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有欠條過了三年就作廢一說嗎?

二莊學智慧


  1. 欠條是指日常生活或經營中個人或單位在欠款、欠物時寫給相關權利人的憑證,也叫立字據。

  2. 立字據時,有約定歸還日期的,也有未約定歸還日期但註明立字據日期的,訴訟時效起算日期不同。

  3. 立字據時,約定歸還期限的,自期限屆滿次日起,兩年或三年內不能證明自己曾催促對方償還,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經審查認為理由成立的,駁回起訴。

  4. 例1,2017年10月1日前訴訟時效為兩年,雙方約定償還日期為2015年2月21日屆滿,2017年2月22日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以原告在2年內未催要償還提出訴訟時效屆滿抗辯,原告不能證明自曾向對方催促償還,法院依法駁回原告起訴。

  5. 例2,2017年10月1日以後訴訟時效為三年,雙方約定約定償還日期為2015年10月2日屆滿,2018年2月22日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以原告在2年內未催要償還提出訴訟時效抗辯,法院不支持。

  6. 欠條未約定償還期限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出具欠條之日起計算,就是自立欠條之日起滿三年,未主張償還或無主張償還證據,欠款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法院支持欠款者抗辯理由。

  7. 被告不提出訴訟時效,法官不能在審理時主動釋明,說白了就是不能提醒對方。


429方寸世界


欠條永遠不會作廢,作廢的是通過法院強制執行追回欠款的途徑

一張欠條,即便過了30年,借錢的人也要還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就算借錢的人死了,繼承他遺產的人,也要在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清償債務,所謂父債子償,就是這個道理,從這個角度說,欠條永遠不會作廢。

作廢的是什麼?是通過法院判決,用強制執行來討債的方法,也就是通常說的,超過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3年,但是欠錢的人,想順利走完這3年,也不是那麼容易的

1.什麼時候起算

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從還款期限到期那一天起算,超過3年,訴訟時效屆滿。

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也一直沒向對方討債,那麼時效就不開始起算。那有人會說了,欠條不寫還款日期,豈不是永遠不會超過訴訟時效?錯,法律規定,這種情況,最多20年,20年之後就超了!

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如果你向對方要賬了,那麼從你開始要賬那一天,開始起算,3年後,訴訟時效屆滿。

2.訴訟時效可以重頭再來

通俗點說,每一次向欠錢的人要賬,訴訟時效就從要賬的那一天開始,重新計算,這是對債權人的保護。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須保留相關證據,因為法院是看證據的地方,你沒有證據,訴訟時效是不能重新開始計算的

法律不保護懶人,對於自己的權利,要積極實現

很多人不理解,法律為什麼會規定訴訟時效,道路很簡單:法律不保護懶人,如果對方欠了你的錢,3年之內你既不向法院起訴,也不向對方持續要賬,那麼這種懶人,法律也就不保護了,通過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實現權利的路,就永遠關閉了。

所以,對於自己的權利,一定要勤快。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不一定,欠條本身是沒有有效期之說的。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只有欠條約定了還款期限,自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都可以起訴;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能夠證明曾經向債務人催討債權,自催討之日起訴訟時效中斷。

  附《民法通則》相關規定: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條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梅姐跟你說


這是個錯誤的說法,也是一種不懂法律知識的人對法律規定的一種誤讀。

2017年10月1日《民法總則》生效後,訴訟時效變更為了3年。但3年的訴訟時效期間並不是一個不可變的時間,是可以中斷的。

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從欠條的簽訂日期的次日開始計算,如果在3年內,債權人對債務人主張了債權,那麼3年的訴訟時效就發生中斷,重新開始計算,當又在3年內向債務人主張了債權,就會又重新計算3年訴訟時效期間。這個訴訟時效是可以不斷延長的,但最長不超過20年。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借條與欠條是不一樣的!借條的訴訟時效從借條確定的還款日期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如果借條沒有還款日期的,還款日期為不確定的日期,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主張還款,訴訟時效從主張還款次日起開始計算。

從上可以看出,寫借條對出借人權益的保護,比寫欠條對出借人權利保護更全面。所以,提醒大家,借款給別人時一定要寫借條,最好別寫欠條!


齊小天法律諮詢


這裡的過期是指法律上的訴訟時效,就是督促權利保護者及時主動的維護個人權利。訴訟時效就是法律能夠給予保護的時間,按照民法規定,一般的訴訟時效是三年。


AHTV法治時空


我是律師。給你點專業的回答。

法律上沒有過了三年就作廢之說。

法律上只是說過了訴訟時效法律不再保護。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但是過了訴訟時間法律並沒有說就沒用了。對方仍然差你錢。只是通過法院已經不保護。你還可以通過自己的辦法收取。

訴訟時效應當從應該還款之日起算。時效屆滿前,有時效中止和中斷,可以續時效。

欠條或借條不寫還款時間反而是好事,可以隨時要求歸還,訴訟時效可以很長到20年。


律師千江月


您的問題涉及債權的時效問題,欠條的時效一般為3年,超過3年並不意味著作廢。

在時效期內未行使權力,並不喪失訴權,也就是說您可以起訴,但是對方可以時效已過提出抗辯。

律師提示:在判斷時效是否已過時,要考慮時效的起算點以及是否存在中斷、中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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