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長:慘遭滅門的丞相


文史 | 李善長:慘遭滅門的丞相

明朝的開國首相左丞相李善長,寬泛地說,也是一個文人。萬斯同《明史·李善長傳》說他“少有智計,習法家言,稍嫻文墨,策事多中”,是個稍通文墨的底層文人,精通法家權術,策劃謀略八九不離十。朱元璋把他比作輔佐劉邦的蕭何,是明朝開國元勳中權勢最為顯赫的人物。明初大封功臣,功勞最大的六人冊封公爵,其中五人都是戰功彪炳的武將:徐達、常遇春、李文忠、馮勝、鄧愈,唯獨李善長是沒有戰功的文官,卻排名第一——足見此公在朱元璋心目中的地位無人可以企及。

這樣的第一功臣,怎麼會有滅門之禍呢?且聽在下細細道來,品味仕途險惡中的個人命運。


李善長,字百室,濠州定遠人。朱元璋的軍隊打到滁州附近,前往投奔,向朱元璋指點迷津:秦末大亂,布衣出身的劉邦豁達大度,知人善任,用了五年時間成就帝業;現今天下土崩瓦解,你如果以劉邦為榜樣,天下指日可定。打下滁州,朱元璋提升他為參謀,成為了朱元璋的親信。隨著朱元璋勢力的發展,他的官職步步高昇。朱元章自封為吳王,李善長出任右相國,處理日常政務。朱元璋率領軍隊四處征討,命李善長留守,轉調軍餉,安定後方。朱元璋登上皇帝寶座,李善長以中書省左丞相主持政府日常事務,冊立后妃、太子、諸王,建立各種制度,事無鉅細,全權處置。朱元璋前往汴梁(開封)考察,特許李善長全權處理朝廷大事。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李善長以太師、左丞相的身份,封為韓國公,年俸四千石,還得到了皇帝賞賜的“免死鐵券”,可以免除自己“二死”、兒子“一死”。傳統戲劇中常常提到所謂“免死金牌”,並非捕風捉影,確有其事,不過明朝是一種鐵牌,上面不是幾個字,而是一篇短文:

朕起自草萊,提三尺劍,率眾數千,居群雄肘腋間,未有定期。而善長來謁轅門,傾心協謀,從渡大江。於是定居建業,威聲所至無不來附。一二十年間,集兵數十萬,東征西伐,日不暇給。爾獨守國,轉運糧儲,共給器仗,未嘗缺乏。況繁治劇,和輯軍民,無有怨謠之言。此上天以授朕,朕獨知之,其人人未必盡知也。昔者漢蕭何有饋餉之功,千載之下,人皆稱焉。比之與爾,蕭何未必過也。今天下一家,爾年已高,朕無以報爾,是用加爾爵祿,使爾子孫世世承襲。朕本疏愚,皆遵前代哲王之典禮,茲與爾誓:除逆謀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以報爾勳。

以皇帝的口氣稱讚李善長,和輯軍民,治理政務,功勞可以和漢朝蕭何相媲美,特賜免死鐵券。免死鐵券上最為關鍵的一句話:“除逆謀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可見所謂“免死”是有條件的,就是“逆謀不宥”——謀反罪不得免死。有了這一條,後來朱元璋處死李善長,就算不上出爾反爾、言而無信了。所有開國元勳的“免死鐵券”都有這一句話,可謂用心良苦,它可以使“免死”成為一句冠冕堂皇的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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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長)


宦海沉浮,世事難料。朱元璋在讚譽李善長功勞可以和蕭何相媲美的同時,已經在考慮取代他的人選了。原因就在於李善長的勢力過於膨脹,日益成為皇權的潛在威脅。為此朱元璋秘密召見劉基,商議左丞相人選問題。劉基雖然受到李善長排擠,仍出於公心,希望皇上不要撤換李善長,他提出的理由是:李善長是開國元勳,聲望卓著,能夠調和各方勢力;而且提出的人選—楊憲、汪廣洋、胡惟庸都不合適。朱元璋沒有接受劉基的建議。洪武四年,李善長以體面致仕的方式,交出了左丞相的權位。

