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睡衣上班30天后,生活沒了儀式感

穿睡衣上班30天后,生活沒了儀式感


來源:物質生活參考(ID:物質生活參考)


這可能是我們有生以來穿睡衣時間最久的一個冬天。


為了過節做的髮型已經睡平,做的指甲和接的睫毛也早就掉光,唯有睡衣,至今忠實地守護著我們。


我們睡覺穿它、居家穿它。有時仗著戴著口罩誰也認不出誰,甚至穿著它出門倒垃圾、拿快遞。


當大規模居家辦公開啟後,睡衣更成了我們的戰袍。


01.


小孟已經放棄了營造上班的“儀式感”。


在她原本的想象中,在家上班的基本程序應該大致按以下計劃執行:按時起床、換掉睡衣、吃個早餐,然後端坐在書桌前,開啟一天的工作。


想象中一切都很美好,現實卻困難重重。


首先,沒有通勤打卡的緊箍咒,被窩變得萬分難以擺脫。其次,好容易掙扎著爬起來,頂著好幾天沒洗的頭,也基本喪失了把自己拾掇體面些的動力。


理想中精緻幹練的居家辦公職業女性,沒過兩天,已經無縫適應了窩在沙發上抱著電腦畫表做PPT。職場狀態一上身,即便穿著睡衣,也絲毫不影響和客戶撕X時的現場發揮。


“只要視頻會議沒有領導和客戶,我可以穿一禮拜睡衣。”小孟如此總結陳詞道。


當然,所有關於居家辦公的建議都在告誡我們:想專心工作,請先換掉睡衣。因為穿睡衣辦公很容易模糊工作和生活的界限、不利於集中注意力,還時刻誘惑我們回到床上。


但對大多數凡人來說,道理我們都懂,架不住睡衣實在舒服。於是有人創造性地找到了解決方案:置辦一套辦公專用睡衣,既滿足舒適度,又營造儀式感,兩全其美。


拿睡衣當職場戰袍的人顯然大有人在。在淘寶上,你甚至可以找到“商務睡衣”這樣正兒八經的商品描述——完美匹配在家辦公的需求。


在被動宅家的這兩個月裡,睡衣的功能可謂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開發。我們穿著它睡覺,穿著它上班,穿著它出門。又當家居服又當職業裝,重要性空前提高,一套睡衣也就顯得不太夠穿。


於是當服裝行業在疫情影響下生意清淡時,睡衣幾乎是一枝獨秀地逆市上揚。有銷量可證:淘寶上睡衣熱賣一直持續到2月中旬[1],拼多多2月19日公佈的則數據顯示,睡衣不但擠進了“宅家十大熱銷商品”榜單,而且比歷史同期銷量增加190%[1]。


穿睡衣上班30天后,生活沒了儀式感


這一方面是因為人們終日在家,需求的確旺盛;另一方面,恐怕也算是一種報復性消費:想買的要麼買不到(譬如口罩),要麼用不上(譬如換季新衣),而買睡衣具備充分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可以稍稍紓解無處排遣的購物慾。


當“外出不戴口罩呼吸自由”仍是奢望時,且讓我們小小地體會一把“在家穿睡衣自由”。


02.


在家中,睡衣怎麼穿都是自由。但一旦穿睡衣出門,就會變成一個社會話題。


一方認為,睡衣屬於居家穿著,帶有私密屬性,公共場合穿睡衣雖然不犯法,但至少不太文明。


另一方則認為,睡衣包裹得嚴嚴實實,既不有礙觀瞻,也非有傷風化,有哪裡不文明?


此話題還頗為敏感,搞不好就要上升到地域之爭,陷入網絡罵戰的汪洋大海。


其實話說回來,大多數地域之爭本質上都是現實問題。冬季沒有供暖的地方,誰也捨不得把好容易焐熱乎的睡衣脫下去,再用寶貴的體溫去焐熱新換上來的帶著潮氣和寒氣的衣服。南方冷系魔法攻擊,誰試誰哆嗦。


很多情況下,穿睡衣出門實屬無奈之舉。當大街上穿睡衣的人達到一定比例,似乎也就不以為怪。


上海或許是關於“睡衣文化”最有發言權的城市之一。早年間,上海街頭巷尾穿睡衣的人乃是一道獨特風景。但從1993年《新民晚報》發文提出“睡衣、睡裙莫上街”起,對於這種風俗的挑戰便愈演愈烈。


從2005年到2010年,滬上各大報紙關於“穿睡衣上街”的報道,多逾百篇。其中以2009年世博會前後為最甚:不光媒體呼籲,為了不讓居民穿睡衣出門,上海還組織了志願者做勸阻工作。


