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湖廣總督,是清朝九大總督之一,正式官銜為:總督湖北湖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糧餉兼巡撫事

,簡稱:湖北湖南總督或兩湖總督。因湖南、湖北在明朝時同屬湖廣省,所以稱湖廣總督。乾隆十四年例授都察院右都御史,乾隆四十八年例授兵部尚書。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乾隆朝服畫像

順治元年起置湖廣總督,總督府駐武昌,康熙七年被廢,九年再次設置。康熙十九年,改川湖總督復為湖廣總督,還駐武昌。康熙二十六年,更名湖北湖南總督。光緒三十年起,歷任湖北湖南總督兼任湖北巡撫。

乾隆一朝,湖廣總督歷45任,更替比較頻繁,滿族大臣佔比較大。

第二十二任:李侍堯(1763年-1764年)

李侍堯(?一1788年),字欽齋,清朝乾隆時期大臣,漢軍鑲黃旗人,清朝戶部尚書李元亮之子,二等伯李永芳四世孫。乾隆初年以廕生的身份被授為印務章京,累遷至正藍旗漢軍副都統。 乾隆十七年(1752)調任為熱河副都統。乾隆二十年(1755)被提拔為工部侍郎,又調任戶部,之後又署理廣州將軍。曾彈劾前廣州將軍錫特庫廢弛馬政,並奏議定廣州滿洲、漢軍駐防官制的兵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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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二十功臣像贊-李侍堯】

乾隆二十一年(1756)署理兩廣總督,革除藩庫弊政,改革鑄幣制度。 乾隆二十四年(1759)李侍堯實授為兩廣總督,禁止外國商船長期逗留,嚴厲打擊走私。 乾隆二十六年(1761)李侍堯被召回京授為戶部尚書、正紅旗漢軍都統,襲爵勳舊佐領。 乾隆二十八年(1763)出任湖廣總督,平抑鹽價有功,加封加太子太保。

乾隆二十九年(1764)李侍堯再度調任兩廣總督,因薦人失察被降職,不久回京署理工部尚書。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又調署刑部。次年,第三次回到兩廣總督任上,襲二等昭信伯。 乾隆三十八年(1773)被授為武英殿大學士,仍留兩廣總督任上。 乾隆四十二年(1777)李侍堯軍機大臣兼職雲貴總督處理“緬甸遣越州民入關為諜案”。次年,加封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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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侍堯朝服畫像】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因貪縱營私,被判斬監候。 次年,李侍堯被授予三品頂戴隨阿桂平定甘肅蘇四十三叛亂,不久署理陝甘總督,加太子太保銜。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李侍堯因平定田五叛亂不力,被罷官,不久因翫忽職守被判斬監候。次年再此被赦免,並署理正黃旗漢軍都統,戶部尚書。

乾隆五十一年(1786)五月,李侍堯奉命署理湖廣總督,不久,即被實授。 乾隆五十三年(1788)臺灣林爽文起義被平定後,圖形紫光閣,位列前二十功臣。 同年十月病逝,諡恭毅。

第二十三任:吳達善(1764年-1766年)

吳達善(?—1771)瓜爾佳氏,字雨民,滿洲正紅旗人。乾隆元年(1736)進士,授戶部主事。累擢至工部侍郎、鑲紅旗滿洲副都統。乾隆二十年(1755)授甘肅巡撫。平定準噶爾時督運糧草有功,賞戴花翎,加封太子少保。四年後,吳達善取代黃廷桂為陝甘總督,不久改命楊應琚,遂以總督銜管巡撫事。因治河有功,以總督銜調任河南巡撫。後轉任雲貴總督,奏請雲貴駐兵加大鳥槍使用比例,並更改營制,不久兼署雲南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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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爾扈特部東歸路線】

乾隆二十九年(1764)調任湖廣總督,兼署湖北巡撫。兩年後,轉任陝甘總督,移民墾田,編裡分甲,清理刑獄。乾隆三十三年(1768)復調湖廣總督,兼署荊州將軍,曾同內閣學士富察善、侍郎錢維城赴貴州,審理貴州巡撫良卿、按察使高積徇私舞弊案;兩年後,兼署湖南巡撫。乾隆三十六年(1771)復調陝甘總督,奉命辦理土爾扈特部東歸事宜,吳達善料理周妥,受到乾隆嘉獎。以病乞解任,同年去世,贈太子太保,入祀賢良祠,賜祭葬,諡勤毅。

