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修河道功完之碑

敕修河道功完之碑為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敕修河道功完之碑


  明正統十三年(1448年),黃河於新鄉八柳村決口,洪水直衝張秋鎮(今屬山東陽穀縣),沙灣(今濮陽市臺前縣八里廟村南)一帶,運河河道被毀,南北漕運大動脈幾乎中斷,朝廷受到了很大的震動,先後派工部侍郎王永和、工部尚書石璞等治理沙灣河道,工程均失敗。景泰四年(1453年)十月,明代宗又任命徐有貞為都察院僉都御史,治理沙灣河道。徐有貞到沙灣後,對地形水勢進行了詳細查勘。最後集思廣益,開創性地提出了置水門、開支河、浚河道的治河三策。該方案得到朝廷批准後立即開始實施。徐有貞這次治河,採取了疏、塞、浚並舉的辦法,耗費物資數以萬計,運角河工五萬八千餘人,歷時近兩年,於景泰六年(1455年)七月完工。此後山東河患減少,漕運通暢。


  工程竣工後,徐有貞主持在當地(今八里廟村)修建了水河神祠,並親自撰文、書丹,在祠內立“敕修河道功完之碑”。該碑螭首,高0.91米,寬1米,厚0.3米。精雕二龍戲珠圖案,中間陽刻篆書“赦修河道功完之碑”。碑身高2.2米,寬0.95米,厚0.28米;四周刻有0.5米寬的陽刻雲霧圖案,書體為行楷,共31行,滿行75字。碑座為龜趺,高1米。碑文記載了治理河道的過程、用工、用料、建閘地點,是除水患興水利的經驗總結,為後代研究治黃史料。

  撰文及書丹出自徐有貞之手,書法挺拔秀麗,柔中帶剛,氣韻神采俱佳,有較高的書法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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