當時外國媒體也有不少報道,但他們的普遍反應卻並不是嘲笑穿睡衣上街不文明,反倒覺得是一種獨特的街頭文化,甚至有點羨慕,也想“像上海人一樣,穿著睡衣度過一天”[3]。


近些年,上海已經越來越少見穿睡衣出門的人,媒體也不再討論相關議題。“睡衣文化”因上海的弄堂生活而產生,當老舊居住房屋大量改造、消失時,也就失去了孕育它的土壤。


許多習俗皆是如此。它無法被強制改變,只能順其自然地興起或消失。像安徽宿州那樣用攝像頭畫面“曝光”穿睡衣出門的人,甚至附上其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的行為,只能讓人感受到權力被濫用的憤怒和恐懼。


穿睡衣上班30天后,生活沒了儀式感

↑為防止二次傳播造成傷害,本文做打碼處理。原圖未打碼


“睡衣文化”也非只在中國才有。人們是否擁有“出門穿睡衣自由”,乃是全世界都在爭論的話題。


2007年,阿聯酋的一個酋長國頒佈嚴格禁令,禁止政府工作人員穿睡衣上班。2010年,英國一家樂購超市禁止穿睡衣的顧客進入。2012年,美國路易斯安納州卡多教區頒佈禁令,禁止公共場合穿睡衣。伊利諾斯州還有個神奇的法令:穿睡衣釣魚違法。


之所以會有這些禁令,當然是因為已經有許多人在穿睡衣上班、逛街、釣魚——相比之下,我國人民尚屬剋制,起碼沒幾個人敢穿睡衣去上班。


當全世界都在討論睡衣究竟能不能穿出門時,不甘寂寞的時尚界又有了新說法:穿睡衣出街才時髦。


當然,能當時髦潮品穿的睡衣,肯定不是我們熟悉的純棉小碎花Hello Kitty款。經過時尚界改造過的睡衣,大多材質精良、版型講究,備受明星網紅們追捧。有一陣子,演唱會上不穿個睡衣,你都不好意思說自己是個歌手。


但睡衣畢竟是睡衣,想穿出範兒來,對身高長相氣場都有要求。我等凡人,不建議輕易嘗試。


03.


現代意義上的睡衣起源於19世紀,最初源頭來自印度服裝pyjama,是印度穆斯林穿著的一種寬鬆的長褲。隨著印度成為英國殖民地,這種服裝傳入歐洲,英文中的睡衣pajama一詞,即由此演化而來。


睡衣在平民階層的普遍流行還與第一次世界大戰有關:當時夜晚常有空襲,人們必須穿上睡衣睡覺,才能在緊急奔逃避難時有衣物蔽體禦寒[4]。


在文學和影視作品中,睡衣是出場率頗高的服裝,但通常也僅限於功能性道具,並不承載太多意義。在為數不多的“睡衣題材”電影中,《穿條紋睡衣的男孩》大概是最出類拔萃的一部。


電影以二戰為背景,主人公是八歲的小男孩布魯諾。他的父親是納粹軍官,看管在波蘭的集中營。幼小的布魯諾並不知道,自己居住在殺人地獄奧斯維辛集中營旁。偶爾看到穿著囚服的猶太人,他還以為他們穿的是條紋睡衣。


後來,布魯諾認識了一個穿著條紋睡衣的男孩,兩人成了朋友。為了幫朋友找失蹤的爸爸,布魯諾換上了“條紋睡衣”,偷偷爬進了集中營。結果,他也被當做集中營裡的猶太孩子,和朋友一起被送進了毒氣室,死於非命。


這是一部看過一遍就不忍再回顧的致鬱電影。囚服與條紋睡衣外表看上去如此相似,其間的隱喻不言而喻:在極端的環境下,普通人與受迫害的“罪人”之間,其實也只有一線之隔。


所幸,在絕大多數情況下,睡衣帶給人的聯想總是與溫暖、舒適、親密、放鬆聯繫在一起。睡衣成為居家辦公“戰袍”只是暫時的,它終究會慢慢退回到家居生活中。


到那時,我們也許會偶爾懷念一天24小時穿著睡衣的日子——畢竟,穿睡衣省錢。


[1] 譚偉婷:《睡衣冷,口紅熱:這份數據告訴我們該復工了》,《廣州日報》2月20日

[2] 吳蘊聰:《宅家十大熱銷產品,看看你買了嗎》,中國青年報客戶端2020年2月20日

[3] 李斤欠斤欠:《上海街頭睡衣興衰史》,上海市民生活指南微信公號2019年3月30日

[4] S. Zhang, "WWⅠ’s

Zepplin Bombings Popularized the Trend of 'Pyjamas'". Atlantic Magazine.


*頭圖購自視覺中國,其他圖片來自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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