第二十四任:劉藻(1766年-1766年)

劉藻(1701年-1766)初名麟玉,字麟兆,山東鉅野人。雍正年間舉人,曾任觀城教諭。乾隆元年(1736),36歲的劉藻在山東巡撫嶽浚推薦下,詔試博學鴻詞,獲二等第三名,授翰林檢討。兩年後,奉特旨改名為劉藻,字贏海,號蘇村。乾隆四年(1739),遷任右中允侍讀,上書房行走,次年,授太常寺少卿轉右通政,不久升任左僉都御史。乾隆六年(1741)升任內閣學士,任順天鄉試正考官,同年12月,提督江蘇學政。兩年後,因高郵生員鬧賑,劉藻被降二級,授宗人府府丞。離任時,主動退還同僚饋贈黃金四百兩,受到朝廷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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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東巡圖】

乾隆十二年(1747)以母病為由辭官,特賞內閣學士銜。次年,乾隆東巡時,他迎駕至德州,受賜御詩一首。乾隆二十一年(1756)復起後,出任陝西布政使。次年,調任湖北布政使;不久,升為雲南巡撫。乾隆二十六年(1761),暫署雲南總督。兩年後,轉任貴州巡撫,因功加封太子太保。

乾隆31年(1766)正月,劉藻升任湖廣總督,劉藻雖然政務料理妥當,但卻擅長處理軍務,因謊報軍情被降補湖北巡撫,同年三月,自殺身亡。

第二十五任:定長(1766年-1768年)

定長(?—1768)伊爾根覺羅氏,兵部尚書喀爾吉善長子,滿洲正黃旗人。廕生出身,雍正十三年(1735)授內閣中書,乾隆三年(1738)升任侍讀。後外放任江南徐州知府。四遷至巡撫,歷任安徽、廣西、山西、貴州四省。在任貴州巡撫時,因上書朝廷為陝甘總督黃廷桂之子,黔西知州黃秉忠申請入祀名宦祠,遭乾隆降旨嚴斥。乾隆二十二年(1757)乾隆第二次南巡時,定長親求覲見,乾隆令其赴浙江看望父親,並賜詩褒獎,奉命署理雲貴總督,同尚書劉統勳赴雲南審理雲貴總督恆文貪貪墨案。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乾隆南巡圖】

同年六月,調任山西巡撫,未及之任,喀爾吉善去世,定長丁憂回籍。十一月,奉命以副都統銜,前往西路軍營督辦屯田,因辦事不力被革職留任。三年後,補兵部侍郎,次年升任福建巡撫。乾隆三十一年(1766)定長升任湖廣總督,因桂陽冤獄案,被以失察罪革職留任,後得到乾隆赦免,一年後因送兵過境違規使用竹兜,再次被革職留任,同樣得到赦免。兩年後,定長因病在湖廣總督任上去世,因署理湖廣總督高晉彈劾定長徇私,被罷卹典。

第二十六任:高晉(1768年-1768年)署理

高晉(1707-1778年)高佳氏,字昭德,滿洲鑲黃旗。涼州總兵高述明第四子、大學士高斌之侄、乾隆慧賢皇貴妃的堂兄弟。與叔叔高斌同列乾隆五督臣。高晉最初由山東泗水知縣,累遷至安徽布政使兼江寧織造。乾隆二十年(1755)擢安徽巡撫,兩年後,乾隆第二次南巡視河,命高晉協辦徐州黃河兩岸堤工,因功加封太子少傅。四年後,升任江南河道總督。乾隆二十七年(1762)加築京杭運河六閘,升任內大臣,次年,疏通河南興化引河,加封太子太傅。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高晉撰修的《南巡盛典圖》】

