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體上畫“衣服”,在大街上沒人發覺,是眼睛不好還是太逼真?

繪畫是古人傳承下來的文化精髓,一般認為,從古埃及和中國等東方文明古國發展起來的東方繪畫,與從古希臘、古羅馬發展起來的以歐洲為中心的西方繪畫,是世界上的兩大繪畫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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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這之前,繪畫可以追溯到32000年前,這些已知最古老的繪畫位於法國肖維巖洞。由紅赭石和黑色顏料作雕刻及繪畫,主題有馬、犀牛、獅子、水牛、猛獁象或是打獵歸來的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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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技術層面上來說,繪畫是一個以表面作為支撐面,再在其之上加上顏色的做法,那些表面可以是紙張或布,加顏色的工具可以通過畫筆、也可以通過刷子、海綿或是布條等,也可以運用軟件進行繪畫。

而從藝術用語的層面上來看,繪畫的意義包含了利用這種藝術行為再加上圖形、構圖及其他美學方法去達到畫家希望表達的概念及意思。

在沒有照相機和攝影機的古代,人們通過繪畫來記錄下美好的事物,這是一種文明的進步,也是思想的飛躍。而如今繪畫依然存在,而且備受追捧,其實已經上升為一種“藝術”,而不僅僅是記錄。

20世紀五六十年代,悄然在歐洲興起了一種現代藝術形態,叫做人體藝術。這種經藝術家親身加入,精心策劃而推出行為或事件,並通過與人交流,一步步發展,形成結果的過程,起初顯得格格不入。時間久了,大眾也就習慣了,至於是否從心底接受,還得看個人。

在身體上畫“衣服”,在大街上沒人發覺,是眼睛不好還是太逼真?


把行為藝術與繪畫結合起來,又堪稱一大創新,暫且就稱之為是新型的繪畫藝術吧。作畫的人追求“逼真”,最終搞出了“活物藝術”,簡單直白地說,就是直接在活生生的人體身上“作畫”。

這樣不但有真實軀體,還是有靈魂的“活物”,所以稱之為“活物藝術”。比較火的一種就是在身體上畫“衣服”,大搖大擺走在大街上沒人發覺,對於這種藝術到底是眼睛不好還是太逼真?

在全國各大“人體彩繪”上,模特身上會被畫上各種“以假亂真”的“衣服”,然後開始路演。一圈逛完之後竟然無人發覺她身上衣服的異樣,然後這種畫技就被稱之為“絕技”。

在美國也有一位畫家,將繪畫與服裝設計結合,在不穿衣服的人體上作畫,用的顏料也是很高檔的。把衣服畫好之後,見證奇蹟的時候就到了,到大街上去走一圈,沒有人發現,就表示成功。結果還真是沒有被認出來,這種考驗畫技的“藝術”還真是厲害了。

在身體上畫“衣服”,在大街上沒人發覺,是眼睛不好還是太逼真?


但是,這種藝術也是有條件限制的。試想一下,在驗證結果的時候,遇到大量出汗,或者遇到下雨時衣服掉色了怎麼辦?而且還不能劇烈運動,因為沒辦法對有些地方進行固定,左搖右晃直接就穿幫了。再者,繪畫用的顏料,多多少少對皮膚是有危害的。

這種行為藝術,其實並不能稱之為是“藝術品”,因為對於真正的藝術,人們是打心底去接受,去欣賞的。比如達芬奇的《蒙拉麗莎》,《最後的晚餐》等等,這些經過時間的洗禮之後,依然屹立在藝術的巔峰。

而反觀在人體上畫衣服,這種被宣稱為“活物藝術”的“逼真”繪畫,其實是自欺欺人罷了。只要視力正常,稍微有辨識能力的人,一眼就能看破。對於這種“一眼假”的粗劣畫技,不是沒人發覺,也不是大眾眼睛不好,而是根本就不好意思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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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在傳統思想保守的國度裡,這樣的藝術行為是很難被接受的。從最初藝術家行為藝術式的展示,到如今逐漸成為了一種商業性的藝術手段,其實在本質上,已經開始變味,畫技也變得越來越粗製濫造。

繪畫藝術,既然稱之為藝術,還是應該尊重古人的初衷,真正把“藝術”的價值體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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