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縣:健全“三項機制”嚴管村幹部

為著力解決基層幹部“無人可選、有人難選、標準不高”選人用人問題,日常監管不嚴、退出機制不暢等實際問題,近年來,臨縣依法依規強化制度建設,開列職責清單,健全個人檔案,全面健全“三項機制”,進一步純潔村幹部隊伍,提升村級黨組織組織力,推動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助推完勝脫貧攻堅。

健全村黨組織帶頭人選用機制,嚴把用人關卡。堅持“凡進必審”,把“講政治、守規矩、重品行、有本事、敢擔當”作為村幹部人選標準,嚴格落實9個“不得”、9個“不宜”,堅決將不符合條件的人選排除在外。全面落實村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備案管理制度,屆期內村黨組織書記調整時,先由鎮黨委政府考察、審核把關,再報紀委、組織、政法等9部門聯合審查,堅決把嚴人選政治關、能力關、法紀關、廉潔關。針對一些屢整屢犯的軟弱渙散村,嚴格落實不勝任、不稱職村幹部動態調整機制,選派一批機關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幹部到這部分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同時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和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

健全基層微權力監督機制,延伸監督觸角。堅持嚴在日常、抓在經常,全面落實“三務”公開制度,健全完善村黨支部決策機制、村民議事協商機制,推廣“村民微信群”等村級事務“陽光公開”監管平臺,推進村級事務即時公開,加強群眾對村級權力的有效監督。推行村級紀律員、監察員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三職合一”,落實辦公場所、工作經費和工作補助,調動村務監督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在保持駐村隊伍穩定的基礎上,建立縣級領導幹部和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包村制度,全面提升村級黨組織治理水平。

健全村幹部評價考核機制,激勵幹事創業。將村幹部工資與日常績效考核掛鉤,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進一步強化管理考核,堅持用四條硬標準來評價村工作、評價村幹部,充分發揮績效管理的“活水”效應。去年,將村“兩委”主幹崗位報酬平均提高到2.4萬元/年/人,採取基本報酬和績效報酬各佔50%方式發放,最大限度激發村幹部幹事創業熱情。受市級以上、縣級以上命名錶彰的“五個好”農村黨組織書記,分別每人每月享受正常崗位報酬2倍、1.5倍待遇,大大激發了全縣村幹部幹事創業活力。同時,針對一些屢整屢犯的軟弱渙散村,嚴格落實不勝任、不稱職村幹部動態調整機制,選派一批機關事業單位優秀黨員幹部到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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