乾隆三十年(1765),遷兩江總督後,仍舊兼理南河。次年,因寬宥蘇州同知段成功縱僕擾民,遭到乾隆斥責。

乾隆三十三年(1768)署湖廣總督,併兼任荊州將軍。次年,兼署江蘇巡撫。兩年後,兼署漕運總督,並授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依舊留任兩江總督。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二月,高晉病逝於治河工地,時年71歲,賜祭葬,諡文端。高晉在治理安徽相山濉水假公濟私,謊稱此地“窮山惡水出刁民”阻止乾隆前去巡視,轉求乾隆賜御筆“惠我南黎”,此舉頗為後世詬病。

第二十七任:吳達善(1768年-1771年)

(參見第二十三任:吳達善)

第二十八任:富明安(1771年-1772年)

富明安(?-1772)富察氏,滿洲鑲紅旗人,刑部尚書哈山之子。乾隆元年(1736)授筆帖式,累遷戶部郎中。乾隆十一年(1746)授廣東惠潮嘉道,後歷任廣東高廉、糧驛,廣西蒼梧諸道,福建、廣西按察使。乾隆二十六年(1756)升任江西布政使。兩年後充任巴里坤辦事大臣。乾隆三十二年(1767)被彈劾奪官。復起後,署理山西布政使。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現存北京通州運河公園-富明安誥封碑】

一年後,護理山西巡撫。因劾雁平道時廷靄縱僕擾民有功,擢升山東巡撫。在任時開通五龍河、膠河引河,並疏通濬南、北支渠,並同時修治沂水、涑水、墨河、響水諸渠等,受到乾隆嘉獎:“知勤民之本”。

乾隆三十六年(1771)五月富明安調任湖廣總督,次年於任上病逝,贈太子太保,諡恭恪。

第二十九任:海明(1772年5月-1772年6月)

海明,滿洲正藍旗人,乾隆三十四年(1770)五月任江西巡撫,乾隆三十七年(1772)五月升任湖廣總督,六月二十日調任陝甘總督,未及赴任,於四日後病逝。

第三十任:富勒渾(1772年-1773年)

富勒渾,章佳氏,滿洲正藍旗。乾隆初年,富勒渾自舉人授內閣中書,累遷至戶部郎中。乾隆二十八年(1763)授山西冀寧道,後遷任山東按察使,不久因失察罪降至山西雁平道,再遷人浙江布政使。乾隆三十五年(1770)署理浙江巡撫。兩年後,調陝西巡撫,不久擢升湖廣總督,賜戴花翎。奉命審理四川總督阿爾泰貪墨案,後署理四川總督,為征討大小金川大家籌集糧草,不久實授。乾隆四十一年(1776)大小金川平定後,富勒渾復任湖廣總督;

次年,入京擔任禮部尚書;兩年後,調工部,並授鑲藍旗蒙古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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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勒渾任閩浙總督時奏摺】

乾隆四十四年(1779)第三次出任湖廣總督,

一年後,轉調閩浙,因對李侍堯案前後態度不一,未彈劾王亶望,徇私包庇下屬杭嘉湖道王燧,被拔去花翎,將為三品,授為河南巡撫。四十七年(1782)富勒渾治河有功,官復原品,復授閩浙總督。三年後,調任兩廣總督。因貪汙受賄,被下獄論斬,兩年後被釋放。次年,因臺灣總兵柴大紀案,富勒渾被以失察罪再度下獄,不久再度釋放。五十四年(1789)以翫忽職守罪,發配伊犁,次年釋回。嘉慶元年(1796)又被髮配熱河,當年釋回,不久去世。

第三十一任:陳輝祖(1772年-1773年)署理

陳輝祖(1732-1783)湖南祁陽(祁東)人,兩廣總督陳大受之子。乾隆二十年(1755)以廕生授戶部員外郎,後遷郎中。乾隆三十四年(1769)十二月,任廣西巡撫,曾奏請維修靈渠;兩年後,轉任湖北巡撫。乾隆三十七年(1772)十一月,陳輝祖兼署湖廣總督,曾與劉墉查勘湖北沔陽州衝潰堤工。乾隆四十四年(1779)陳輝祖轉任河南巡撫;次年年底,升任河東河道總督;不久,又改任江南河道總督。乾隆四十五年(1780)八月,陳輝祖暫署兩江總督,奉命與阿桂、富勒渾、李質穎勘視海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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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輝祖像】

