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廟治黃碑刻

八里廟治黃碑刻為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八里廟治黃碑刻2000年,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佈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據考證,明朝正統三年(公元1438年)黃河在新鄉八柳樹決口,洪水直衝張秋鎮,沙灣一帶運河河道被沖毀,南北漕運的大動脈失去了作用,朝廷先後派工部侍郎王永和、督御史洪英等治理河道長達七年均失敗而歸。

景泰四年(1453年)十月,代宗皇帝命徐有貞為左僉督御史,治理沙灣河道。徐任職後,到沙灣相度水勢,“逾濟、汶,沿衛及沁,循大河道,濮、範以還”,對地形進行實地勘查,最後採取了置水門、開支河、浚運道,“塞、疏、浚”並舉的治河三策,於景泰六年七月竣工,解除了沙灣漕運受阻之患。

河水北出濟漕而阿(東阿)鄄(鄄城)鄆(鄆城)曹(曹縣)間,出田百數千萬頃,山東河患少息,漕運恢復。

碑文記載了治理河道的過程,用工、用料、建閘數及建閘地點,是除害興利的經驗總結。碑的撰文及書丹均出於徐有貞之手,書法挺拔秀麗,柔中有剛,氣韻神采俱佳,有較高的書法藝術價值。

此碑是治黃史上的重大發現,是研究治理黃河與漕運並舉的珍貴資料,另有明代鎮水獸、鐵鼠各一,明代祭祀碑一通,清順治重修大河神祠碑一通,均為珍貴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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