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定向融資詳解


金交所定向融資詳解


“64號文”叫停金交所和互金平臺合作違法違規業務,實際上,基本切斷了金交所和互金平臺的合作。因此,一些金交所選擇瞄準相對高淨值客戶,又引入機構投資者,作為未來重要的資金端來源。

而且,浙江、江蘇等地出臺金交所監管辦法,也將合格投資者劃分成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與合格的自然人投資者兩類。

比如,去年9月初,浙江省金融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自然人投資者名下金融資產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投資經歷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業及相關工作經歷。金融資產包括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託計劃、保險產品、期貨權益等。

今年2月,江蘇省金融辦《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資產交易中心監管工作的通知》也對合規自然人投資者做了明確界定:“最近1年擁有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金融資產價值不低於50萬元,且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投資經歷或者2年以上金融行業及相關工作經歷的自然人”。


金融資產交易所(以下簡稱“金交所”)是由地方政府(省、市政府)批准設立的綜合性金融資產交易服務平臺,雖達不到上交所這樣證監會監管的級別,但是每一個成立都需要省級或計劃單列市金融辦批准,不是隨便可以成立的。此外,從股東來看,金交所的股東以各地方國資委為主,券商,大型集團和互聯網金融平臺等佔部分,整體實力雄厚。主要經營範圍包括經有關部門批准的金融資產和金融產品登記、交易和結算;其他金融創新產品的諮詢、開發、設計、服務、登記、交易和結算。金融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企業債、私募債、公司債、收益權轉讓類產品、理財計劃、企業直接融資類產品等。


定融的交易規則

一、交易結構


金交所定向融資詳解


二、交易流程

(一)主體入會

大多數金交所一般設會員制,無論掛牌方及投資者或其他參與交易的主體均應當入會。

融資方即掛牌方應先向金交所發起申請,提交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評級報告、財務報表等,申請成為金交所會員。

(二)准入審核

金交所審核掛牌方資質,綜合考量背景、評級、資金用途、還款能力及增信措施,決定是否准入並給出一定融資額度。

各個金交所的准入標準有較大差異。出於風險控制角度的考量,大多數平臺要求掛牌方評級AA或交易結構中有強擔保主體。

2018年經濟下行,資本市場頻頻暴雷。基於此,多數金交所對民營企業、兩高一剩行業、房地產企業嚴格控制,甚至禁止准入。實際上絕大多數掛牌方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這類融資平臺往往有較多的在建工程項目,包括基建、棚改、民生項目等,融資需求巨大。這也就是通常會在金交所做的政信類項目。

(三)簽約

掛牌方及相關主體簽署法律文本,聘請受託管理人及監管銀行。

(四)產品掛牌

金交所登記備案,發佈掛牌公告。

部分金交所在上會時,不要求掛牌方披露資金用途,資金走向難以把控。

(五)投資者認購

投資者根據金交所發佈的掛牌信息,辦理入會手續,簽署認購合同,完成資金交割。

(六)產品成立

金交所發佈定融產品成立公告,產品成立,開始起息。

(七)產品兌付

掛牌方按約付息,到期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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