乾隆四十六年(1781)初,陳輝祖轉任閩浙總督兼浙江巡撫,奉命督辦塘工。一年後,因其四弟陳嚴祖任甘肅理環縣知縣時,為王亶望貪汙案成員,陳輝祖受株連,降三品頂戴留任,罰交議罪銀三萬兩,次年被褫職逮問。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二月,因抄沒王亶望家時,以金換銀,牟利營私被賜自盡,時年52歲。

第三十二任:文綬(1773年-1776年)

文綬(?—1784)富察氏,滿洲鑲白旗人,山東巡撫國泰之父。雍正十三年(1735)自監生授內閣中書,兩遷為內閣侍讀。乾隆十一年(1746)授甘肅涼州知府,累遷山西布政使。三十一年(1766)因陽曲知縣段成功虧空案被株連,發配伊犁充軍,不久以授道銜充任哈密辦事大臣。兩年後,升任河南巡撫,未及赴任,又調任陝西巡撫。三十六年(1771)奉命署理陝甘總督,赴齊齊哈爾犒勞東歸的土爾扈特部,同年,升任四川總督,未赴任,轉授陝甘總督。在任屯田墾荒,令八旗駐兵設廠牧羊,並派兵協助朝廷征討金川。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文綬作序的《威遠縣誌》

次年,轉任四川總督。因袒護阿爾泰之子德布,被罷官奪官發配伊犁效力。乾隆三十八年(1773)文綬被釋回,以頭等侍衛輔佐富勒渾治軍。不久,授湖廣總督,仍署理四川總督。曾同富勒渾一起奏請為湖廣運糧商民授貢監職銜以抵運費。四十一年(1776)實授四川總督。四川盜匪橫行,文綬治匪不力,先後被湖廣總督舒常、湖南巡撫劉墉、貴州巡撫李本先,尚書周煌彈劾,四十六年(1781)文綬被奪官,再度發配伊犁效力。兩年後,被釋回,次年去世。

第三十三任:富勒渾(1776年-1777年)

(參見第三十任:富勒渾)

第三十四任:三寶(1777年-1779年)

三寶(?—1783)伊爾根覺羅氏,滿洲正紅旗人。乾隆四年(1739)翻譯進士,授內閣中書。襲世管佐領,遷內閣侍讀,上書房總師傅。乾隆十六年(1751)外放任湖北武昌驛鹽道。四年後返京補任戶部郎中。乾隆二十四年(1759)三寶因參與平定準噶爾叛亂有功,擢直隸布政使。兩年後,乾隆巡幸熱河,三寶因未修御道,被以道銜發往哈密充任辦事大臣。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乾隆皇帝在熱河行宮接受百官朝拜的景象】

乾隆二十九年(1764)復起,升任四川布政使,歷湖北、湖南、貴州三省。三十七年(1772)擢升山西巡撫。次年,移任浙江。四十二年(1777)擢湖廣總督,曾因任命將官時崇滿抑漢,受到乾隆斥責。兩年後,升任東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依舊督辦湖廣,後移任閩浙,將浙江老鹽倉以上皆柴塘改為石塘。乾隆四十五年(1780)返京入閣治事。兩年後,再次在上書房總師傅上行走。四十九年(1784)遂乾隆巡幸熱河,因病返京後不久去世,諡文敬。

第三十五任:圖思德(1779年-1779年)

圖思德(?—1779)愛新覺羅氏,清朝宗室,滿洲鑲黃旗人,初由諸生授光祿寺筆帖式,累遷至戶部員外郎,後外放任江南常鎮道,再升遷為貴州布政使。乾隆三十七年(1772)升任貴州巡撫,開採鉛礦,供應朝廷和各省鑄錢。兩年後,署理雲貴總督,奉命駐受永昌,鎮守中緬邊境。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不久,兼署雲南巡撫,圖思德認為緬網有臣服之意,遂奏請開通中緬互市,遭到乾隆斥責,不久率兵自永昌返回會城,乾隆嚴旨令其再赴永昌督辦邊防。乾隆四十二年(1777)緬王叩關納貢。乾隆以受降事重為由,令大學士阿桂赴雲南主持,並調李侍堯為雲貴總督,圖思德返回貴州巡撫任。

乾隆四十四年(1779)擢升湖廣總督,到任不久去世,賜祭葬,諡恭愨。

第三十六任:富勒渾(1779年-1780年)

