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捅死2名防疫人員,被判死刑,犯罪情節極其惡劣

3月1日,雲南省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馬建國故意殺人一案並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建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審理查明,2月6日18:20許,馬建國駕駛車輛行至紅河縣石頭寨鄉某防疫卡點時,因對卡點工作人員張貴周持手機拍攝取證的行為不滿,遂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朝張貴周胸腹部連續捅刺,又向前來勸阻的卡點工作隊員李國民腹部進行捅刺,造成張貴周、李國民二人死亡。另據瞭解,馬建國出生於1996年,此前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我覺得這是一件小衝突,你馬建國不服眾管理人家肯定要拍照取證。就因為這點事就殺人,你還有人性嗎?判死刑,自作孽,不可活!這種人就要嚴懲不貸!

在這裡我想說現在有很多的人,總是很容易衝動,“衝動是魔鬼。一定要冷靜對待,要考慮法律後果

莫要讓自己的一時衝動害了別人,害了自己。


男子捅死2名防疫人員,被判死刑,犯罪情節極其惡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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