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李衛,字又玠,江南銅山人。他生於康熙二十六年,李衛家庭富有,為此他出錢捐了個監生資格。在康熙五十六年,李衛出任了兵部員外郎,兩年後又任戶部郎中。世宗(雍正)即位,授直隸驛傳道,還未赴任,又改雲南鹽驛道。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因為政績顯著,在雍正二年破格提拔雲南布政使,雍正三年任浙江巡撫,雍正四年兼理兩浙鹽政,在這期間他上疏:“浙江戶口繁多,米不敷食。請撥鹽政歸公銀十萬,委員赴四川採運減糶,款歸司庫;有餘,以修理城垣。”由此可見李衛還是為民辦實事的。其中最有名的是緝拿私鹽。清代劃分十幾個鹽區,浙江鹽區是其中之一,浙鹽在浙、蘇、皖、贛四省行銷。但清代體制僵化,在浙鹽區靠近兩淮鹽區的地方,不能買就近便宜的兩淮之鹽,只能吃價高的浙鹽,因此導致越區販私盛行,官鹽運銷不暢。李衛加強緝私隊伍力量,重點打擊具有強大組織的大鹽梟。沈氏是著名的鹽梟,其部下數百名,擁有大船數艘,經常擊敗官兵,走私氣焰非常囂張。李衛任用韓景琦,與沈氏鬥法,終於將其擒拿。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由於李衛的官是捐來的,並不是科舉出身,所以他大字不識幾個。師爺等人起草公文奏章,都要讀給他聽,有不合意的地方,他就口述修改,而且往往能切中問題要害,對此大家佩服得五體投地。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雍正五年,奉旨修海寧、海鹽、蕭山、錢塘、仁和諸縣境海塘。成就斐然,尋授浙江總督,管巡撫事。雍正六年當時江南盜賊出沒、橫行,李衛認為青樓妓女、酒坊茶肆等是“盜線”,不能禁絕,否則很難跟蹤盜賊。他或是命人喬裝改扮混入賊窩,或是令已歸誠的盜賊暗通情報,每次出擊時,李衛都將一錦囊交與將士,定能直搗賊巢,大獲全勝。李衛在浙江五年,蒞政開敏,令行禁止。社會治安大為改觀。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李衛對文人、對文化事業還是非常看重的。歷史上記載,他曾出錢修過浙江通志,建過書院,給在讀士子以豐厚的膏火錢。雍正年間,因浙江人發生多起文字獄,雍正一怒之下停止浙江士人參加科舉考試以作懲處,為儘早恢復鄉會試,時任浙江總督兼巡撫的李衛便經常深入下層,瞭解文士呼聲,調解各種矛盾;隨時跟蹤檢查受株連而未定罪文士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訓導,斥責改正;表現好的文士,將其事蹟一一記錄歸檔。過了一年,當朝廷派去的觀風整俗使王國棟看到這些檔案材料後,深為李衛的良苦用心而感動,為浙江人感恩悔過而高興。於是,和李衛同奏朝廷,替浙江文士說了許多好話。雍正帝一見奏摺大喜,很快就下令恢復了浙江文士的鄉會試。後來在李衛的努力下,雍正七年恢復了科考。第二年殿試的一甲3名,即狀元、榜眼、探花都被浙人取得,因此文人對李衛的印象都很好。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雍正十年,奉召任刑部尚書,授直隸總督,命提督以下並受節制。雍正十一年,李衛不顧忌戶部尚書兼步軍統領鄂爾泰的地位和眷寵均在自己之上,公開上書指參其弟鄂爾奇“壞法營私,紊制擾民,”使鄂爾奇被革職查辦。雍正十二年,他“疏發誠親王府護衛庫克與安州民爭淤地”;雍正十三年,他“疏劾總河帡藻貪劣”。所以,雍正對李衛的評價是“嘉許之懷,筆莫能罄。……非深悉朕衷,毫不瞻顧,安肯毅然直陳。” 當然,李衛也是一個“維吾爾族姑娘”滿頭小辮子缺點不少,諸如恃才傲物,對上司無禮,在自己的執事牌子書寫“欽用”,有時也接受禮物等。為此,雍正也曾多次告誡他“嗣後極宜謙恭持己,和平接物。川馬、古董之收受,俱當檢點。兩面‘欽用’牌,不可以已乎 是皆小人逞志之態,何須乃爾。其克慎毋忽。”並且很嚴肅的警告他“書雲習與性成,若不痛自刻責,未易改除。將來必以此受累,後悔何及 ”但是,這一些,都不足以影響雍正對李衛的信任。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原因何在 雍正在浙江總督程元章密參李衛離任後還干預浙江事務的奏子上批道:“李衛之粗率狂縱,人所共知者,何必介意。朕取其操守廉潔,勇敢任事,以挽回瞻顧因循,視國政如膜外之風耳。”可見,雍正有知人和用人之明。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乾隆元年,兼管直隸河道總督。三年病死,諡敏達。李衛識字不多,操守廉潔,任事勇敢。在浙江、直隸任內分別主持修撰《浙江通志》、《畿輔通志》。他的部分奏摺收在《硃批諭旨》中。

清、雍正朝之重臣——李衛

數年高宗(乾隆)南巡,見西湖花神廟衛自範像並及其妻妾,號“湖山神位”,諭曰:“衛仰借皇考恩眷,任性驕縱,初非公正純臣。託名立廟,甚為可異!”命撤像燬之。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源自網絡各家,清史稿列傳八十一、如有侵犯版權請告知,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