(參見第三十任:富勒渾)

第三十七任:舒常(1780年-1784年)

舒常,舒穆魯氏,滿洲正白旗人,武英殿大學士舒赫德長子,禮部侍郎徐元夢玄孫,清朝大臣。始為侍衛。乾隆十九年(1754)舒赫德因私自移置已經投降的阿睦爾撒納妻子,被乾隆罷官並籍沒全家,舒常因此連坐,發配黑龍江披甲。及舒赫德召還為副都統,授舒常三等侍衛。乾隆二十二年(1757)已經升任兵部尚書的舒赫德因輔佐成袞紥布無功,再度獲罪,舒常遂再次被髮配黑龍江。次年二月,舒常釋還回京。後累遷至鑲藍旗護軍統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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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常父親舒赫德平定大小金川功臣贊像】

乾隆三十七年(1772)舒常以參贊大臣隨溫福徵大小金川。平定後,圖形紫光閣,與舒赫德並列平金川前五十功臣。乾隆四十二年(1777)舒赫德病逝,舒常入京治喪,被授工部侍郎。三年後,外放任貴州巡撫,乾隆四十五年(1780)遷任湖廣總督,四年後,調任兩廣總督,後入京為工部尚書。乾隆五十二年(1787)再度外放署理江西巡撫,不久復任湖廣總督,因荊州漢江決口,被罷官,轉授一等侍衛。後擢升都察院左都御史,改鑲黃旗蒙古都統。嘉慶初期,署刑、兵二部尚書。嘉慶三年(1798)病逝,諡恪靖。

第三十八任:特成額(1784年-1786年)

特成額(?-1796)鈕祜祿氏,滿洲鑲黃旗人,兩江總督策楞之子,一等公尹德之孫。乾隆二十一年(1756)策楞平定阿睦爾撒納時謊報軍情,特成額受株連,發配西安披甲。釋還後,自黏竿處拜唐阿升為三等侍衛。乾隆三十六年(1771)特成額奉命隨軍征討大金川土司索諾木。轉戰兩年,戰功彪炳,遂授貴州威寧鎮總兵。乾隆四十二年(1777)補豐升額缺,升為領侍衛內大臣,次年特成額升任禮部尚書,隨後外放任成都將軍,

四十九年(1784)正月任湖廣總督。次年,因賑濟災民有功,受到乾隆嘉獎:“不分畛域,得大臣體。”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乾隆五十年(1785)六月,移任雲貴總督,後被新任湖廣總督李侍堯彈劾在湖廣任賑災不力,引起民變,特成額被下獄,籍沒全家。不久釋放,以副都統銜充任烏什辦事大臣。後在湖廣貪汙案頻發,特成額因失察,屢被乾隆譴責,乾隆五十二年(1787)荊州漢江堤決,被判絞刑,被赦赦後,以頭等侍衛銜充任烏魯木齊辦事大臣。嘉慶元年(1796)自科布多參贊大臣授兵部侍郎,未及赴任,病逝。

第三十九任:畢沅(1786年-1786年)

畢沅(1730—1797)字纕蘅、秋帆,自號靈巖山人。江蘇鎮洋(太倉)人。早年曾拜沈德潛從學。乾隆十八年(1753)舉人,四年後,授內閣中書,後升任軍機章京。 乾隆二十五年(1760)畢沅狀元及第,被授予翰林院修撰。 乾隆三十年(1765)升翰林院侍讀學士。次年,遷左庶子,外放任甘肅鞏秦階道,曾隨陝甘總督明山出關堪查屯田。後調安肅道。乾隆三十五年(1770)授陝西按察使,因賑災有功,次年擢陝西布政使。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畢沅畫像】

乾隆三十八年(1773)擢升陝西巡撫。興修水利,治災得力 ,賞戴花翎。乾隆四十四年(1779)為母丁憂離任。 次年被奪情起復出任陝西巡撫。兩年後,畢沅先是平亂有功,被賞一品頂戴,後因治下州縣冒賑,被降為三品。乾隆四十八年(1783),復為一品頂戴。守喪期滿,實授陝西巡撫。次年,畢沅再度平定內亂,得到乾隆嘉獎。

