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案之後,孫中山發起二次革命,民國從此成亂世

宋教仁遇刺後,國民黨內瀰漫著極度悲憤的情緒,大家都認為袁世凱是刺殺宋教仁的主使人,誓必報仇。但是在如何報仇的問題上,卻又意見不一。孫中山力主起兵討袁,然而當場只有戴季陶一人表示贊同;黃興則主張通過法律手段解決,這也是絕大多數人的意思。

黃興是在腥風血雨中鑄煉出來的革命派,他之所以主張慎重,不是因為膽怯,而是出於兩個方面的考慮:首先,孫中山說“若有兩師兵力,當親率問罪”,但當時的國民黨連兩師兵力都沒有,如此起兵,無異於以卵擊石。其次,此時已是民國,國民黨是國會的絕對多數黨,堂堂之陣,正正之旗,完全可以先訴諸法律,何必起兵打仗,若袁世凱公然撕毀法律,則將失去人心,屆時再打不遲。


宋教仁案之後,孫中山發起二次革命,民國從此成亂世


此事如果發生在歐美民主國家,也當然會訴諸法律,打一場舉世矚目的官司。

因此,國民黨先請江蘇都督程德全向國會要求組織特別法庭,以公審刺宋案,不想卻被國民黨籍的司法總長許世英駁回。許世英認為,訴訟應從地方法庭開始,不可越級,所謂組織特別法庭,為干涉司法獨立。許世英誠然是依法辦事,但也彰顯出國民黨內部的離心力,這種內耗為宋案的法律解決增加了阻力。

事實上,宋教仁的飛揚凌厲的性格,不惟在黨外結怨甚多,在黨內也有許多矛盾,陳其美和他早就不和,這幾乎人盡皆知。

孫中山要動武,首先號令國民黨的三個都督——安徽柏文蔚、江西李烈鈞和廣東胡漢民宣佈獨立,然而三督馬上覆電,自承無此實力。孫中山乃欲親自赴東京乞援於日本,聯日倒袁,這一冒天下之大不韙的想法,馬上被同志所否決。

孫中山無奈,只好派人在武漢進行地下破壞活動,不想被黎元洪破獲,國民黨員甯調元、熊越山等死難。這邊孫中山動武不成,那邊袁世凱卻已經揮師南下了。

此時,袁世凱已取得向六國銀行團交涉兩年之久的善後大借款,摺合兩億銀元。國會中的國民黨人當即表示反對,認為是非法借款,拒不承認。國民黨三督以及湖南都督譚延闓,也聯名通電錶示反對。然而,當外國記者問到袁世凱“當前中國最重要的問題是什麼”時,他回答道:“對內對外均以和平,此為最重要之事。”記者又問:“那麼為什麼國民黨要反對中央,揚言第二次革命呢?”

他答道:“這些人已有革命的習慣,而無建設的思想,也無實地經驗,不瞭解中國大勢。然而人民必然不會幫助他們。這些人大概有兩種:一種是已經取得政府酬報或官職而不滿意者,另一種是尚未取得政府酬報或官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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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凱對國民黨三督公然抗命十分不滿,他錢既到手,便馬上擴充軍備,準備內戰。孫中山等見此,自知不敵,又傾向於和平解決。素來親袁的汪精衛提出瞭解決辦法三條:一是推舉袁世凱為正式大總統;二是袁世凱在臨時大總統任期內不撤換都督;三是宋教仁案僅罪至洪述祖、應夔丞,不再往上追究。孫中山、黃興、蔡元培等均無異議。汪精衛便託張謇出面調和,不日得袁世凱復電雲:

自共和成立以來,待遇偉人,傾誠接納。即有以過於將順來相誚責,在所不顧,方謂敬人者人恆敬之耳。其依附偉人諸輩,氣焰燻灼,儼同貴胄,亦不惜屏聲忍氣,曲予優容。而經年以來,彼黨執拗,動輒罵人,肆意誣衊。凡與鄙人稍有情感者,莫不吹求痛擊,體無完膚。然且抱定不較之心,隱忍遷就,以冀其悔悟,非有所畏也。持以國計民生,不堪再憂,故降心相從耳。不意國會將開,黨爭激烈,適有變故,借為大題。北伐乍聞,逢人輒告;煽亂之使,日有所聞。以及軍事會議,暗殺分途,種種奇聞,現於滬上。調人絡繹,名曰維持,而暴烈進行,仍不住手。無非甘心鄙人,破壞民國。即不為一身計,寧不為一國計?為公為私,退無餘地,惟有行吾心之所安而已。倘偉人果肯真心息兵,我又何求不得!如佯謀下臺,實則猛進,人非至愚,誰肯受此。

