的。

2、不离家的原因有多种。其中最主要原因是迫于生活无着而不得不居住在一起。这在婚姻法解释中,是有规定的:

《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的帮助。《解释一》中单独强调指出,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另一方以金钱给予帮助的,容易理解。以个人所有的住房对另一方进行帮助的,难免会让人产生不同认识。立法未明确是以何种形式予以帮助,是临时居住权,还是长期居住权,还是彻底地将房屋的所有权都转移给生活困难者。根据立法的本意,并经过征求各方的意见,《解释一》中采取的是最大限度保护弱者的做法,规定了必要时可以将帮助者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生活有困难的被帮助之人。这样规定,会使那些本人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夫妻共同生活多年之后离婚了,但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很少或没有,实际情况又确实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3、婚姻是情感的结合产物,没了感情,就可能引发争吵,甚至升级为分居或离婚。因此,如果双方真的合不来,并且还有其他住所可以暂住,估计即使不离婚也一早就分居了,如果离婚,更不可能在一起生活的。

4、质的区别在于,

(1)离婚后就没了那合法XXOO的证件,强行XO是要判刑的。

(2)离婚而不离家,与异性合租有点类似。

只是异性合租,合租人未曾有过过激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相互依赖。

而离婚而不离家,前提是曾产生过不可调和的矛盾,出现过信任危机。

就算是为了小孩(当然,没小孩的也会离婚而不离家),双方对小孩的监护意见如果不统一,同样会出现各种新的矛盾,倒不如1人监护更利于小孩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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