李善長交出權位後逍遙度日,難道就可以像另一位開國元勳湯和那樣,得以善終了嗎?不一定。他不是湯和那樣寧靜淡泊的人,非常迷戀於權勢。《明史·李善長傳》對他有七個字的品評:“外寬和,內多忮刻。”所謂忮刻——嫉妒刻薄,必然和權勢糾葛在一起。

李善長畢竟是第一功臣,退休的待遇非他人可比。皇帝賞賜給他田地幾千畝,佃戶一千五百家,另有“守冢戶”(看守墳墓的專業戶)一百五十家,以及衛士二十家。還要他負責在鳳陽營建中都、修造宮殿。洪武七年,由於他的關係,弟弟李存義提升為太僕寺丞。洪武九年,他的兒子李祺,和皇帝的女兒臨安公主結婚,李祺成為駙馬都尉。

退休之後的李善長依然呼風喚雨,這很容易引來非議。御史大夫汪廣洋彈劾他“挾寵自恣”,舉出的事例卻比較膚淺:陛下日前龍體欠佳,將近十天不上朝,他不聞不問;他的兒子駙馬都尉李祺竟然六天不來朝見,被叫到殿前,還不認錯,實屬“大不敬”。結果,此彈劾使他受到處罰——削減歲祿一千四百石。這大概可以看作李善長命運轉折的一個信號。

洪武十三年,胡惟庸以“擅權植黨”罪被處死,株連一大批“胡黨”。不少大臣仰承皇帝旨意,紛紛請求處死“胡黨”分子李善長。出乎意料的是,朱元璋沒有接受這一請求,他解釋說:我當初起兵時,李善長前來投奔,說從此見天日了。那年我二十七歲,善長四十一歲。他是我初起時的股肱心腹,不忍心懲處。

平心而論,胡惟庸是李善長一手提拔起來的,也是他積極向皇帝推薦而升任左丞相的。胡惟庸處死後,追查下去,李善長自然難辭其咎,說他是“胡黨”,並非毫無根據。但是僅憑這一點,難以置他於死地。朱元璋在道題為《諭太師李善長》的敕文中這樣教訓昔日心目中的“蕭何”:

今卿年邁,故精力之為可期。不審為何,同小吏而枉功臣,而乃夤昏定擬詭語,符同朝奏,此非臣下之所當為。卿謀欺誑,法當斬首。然行賞有誓,爾當三免極刑。今無患矣,止削祿一千四百石。

朱元璋在大封功臣時,頒發給他的“免死鐵券”中,寫著皇帝的誓言:“爾免二死,子免一死”,加在一起,就是敕文中所說“爾當三免極刑”,因此,削奪歲祿一千四百石,以示警告。那麼罰了年薪以後,李善長真的“無患”了嗎?非也,朱元璋是在等待“罪狀”的升級。



洪武二十三年,即胡惟庸被殺十年以後,他的罪狀由“擅權植黨”升級為“通倭通虜”,也就是勾結日本、蒙古“謀反”。既然是“謀反”,規模一定不小,不是一個人幹得了的,肯定有一個龐大的“胡黨”,幕後主使人就是已經退休的李善長。

當然,所謂“謀反”云云完全是子虛烏有的。這一點,明史專家吳晗已經考證得非常清楚了。他1934年發表於《燕京學報》的長篇論文《胡惟庸黨案考》,結論十分明確:“在胡案初起時胡氏的罪狀只是擅權植黨,這條文拿來殺胡惟庸有餘,要用以牽蔓諸勳臣宿將卻未免小題大做。在事實上有替他製造罪狀的必要。明代的大患是南倭北虜,人臣的大罪是結黨謀叛,於是明太祖和他的秘書們便代替胡氏設想,巧為造作,弄一個不相干的從未到過北邊的江蘇人封績,叫他供出胡惟庸通元的事蹟,算作胡黨造反的罪狀。後來又覺得有破綻,便強替封績改籍為河南人,改身份為元遺臣,又叫他攀出李善長,引起第二次屠殺。一面又隨便揀一個黨獄中人林賢,捏造出一串事蹟,算作通倭。”