電文中所說“偉人”,便是如今力主“北伐”的孫中山。孫中山明知實力不濟,卻公開揚言“若有兩師兵力,當率問罪”,在行動上卻又做不出任何部署,可謂毫無保密意識,視軍事行動如兒戲。但在袁世凱看來,孫中山雖不足懼,但國民黨三督卻不容小覷。因此,他雖聲稱可以息兵,但為自身安全考慮,則必須更換三督。


宋教仁案之後,孫中山發起二次革命,民國從此成亂世


不久,袁世凱即先後發佈了免去李烈鈞、胡漢民、柏文蔚都督職務的命令,國民黨始得同仇敵愾。7月上旬,孫中山在上海召開黨務會議,決定興師討袁,發動“二次革命”。

7月12日,李烈鈞在江西湖口打響了“二次革命”的第一槍,江西宣佈獨立。緊接著,江蘇、安徽、上海、廣東、福建、湖南、重慶相繼宣佈獨立。15日,黃興就任討袁軍總司令,加入戰團。而黎元洪則表示服從中央,遂使北洋軍可取道京漢路進攻江西、湖南。

由於實力懸殊,不出兩個月,“二次革命”即告失敗。具體而言,江西李烈鈞敗於段芝貴和李純,江蘇黃興敗於張勳和馮國璋,安徽柏文蔚敗於倪嗣沖和湯薌銘,上海陳其美敗於鄭汝成和劉冠雄,廣東陳炯明敗於龍濟光,重慶熊克武敗於胡景伊和唐繼堯,福建和湖南的獨立因內訌而終。

顯然,“二次革命”的失敗是因為實力懸殊,但國民黨方面缺乏良將也是事實。

北京方面稱“二次革命”為“癸丑之役”或“贛寧之役”,它對民國的政局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首先,國民黨要人亡命海外,國會因國民黨人被驅逐而名存實亡,革命局勢被打回辛亥革命前的原狀;其次,因本次戰爭的勝利,北洋軍中出現了幾個地方實力派,如張勳、馮國璋、倪嗣沖、李純、龍濟光等,都在袁世凱逝世後成為軍閥。

此時的袁世凱已視國民黨為頭號敵人,但他並未立刻解散國民黨,因為他需要國會選舉自己為正式大總統,若無國民黨,則國會也不復存在了。此時,北京國民黨部的負責人吳景濂和王正廷已被迫開除了黃興、陳其美以及“黨人三督”的黨籍。

然而到了總統選舉的環節,人心就不易駕馭了。按照《大總統選舉法》,總統選舉以選舉人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列席,用無記名投票方法,得票滿投票人數四分之三者當選,兩次投票無人當選時,就第二次得票較多者二人得之,以得票過投票之半者為當選。

結果,第一次投票的結果,與會七百五十九人,袁世凱得四百七十一票,黎元洪得一百五十一票,袁所得票未達總票數的四分之三,必須進入重選。

第二次投票,袁世凱得票略有增加,但仍不足法定票數。第三次投票是從袁世凱和黎元洪兩人之中決選,結果袁世凱得五百零七票,已過半數,遂成為民國乃至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依法選出的總統。

本次選舉不僅是完全依法進行的,確切地說,還是在對袁世凱十分不利的前提下進行的。由於“宋案”、“善後大借款”和“二次革命”的緣故,佔國會大多數的國民黨人對袁世凱顯然有了成見,但縱然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袁世凱仍然能當選總統,可見他的威望仍在,而國民黨的內部矛盾也暴露無遺。

然而此次選舉對袁世凱的打擊不小,當第二次投票後,出現他和黎元洪對決的形勢時,他十分緊張,繞室彷徨,搓手頓足,六神無主,直到第三次投票結束後才放下心來。他因此見識了民主的“可怕”,從此愈發要反其道而行之了。


宋教仁案之後,孫中山發起二次革命,民國從此成亂世


總統就職典禮安排在10月10日國慶節,與國慶紀念活動同時進行。參議院院長王家襄認為總統不是皇帝,應該背南向北,向議員宣誓,袁世凱則堅持要背北朝南,並將議員安排在東西兩向。經過激烈爭論,他仍不願改變初衷,最終只是把議員的位置調到背南朝北方面而已。

他宣讀的宣言書中,開篇即道:“此種政體(指共和政體),吾國四千年前已有雛形,本無足異。乃事權牽制,吾可進行,夙夜彷徨,難安寢饋。”令聽者面面相覷。足見其內心深處,始終未嘗接受共和。

任職典禮前,世界上承認中華民國的只有美國、秘魯、巴西三國;而典禮後,日本、奧地利、葡萄牙、西班牙、墨西哥、德國、俄國、意大利、法國、瑞典、英國、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等主要國家才次第承認並正式建交。中華民國看似有了些新朝氣象,但事實上,她已經進入了一個比清末更甚的亂世。

首先,辛亥革命的一大後果,便是打破了清朝封疆大吏“本省迴避”制度,本省人把持本省軍政,形成地方軍閥。由於辛亥革命中,各省多是由本省革命黨人領導本省革命,事成則被推為本省軍政長官。以袁世凱之強勢,上臺後也不得不承認現狀。

