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初一,李衛出生於江蘇豐縣一戶富裕人家,自幼便是富二代的李衛,並不喜歡讀書,很早就輟學沒讀了,這也導致李衛從小到大,大字不識幾個。

李衛成年後,家裡見他整日無所事事,於是便花錢給李衛買了一個員外郎,不久後,李衛就去朝廷擔任兵部員外郎,員外郎這個職位只是一個虛銜,所以很少有人能認真對待這份工作,大多都是敷衍了事而已。

但李衛卻與其他人不一樣,在任期間認真工作,從不敷衍,由於李衛在任時,表現出色,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李衛便被提拔為戶部郎中。

直到雍正皇帝繼位後,李衛又被提拔為雲南鹽驛道,此後李衛從最初擔任兵部員外郎一職,再到日後官居總督一職,成為封疆大吏,總共還不到十年,這升遷速度可謂是夠快的。

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李衛能從兵部員外郎一路高升到總督,在這期間少不了雍正皇帝的提攜,那麼雍正皇帝也明知李衛最初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還要重用他呢?

李衛為人剛正不阿

在李衛擔任戶部郎中的時候,李衛當時負責管理銀庫,李衛的頂頭上司是一位親王,這位親王為人愛財如命。

為了貪財,這位親王故意讓屬下,對於每次收繳上來的白銀,每千兩銀子都要額外收取十兩,這位親王還將這額外收取的十兩銀子,美曰其名成為庫平銀。

雖然戶部內也有不少人對這位親王收取所謂的“庫平銀”很不滿,但卻沒人敢得罪他,畢竟這位親王除了是自己的頂頭上司以外,還是一位皇親國戚,位高權重,那裡有人敢因為這些小事得罪他呀。

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別人不敢得罪,並不代表李衛也不敢得罪,李衛為人剛正不阿,根本看不慣這位親王的這種行為,曾多次上奏勸誡這位親王,這位親王不僅不聽,還多次訓斥李衛不要多管閒事,李衛見這位親王不知悔改。

便在戶部外面的走廊上放了一個大櫃子,上面寫著“某王贏錢”這四個大字,這個贏子,指的是非法收入,李衛這個方法,也讓這位親王在京城成為了笑柄,為此這位親王只好灰溜溜的取消所謂的庫平銀。

李衛這個舉動,也讓他名傳京城,畢竟身為一個小吏,敢得罪一個親王上司,李衛這個舉動可謂是非常了不起,為此雍正得知這個消息後,也開始留意起李衛這個人。

李衛能力出色

直到雍正登基之後,雍正皇帝便想試一下,李衛這個人到底是徒有虛名還是有真才實學,於是在雍正元年(1723年),雍正皇帝任命李衛為雲南鹽驛道。

誰也沒想到,前幾任雲南鹽驛道都做不到的事情,在李衛來到後,短短一年雲南私鹽走私的問題,就被李衛解決,李衛在雲南的顯赫政績,讓雍正皇帝對其更加看重。

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雍正二年(1724年)雍正皇帝任命李衛為雲南布政使,除了日常要主管全省的財政稅賦以外,李衛還要兼管鹽務,在任一年後,李衛依然沒有辜負雍正皇帝的期望。

李衛在任期間,從不收取鹽販子的賄賂,同時大力打擊私鹽走私,當時的李衛可謂是鹽販子的眼中釘、肉中刺,可想而知,李衛在鹽務管理方面上有多厲害。

浙江由於臨近兩淮鹽區,導致當地的私鹽販賣和走私盛行,而李衛在管理鹽務上,頗有天賦,雍正三年(1725年),李衛升任浙江總督,同時兼任兩浙鹽政使,仍然監管全省鹽務,李衛來到浙江後,並沒有第一時間打擊私鹽走私。

而是先深入民間暗中走訪,瞭解私鹽是如何製作和販賣,通過李衛多次暗中走訪,終於讓他查清楚這些私鹽的製作和販賣流程。

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隨後的李衛調集緝私隊伍,暗中前往沈氏鹽梟的老巢,在李衛的精密部署下,終於將這個擁有幾百名手下和多次挑釁官府的沈氏鹽梟一網打盡,自此官鹽在浙江的運銷一路暢通。

為了防止私鹽走私再次出現,李衛還在海寧縣設立官兵,讓其日夜輪流巡邏,同時嚴查私鹽販賣和走私。

常鎮道及京口將軍,軍標副將等官員督飭將吏水陸巡查,嚴防兩淮私鹽從鎮江府入侵浙鹽行銷區,以此保障浙鹽的銷路。與此同時,堅決打擊鹽梟的肆虐活動。

李衛隨後還命令常鎮道和京口將軍等諸多官員,要其派遣大量官兵日夜交替,巡查來往浙江和兩淮鹽區的水路的船隻,同時嚴查私鹽販賣和走私,在李衛的多方部署下,浙江私鹽的走私得到有力的遏制。

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雍正五年(1727年),李衛又升任為浙江總督,同時管巡撫事,李衛在浙江擔任總督時,除了嚴查私鹽走私以外,在修築海塘一事上,李衛也做了不少貢獻,海塘指的是:海堤,海堤用來抵禦海潮的重要屏障。

在修築海塘一事,李衛多次上奏朝廷,在朝廷的同意後,李衛利用打擊私鹽得來的資金,將其大部分資金用來修築海塘,為日後抵禦海潮,避免百姓財產損失,做了很大的貢獻。

除此之外,在清朝時期,由於文字獄盛行,雍正年間,由於浙江出現多次文字獄,雍正一時之間雷霆大怒,下令浙江文人參加科舉考試。

李衛的官職是花錢買的,為何雍正還要重用他呢?

為了恢復浙江的科舉資格,同時避免耽誤浙江文人參加科舉,擔任浙江總督的李衛,多次前往民間走訪,跟無數浙江文人交流,同時還將一些表現良好的文人記錄在案,一些表現不好的文人,李衛則是多次勸導和訓斥,讓其改正。

在李衛多次上奏朝廷,表明情況後,雍正皇帝念在李衛一番苦心的份上,最終還是恢復了浙江文人參加科舉的資格,也正是因為如此,李衛在浙江擔任總督時,受到了不少文人的愛戴。

李衛這個人既不愛財,為人也很有能力,多次替雍正皇帝分憂解難,自然會得到雍正皇帝的重用,直到乾隆三年(1738年)十月二十二日,李衛因病去世,享年51歲。

參考文獻:《清史稿·李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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