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自信是一種力量。對個人來說,自信了就有了魅力;而對一個民族來說,自信了就有了非凡的凝聚力。是什麼,讓我們自信?上學時,聽老師講指南針、造紙術、印刷術時,我們是自信的;長大了,登上長城、走遍大好河山時,我們是自信的。但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寫在書本上、刻進了華夏文明的東西,它給我們的自信遠勝其它,這就是漢字。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漢字的博大精深到底體現在哪裡?在《百家講壇》的一期節目中,南京大學的莫礪鋒教授說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在美國很出名,當時筆者還不相信。後來專門問了幾個美國的朋友,才發現莫教授所言不虛。這首詩名叫《長幹行.其一》,是李白很經典的一首情詩。“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寫得確實夠美。但李白有名的詩那麼多,為何美國人偏偏這麼喜歡這首呢?這還得感謝一位名叫埃茲拉·龐德的美國大詩人。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埃茲拉·龐德,生於1885年10月30日,是美國意象派詩歌的代表人物,非常有名氣。龐德很有才,也很任性,為了宣揚自己的經濟理念和抱負,他四處吶喊,甚至經常尖叫亂踹。1945年他被捕入獄,被陪審團判定為有精神病,並開始了多年在精神病院的生活。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天才和瘋子往往只有一線之隔,龐德愛文學,愛詩歌,特別喜歡東方文化,對中國古典文學更是頗有研究。在讀到李白的《長幹行》後,他便將其譯成了英語。說是翻譯,其實更像是改編,經他一寫後不但讓全詩沒有了格律,也失去了古典的韻味,讓我們來看一看原詩和他改編的英文版: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當年不少美國人看到龐德的這首詩時,喜歡得不行,直言:好詩!後來這首詩中甚至進入了一些美國學校的教材裡,火了幾十年,可見它在美國文化界的分量。頗有意思的是,很多人認為這是龐德原創的詩,直到有些留學生來到中國後,讀到了李白的原作,才真的服氣了,畢竟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李白這首詩是一首五言敘事詩,用一位女子的口吻寫出了她與丈夫的感情經歷。在前6句中,就誕生了青梅竹馬、兩小無猜兩個成語,這兩個成語成為了國人心中最美的愛情之一。後幾句,從14歲寫到16歲,從過去寫到當下,夫妻倆從你儂我儂到不得不分離,娓娓道來,令人感同身受。最後10句,是訴說自己的相思之苦。春去秋來,女子等著盼著,青春漸逝,容顏不再,唯有心中痴情不變。“相迎不道遠,直至長風沙”最的兩句,直抒胸臆:“你回來時,不管多遠我都會迎著風沙去接你!”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一首如此經典的唐詩,被翻譯成英語後,意境和古韻都少了,但卻一樣能被很多美國人喜歡,這是為何?首先,雖然譯成了英語,但故事的脈絡基本沒有變,青梅竹馬式的愛情本就夠打動人,這就跟我們的梁山伯和祝英臺感動不少外國人一樣;其次,雖然字詞的優美度降低了不少,但每句基本的意思相差不大,這樣的語言在美國當時的詩歌中已經是翹楚了。

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詩,被“精神病”詩人譯成英語,美國人:好詩

像《長幹行》這種翻譯成英語的唐詩還有很多,大家可以找來讀一讀,相信讀完都會和筆者一樣,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這些年我們一直在說要加強文化自信,這就是最好的例子。李白這首詩大家喜歡嗎?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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