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拿到房產證就萬事大吉,一定記得向開發商要回多收的“費用”


不是拿到房產證就萬事大吉,一定記得向開發商要回多收的“費用”

大家都清楚,購房花了那麼大一筆錢,說到底還是為了一本房產證,每個人都認為他們用錢買了房子就有房子的使用權,事實上,就算花了錢,頂多也只有居住的權利,只有擁有了房產證,才算是擁有房子的使用權。但是一些人可能不知道,光有房產證也是不夠的,除房產證外,還有一種東西叫做不動產權證,不少購房者根本無法區分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認為房子和不動產其實是一回事。

不是拿到房產證就萬事大吉,一定記得向開發商要回多收的“費用”

那麼,不動產證和房產證存在哪些區別呢?首先,不動產證包含了房產證,房產證有住建部發放,房主在獲得房產證之後,可以獲得房子的使用權,這是房主已發進行房屋佔有、買賣、使用的證件。而不動產證是由國土資源部發放的這就是我們說的新版房產證,但是房產證卻不能被稱為舊版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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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證和不動產證記載的信息也有所不同。房產證上的信息一般記錄的戶主的身份信息、房屋的面積大小、房屋所在位置等信息,但不動產權證不同,它所記錄的是房產證信息以及土地的使用權。現在相關部門正在鼓勵業主更換新的房產證,但它確實少見,一些舊的社區更是難以更換新的房產證。

不是拿到房產證就萬事大吉,一定記得向開發商要回多收的“費用”

購房者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時,還需要辦理抵押證書,購房者申請抵押證書之後才能申請不動產權書,辦理好不動產權證之後,有一些費用,購房者還不得不拿回。拿到房產證就結束了嗎?別忘了向開發商要回這幾筆錢。

不是拿到房產證就萬事大吉,一定記得向開發商要回多收的“費用”

因為當你交房的時候,房子需要向開發商支付一定的暖氣費,契稅,物業費,證件辦理費等費用,開發商在收取這些費用時,都是以最昂貴的費率收費。事實上,實際的費用並不是那麼多。但是,這筆錢一旦進入開發商的口袋裡,開發商並不會主動將這些費用退回,購房者需要拿著購房合同和收費憑證前往相關部門,收回這些費用,最好約上幾個人一起去,一個人很難做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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