但是,這種現狀對中央而言是一大弊政,因為各省均以各種名義扣留國稅,中央財政因此毫無著落,最終不得不通過舉外債來度日。因此,國民黨人批評袁世凱的善後大借款,而事實上若易地而處,只怕除此之外別無善策。

袁世凱深知此弊,遂決意削藩,因此“黨人三督”通電反對“善後大借款”,恰恰撞到了槍口上。袁世凱免去這三省的都督後,又用不同的手段,先後免去了在“二次革命”中首鼠兩端的湖南譚延闓、浙江朱瑞、雲南蔡鍔、廣西岑春煊的都督職務。敲山震虎,至少在一段時間內,各省都督對中央的態度有了轉變,中央財政也略有好轉了。

蔡鍔的情況有所不同。袁世凱欣賞蔡鍔的才具,故欲延攬於麾下,以備革故鼎新之用。而蔡鍔素有大志,也不願僻居一隅,正好一拍即合。再者,蔡鍔是湖南人,在雲南都督的任上雖得擁戴,卻也不滿各省割據自保的現狀,終至羞與噲伍,瀟灑而去,也是一段佳話。

但當時的封疆大吏們,能如蔡鍔這樣志存高遠者又有幾人?如山西閻錫山、奉天張作霖等,袁世凱在世時還能小心伺候,等袁世凱一死,就擁兵自重,且要逐鹿中原了。因此,作為民國最大亂政的軍閥混戰,實際上在辛亥革命時已埋下伏筆了。

其次,袁世凱在依法當選後,便要毀掉這個對自己處處設限的《臨時約法》。按理,臨時大總統成為正式大總統,臨時政府成為正式政府,《臨時約法》自然也應代以正式的憲法。


宋教仁案之後,孫中山發起二次革命,民國從此成亂世


1913年10月,即他當選的當月,國會即制定出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完全的憲法《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亦稱《天壇憲法》。然而這個憲法,仍然是按照《臨時約法》的精神制定的,貫徹的仍然是責任內閣制的思想,仍然極大地掣肘著總統的權力。

袁世凱對此十分不滿,於是請出《臨時約法》為尚方寶劍,堅稱《天壇憲法》與《臨時約法》有諸多不符,乃決意廢止之,另行增修《臨時約法》。而增修的內容,自然大有文章可做。

從法律精神考量,宋教仁實可謂中華民國的精神象徵,他一夜之間草就的《臨時約法》,在民國最初十幾年內,成為民國正統的標誌之一。袁世凱戕害《臨時約法》,使民國的法理基礎被破壞殆盡,此後,《臨時約法》再未重見天日。而沒有憲法的垂範作用,民國就成為一個基本制度和法律極不健全的國家。

再次,順利當選後,他自然就要解散國民黨,殺害“亂黨暴徒”,以徹底解決這個第一勁敵。他於1913年11月4日發佈解散國民黨令,凡屬國民黨的中央和地方一切機關限令三日之內解散,國民黨籍的國會議員一律追繳議員證書和徽章,驅逐出會。

兩日之內,被驅逐的國民黨籍議員達四百三十八人之多,是國會總議員數(八百二十)的一半以上,國會從此不足召開會議的法定人數,事實上也就癱瘓了,其憲法會議和憲法起草委員會等下屬機構,也相應終止。次年1月10日,袁世凱發佈解散國會令,這個美國模式的國會,就此壽終正寢了。

“二次革命”失敗後,革命領袖們被迫流亡海外,重新開始辛亥革命前的艱苦創業,因此,將從此時開始的革命事業稱為“二次革命”,似乎更為貼切!兩年後,袁世凱真的背叛民國,稱帝改制,蔡鍔將軍發動了護國運動,國民黨才乘此東風,重返國內,並在西南和華南諸省站住了腳跟。


宋教仁案之後,孫中山發起二次革命,民國從此成亂世


袁世凱死後,北洋系的軍閥在內訌之餘,還在整體上與國民黨的政權呈對峙態勢。從1916年護國運動到1928年東北易幟,這十二年裡,中國實際上處於類似“南北朝”的分裂狀態。

《約法》廢置,軍閥混戰,南北分裂,外患頻仍,再加上農民起義和工人暴動,民國是一個不折不扣的亂世,而追溯這一切的源頭,未始不是宋教仁遇刺一案。宋教仁是《約法》之父,他既死難,《約法》的精神也就隨之而去了,亂臣賊子不復有畏懼之心,天下於是大亂。

向使當初,國民黨能調動國際國內、黨內黨外的一切力量,用法律手段來解決此案,興許會使民國走上一個依法而治的良性循環軌道,雖然也許只存在十分之一的可能性,但就算只為了給國人上一堂莊嚴的法律課,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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