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每週問題答疑彙總表

1、問:政府採購服務項目甲方準備採購五年的服務,但是文件規定最多隻能簽訂三年,這種情況怎麼辦?針對這個項目先招標一個三年的,在招標一個二年的可以嗎?

答:1.甲方想殺人,法律規定殺人會坐牢。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不合法。102號令規定第二十四條 政府購買服務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過1年;在預算保障的前提下,對於購買內容相對固定、連續性強、經費來源穩定、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政府購買服務項目,可以簽訂履行期限不超過3年的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不可以2.你能保證後兩年內一定需要此服務或者及時需要,後兩年他也能中,依據浙江省文件第12條通過公開金正的政府採購方式確定的原項目承接主體服務期滿並通過驗收,績效評價好,服務對象滿意度高的,在年度預算能夠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原採購合同的約定續簽合同,但續簽的單次合同期限一般不得長於原採購合同的期限,且續簽次數最多不超過2次,累計時間最長不超過5年。

2、問:企業自採項目,如果要採購技術先進的進口設備,金額超限額,可以直接採用單一來源採購嗎?可以的話,依據是什麼呢?

答:自採項目即非法律強制管轄的範疇,那麼你想麼採就麼採,即我的地盤我作主,因此不要問可不可以,因為你永遠只會得到一個答案,可以.你該思考的是,我採用這種採購方式是否可行,是否合理,而不是合法。而是否合理,是否可行,取決於項目身身的屬性以及市場供求關係等多方面因素。國家都不管你了,因此你就自主即可,一切得看你企業的內控制度。

3、問:我想諮詢一下,我們需要招一個可研跟設計的標,可否一塊進行招標?

答:不可以,不合法。招標法對於招標是有前提條件規定的,條例第七條也作了規定,

4、問:可不可以一個公告裡分兩包呢?

答:需要做可研的項目,正常情況下會是政府投資的項目吧,這種項目,你都不能確定是否會獲得批准,更談不上後期的圖紙等東西了,你麼招?唯一倒是有文件規定,可以考慮先期開展的工作,比如勘察,這個倒是可以先搞,為什麼,因為詳細的地質勘察更有利於可研的科學性和針對性,原國計委9號令有規定。

5、問:可研不屬於招投標法規定的工程建設項目範圍吧?像政府投資高速可研怎麼搞。

答:1.您是想問可研屬不屬於16號令管轄範疇是吧?如果是非政府投資項目且屬非依法必招項目,你想麼搞都行。2.可研不屬於16號令管轄,歸屬政府採購。

6、問:可研和設計不能一起招的情況,我們這裡之前有個建委進場的項目,可研和設計加起來都沒有一百萬,問過地方建委,他們是同意把這兩個放在一起招的,請問這樣可以嗎?

答:可研是發改管的,初設是發改管的,你問住建部門沒用的,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可研是諮詢,初設也是諮詢,但此諮詢非彼諮詢,兩者需要的資質,人員技術要求等均不一樣。

7、問:我們是國有企業,準得採購非生產用辦公設備及辦公用品,標的金額100多萬元,請問是否可以企業自行招標,應該怎麼操作?

答:非法律強制管轄範疇,企業可自行選擇招標方式(國資委另有規定除外)

8、問:我們現在有一個設計與施工總承包的改造裝修項目(項目投資2000多萬元),招標人屬於事業單位,資金來自國家專項資金和地方財政預算,因為是改造裝修工程發改委不給重新立項,我想請問一下我們這個項目是按照政府採購項目招合適,還是按照建設工程招標合適?

答:按照工程類,走《招標投標法》。同時是否立項與是否依法必招是兩回事

9、問:工程施工招標要求市政資質,可不可以要求聯合體,兩傢俱有市政資質的單位組成聯合體?2.標底和控制價的區別是什麼呀,現在還有標底價嗎?

答:1.關鍵是你要求組建聯合體的目的是什麼?是否符合項目的特點和需求既然能同時施工,就可以劃分標段,與你是否組建聯合體無關,你想一下,如果你的本意是讓聯合體中標,然後聯合體成員各做一段,但是根據現在的法律,不得強制要求組建聯合體,這就意味著有可能是比如說象中建一局這樣的牛B企業中標,然後你還能讓兩家同時施工嗎,人家是一個,不是兩家,再說了,誰說一個公司就不可以分段施工?2.標底價就是要保密的,控制價是要公開的,兩者是不同的,既然能同時施工,就可以劃分標段,與你是否組建聯合體無關。

10、問:某國企去年年底通過招標代理公司進行了一個單一來源的談判。過後發現,代理公司把投標公司的名稱寫錯(寫的是投標公司的舊名稱,當時投標公司已經換成新名稱了,差好幾個字)。這個錯誤體現在網站招標公告和評標報告上。因為是單一來源,並沒有髮結果公示。

答:如果非依法必招的,法律本身不管,因此你改正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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