既然胡惟庸“謀反”的罪狀是虛構的,那麼李善長“串通胡惟庸謀反”,便成了無稽之談。可當時朝廷公佈的材料卻振振有詞,其一是李善長弟李存義的供詞,其二是李善長家奴盧仲謙的自首,都意在“證明”胡惟庸串通李善長謀反。這些毫無疑問是當時的特務機構錦衣衛按照皇帝旨意隨意炮製出來的後來編成了《昭示奸黨錄》,向全國公佈。錢謙益《太祖實錄辯證》曾引用《昭示奸黨錄》第二錄)一些供詞:“盧仲謙招雲:洪武九年秋,太師(李善長)令金火者引仲謙同儀仗戶耿子忠等往見丞相(胡惟庸),前去細柳營胡府門首。”又有“盧仲謙招雲:洪武二十一年仲謙到定遠看太師新善房子。仲謙跪說:‘別公侯家都蓋得整齊,大人如何不教蓋得氣象著?’太師說:‘房子雖蓋得好,知他可住得久遠?’仲謙說:‘大人有甚麼事?’太師說:‘你不見胡黨事至今不得靜辦,我家李四每又犯了,以此無心腸去整理。’”《明太祖實錄》與《明史·李善長傳》的有關文字,其源蓋出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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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


《明太祖實錄》這樣記載李善長與胡惟庸的謀反細節:太僕寺丞李存義是李善長之弟,也是胡惟庸女婿之父,因為姻親關係經常往來胡惟庸家,胡惟庸要他暗中遊說李善長一同起事。李善長聽後驚悸地說:你為何說這樣的話?這是要滅九族的。李存義恐懼而去,報告了胡惟庸。胡惟庸知道李善長一向貪婪,可以利誘,十多天以後,又派李存義去遊說道:一旦事變成功,就把淮西這塊地盤分封給你,讓你稱王。李善長有才能,又是衙門胥吏出身,計謀深巧,表面上佯驚不許,內心卻頗以為然,不過還想觀望,為子孫禍福考慮,嘆息道:我老了,由你們去搞吧!接到李存義的報告,胡惟庸大喜,親自去和李善長商量。李善長把他引進密室,屏退左右,密談良久。胡惟庸欣然告辭,立即指使林賢下海,邀請日本軍隊約期來會;又派遣元朝舊臣封績帶信給蒙古,請他們出兵接應。

《明史·李善長傳》所寫大同小異:皇帝命令逮捕李存義父子,嚴加審訊,牽連到李善長。供詞這樣說:胡惟庸有謀反的意圖,派李存義暗中遊說李善長,李善長驚詫道:你為何說這樣的話?一旦事機洩露,九族皆滅。胡惟庸又派李善長的朋友楊文裕去遊說:事成之後,讓你成為淮西王。李善長驚訝不許,卻頗為心動。胡惟庸親自前往遊說,李善長還是不許諾。過了一段時間,再派李存義勸說,李善長嘆息道:我老了,等我死後,你們自己去搞吧!李存義又告訴李善長:將軍藍玉出塞至捕魚兒海,俘虜了胡惟庸勾結蒙古的使者封績。李善長對以上這些情節隱瞞不報。

這些供詞一公佈,仰承帝意的御史們接二連三地彈劾李善長。李善長的家奴盧仲謙等人,在錦衣衛的威逼利誘下,也出來揭發李善長與胡惟庸“通賄賂,交私語”。

這樣一來,似乎鐵證如山,李善長已經有口難辯了。朱元璋終於發話:李善長身為元勳國戚知道胡惟庸“逆謀”而不揭發,狐疑觀望,首鼠兩端,大逆不道。皇帝親自定案:李善長串通胡惟庸謀反。定了“謀反”罪,先前頒發給他的“免死鐵券”也救不了命。因為那上面鐫刻的金字寫得明明白白:“除逆謀不宥,其餘若犯死罪,爾免二死,子免一死。”所為“逆謀”就是謀反,是不得免死的(即“不宥”)。

