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檢察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洪湖市檢察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洪湖市檢察院指派檢察官周珣出庭支持公訴。


洪湖市檢察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經依法查明:

  2014年底到2015年2月,被告人劉某某、胡某甲通過被告人胡某乙先後糾集許某某、黃某某、萬某某、胡某某、塗某某、張某某及餘某某(均已判刑)等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非法拘禁2起、搶劫4起等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生活秩序和他人生命健康權、財產權、自由權。

洪湖市檢察院對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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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實現維護被告人合法權益和案件庭審效果雙贏,庭前準備階段,在公訴人、辯護人的共同見證下,3名被告人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法庭調查階段,被告人劉某某對被指控的搶劫事實中與被告人胡某乙存在事前共謀有異議,被告人胡某乙也對量刑的情節有異議。針對這一情況,公訴人依次對3名被告人進行針鋒相對訊問;舉證質證階段,靈活調整舉證順序和方法,對控辯雙方都沒有異議的犯罪事實部分綜合進行舉證,對雙方有異議的部分重點進行舉證,用一組組證據打垮被告人的僥倖心理;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進一步對證據證明力、相互之間的關係進行說理,條理清晰,並對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進行釋法說理,對認罪悔罪態度影響量刑進行利弊分析,對被告人之間的親情關係可能影響被告人的認知進行疏導。最後,3名被告人對公訴人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沒有異議,自願認罪認罰。陳述階段,被告人胡某甲還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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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案庭審過程不僅彰顯了法律的公正和威嚴,還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體現了檢察機關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堅定決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解讀:

  根據兩高一部《關於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惡勢力”犯罪集團,是指符合惡勢力全部認定條件,同時又符合犯罪集團法定條件的犯罪組織。其中,“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集團。犯罪集團是指3人以上為實施一次或多次犯罪,經事前通謀而建立的犯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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