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城區東四六條五十五號四合院


東城區東四六條五十五號四合院

東城區東四六條五十五號四合院位於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六條五十五號,該院落建於清晚期,解放前是北平市稅務局局長住宅,解放後被國管局接受,安置原糧食部部長著名的“七君子”之一、愛國人士沙千里(1901—1982)沙千里居住至去世,1936年7月15日,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陶行知聯名發表《團結禦侮的基本條件與最低要求》呼應中共停止內戰、組成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但是卻遭到南京國民政府以“危害民國”罪逮捕了救國會領導人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史良、李公樸、王造時、沙千里等7位救國會的領導人,移送蘇州江蘇省高等法院羈押,由於7人都具有專業的社會地位,因此被稱為“七君子事件”,該院有三進院落,坐北朝南,廣亮大門一間,門內有一字影壁,倒座房東一間,西五間,西廂房三間,東房二間,一進院有一殿一卷式垂花門,帶屏門四扇,四周抄手遊廊上帶倒掛楣子,下有坐凳欄杆,二進院內有北房三間,前廊後廈,兩側有耳房各一間;東西廂房各三間,廂房南面各帶耳房一間,三進院有後罩房七間,偏軸線西側,西配房三間,該院建築均為硬山頂合瓦清水脊屋面,墀頭有精美的磚雕,現為東城區第一批東城區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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