於是乎,七十七歲的李善長,和他的家屬七十餘人,被一併處死。唯獨例外的是,他的兒子李祺,因為妻子是皇帝的女兒(臨安公主),而倖免於難;李祺的兒子李芳、李茂也因此逃過一劫。受到株連的開國元勳有:吉安侯陸仲享、延安侯唐勝宗、平涼侯費聚、南雄侯趙庸、滎陽侯鄭遇春、宜春侯黃彬、河南侯陸聚、營陽侯楊璟、濟寧侯顧時等。



一年後,郎中王國用上書為李善長鳴冤。這份鳴冤狀子其實是由才子解縉起草的,題為《論韓國公冤事狀》,以雄辯的事實反駁“串通胡惟庸謀反”的結論。大意是說:李善長為陛下打天下,是勳臣第一,假使幫助胡惟庸成事,也不過是勳臣第一而已。他已經年邁,根本沒有精力,何苦如此!況且李善長一向“子事陛下”,“託骨肉,無纖芥之嫌”,“未有平居晏然,都無形跡,而忽起此謀者”。這一番話,說得朱元璋啞口無言,默認是枉殺。解縉也明白,已經殺了,鳴冤於事無補,只得退而求其次,“猶願陛下作戒於將來也!”為此他講了一句分量極重的話:“臣恐天下聞之,謂功如善長且如此,四方因之解體也。”大殺功臣必然導致臣下心寒,民心喪失。

朱元璋有何感想不得而知。他的太子朱標倒是有感想的,對父親說:殺人太多太濫,恐怕有傷朝廷和氣。第二天,朱元璋把一根長滿刺的樹幹扔在地上,要朱標撿起來,朱標面露難色。朱元璋乘機回答他昨天提出的問題:如果把樹幹上的刺除去,你就可以使用了;我現在誅殺功臣,是為你消除隱患。父與子的對話,流露了朱元璋內心的秘密。正如吳晗所說:“(明太祖)一方面深慮身後子懦孫弱,生怕和他並肩起事的一般功臣宿將不受制馭,因示意廷臣,有主張地施行一系列的大屠殺,胡案先起,繼以李案,晚年太子死復繼以藍案。”

明朝的官僚和御用學者,遵循為尊者諱的原則,提及李案時,極力替太祖高皇帝粉飾。嘉靖時的工部尚書雷禮就是一例,他編撰的《國朝列卿記》,對於李案的記述是這樣的:

(洪武)二十三年春,肅清逆黨,榜列勳臣五十七人,猶前善長。未幾,有以黨類為言者,詔勿問。御史復劾,今按得惟庸所遣封績往來沙漠私書,有善長手跡,大逆不道。不報。已,上不得已,下其從子佑伸獄。會善長家奴盧仲議發其事,上曰:“太師果有是耶?”廷臣訊責,得其實詩謎,上弗究。會有星變,其佔為大臣災,上疑之。是年五月十日,群臣復請正法,上曰:“法如是,為之奈何?”善長大慚曰:“臣誠負罪,無面目見百官矣。”乃撫遣歸,善長自縊,卒年七十七。御史解縉、虞部郎中王國用疏訟其冤,上命以禮葬之。

按照這種說法,朱元璋似乎並不相信有“大逆不道”的罪狀,對於大臣請求正法的奏疏,一再置之不理,不肯懲處李善長;最後是無可奈何地攤牌,李善長居然承認自己負罪,沒有面目見百官,自縊而死。如果相信雷禮的記述,朱元璋何錯之有?

看來追求歷史的真相,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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