五十年(1785)二月,調任河南巡撫,平抑糧價,疏通漕運乾隆,賞賜黃馬褂,擢湖廣總督。因在河南任上,殺官嫌犯遲遲沒有抓獲,不久,畢沅被降為陝西巡撫。 乾隆五十三年(1788)荊江決口,畢沅復為湖廣總督,奉命合龍決口。乾隆五十九年(1794),陝西安康、四川大寧(重慶巫溪)發生叛亂,傳言來自湖北,因此畢沅被貶為山東巡撫。

乾隆六十年(1795),再授湖廣總督。湖南苗人石三保造反,命赴常德、荊州督餉,克盡職守,賞戴花翎。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清·姚仔繪《畢尚書榮歸圖》】

嘉慶元年(1796)畢沅攻克當陽,授二等輕車都尉世職,不久擒獲石三保、吳半生、吳八月等人,及叛軍首領石柳鄧。嘉慶二年(1797)六月,畢沅手足麻木,嘉慶帝賜御藥“活絡丸”。七月,病逝軍中,享年67歲,詔贈太子太保。嘉慶四年(1799)太上皇乾隆駕崩,和珅隨即倒臺。畢沅因曾依附和珅,被嘉慶下令褫奪世職,籍沒家產。

第四十任:李侍堯(1786年-1787年)

(參見第二十二任任:李侍堯)

第四十一任:常青(1787年-1787年)

常青(?—1793)佟佳氏,滿洲正藍旗人,江西巡撫安圖之子。常青自寧郡王府長史累遷察哈爾都統,後歷任杭州、福州將軍。乾隆五十一年,署閩浙總督。不久實。十二月,臺灣天地會林爽文起義,攻陷彰化,知縣俞峻被殺死。常青檄水陸兵馬,平定叛軍。五十二年,林爽文在臺灣鎮總兵柴大紀堵剿下,遲遲受阻。不久乾隆令李侍堯接任閩浙總督,常青調任湖廣總督。林爽文圍攻臺灣府城,常青督軍御戰,俘獲大量叛軍;得旨嘉獎,賜雙眼孔雀翎。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林爽文起義形勢圖】

不久,畢沅調度失當,使平叛大軍屢屢失敗,被乾隆降旨嚴斥,同年八月,乾隆命福康安為將軍,率海蘭察等入臺征討林爽文。福康安抵臺後。常青改任福州將軍,負責善後,並令以將軍銜,戴單眼孔雀翎。亂平後,福康安劾柴大紀貪汙通敵,責常以失察罪,奪職,交福康安拘押。在福康安的辯護下,畢沅免除罪過,召入詣京師,署理鑲紅旗蒙古都統。五十四年,授禮部尚書、鑲藍旗漢軍都統。四年後,畢沅去世,諡恭簡。

第四十二任:舒常(1787年-1788年)

(參見第三十七任:舒常)

第四十三任:畢沅(1788年-1794年)

(參見第三十九任:畢沅)

第四十四任:福寧(1794年-1795年)

福寧(?-1814)伊爾根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初由兵部筆帖式累遷工部郎中,乾隆三十三年,外放甘肅平慶道,累遷至陝西布政使。五十五年,擢升湖北巡撫,不久調山東,治理衛河漕運。五十九年,調河南巡撫,不久擢升湖廣總督,捕獲白蓮教首領宋之清等人。次年,調任兩江。

清代歷任湖廣總督大事年表之乾隆朝(2)

【白蓮教起義領袖齊林、林聰兒、姚之富】

嘉慶元年,四川總督孫士毅病逝軍中,福寧接任,繼續進剿楚苗叛亂,兩年後因延誤軍機,福寧被褫職,罰銀四萬兩充餉;以副都統銜,負責四川軍需。四年,因督餉不力,濫殺俘虜,逮治論罪,發配新疆伊犁,五年,予三等侍衛,赴西藏充任辦事大臣。九年,召還入京,升任正白旗蒙古都統。十一年,以三品銜退休。十九年,福寧被追繳在西藏擅借的庫銀,以及在湖廣任內濫用軍需,因久不能繳完,被下獄,不久去世。

第四十五任:畢沅(1795年-1797年)

(參見第三十九任:畢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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