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和諧的離職:1.讓公司覺得你無價值了;2.讓個人感覺對公司損失很大,你覺得是哪個呢?

辣眼觀天下


我覺得這兩種離職方式都不和諧,第一個會讓你在公司的眼裡一文不值,對於你後續的求職會帶來影響;第二個或許是一種“精神勝利法”,或許是你個人真正的做出了不利於公司的事情。這隻能說明你的職業素養有問題,如果讓別人看出來,會瞧不起你的,甚至還要承擔責任。

網絡上常說的一句話:“一個人的人品如何,最能在離職的時候看出。”我覺得這句話說的很有道理,不在最後關頭,是看不出來一個人真正的品行的。很多人其實在內心都想著一份工作能夠好聚好散,但是,在某些事情的刺激下,就會失去理智,做出一些有違自己初心的事情。等到事情歸於平靜的時候,卻異常的後悔!

所以,要想和諧的離職,在保證自己的權益不被侵犯的前提下,正確的離職姿勢應該是這樣的:

一、為了給公司足夠的面子,可以編制善意的辭職謊言

自從2015年4月14日網絡上爆出了一則被稱為史上最具情懷的辭職信時,後續網絡上就出現了各種辭職理由,有很多理由很奇葩,也很搞笑。什麼“到了該嫁的年齡,為了遵守公司內部不準談戀愛的制度,我想出去找對象結婚”還有“我家貓要生產了,我得辭職回家去照顧貓咪”……等等之類的辭職理由讓人忍俊不禁。

從網絡上爆出的各種搞笑辭職理由,可以看出,有情商的離職理由,總是不以公司的不好而離職,多半都是以自己的原因要離職。這可以從側面看出,最和諧的離職理由,就是既能給公司給足面子,又能讓自己順利的離職,善意的辭職理由就應運而生了。

其實大多數情況下,員工的離職理由公司是心知肚明的,但是公司是一個整體,是有組織有紀律的,他不可能為了滿足一個人的期望,而去打破整體的氛圍,即使你很優秀,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你用辭職理由明裡或暗裡的要挾公司,公司一般是不會滿足你的願望的,寧肯舍你顧大局。

其實,公司顧大局的情況下,可以從側面反映出一個問題,那就是公司的顏面。如果你的權益遭受了公司的破壞,你大可以通過合法的途徑去維護;如果只是對公司不滿,在離職的時候,大可不必撕破臉皮,藉助辭職理由來發洩自己的情緒,這樣話,公司會覺得你不給他面子,可能會在某些辭職環節上故意刁難你。所以,為了能夠更加順利的辭職,不給人留下把柄,給足公司面子,可以編制善意的辭職謊言。這正好就應了網絡上的那句話:“為什麼現在有些員工離職,都是說假話,而不去說出真實的原因,只是人家不想讓你知道公司的管理有多爛。”


二、離職前,做好該做的工作,既不違心的說好話,也不肆意說壞話,繼續體現自我價值

有情商的員工在離職前,都會保持沉默,既不會去說公司有多好,也不會去說公司有多不好。因為說好話,會讓別人感覺到你很虛偽,說壞話呢,又會讓別人感覺到你是一個小人。所以,離職前,什麼話最好別去說。唯一要做的就是去做好自己手頭上的工作,繼續體現自我價值。

有些人可能會說:“我都快要離職了,能將就的過一天算一天,還體現什麼價值啊!”如果你這樣想的話,可就大錯特錯了。先不講道理,來看一個案例:

員工A和員工B先後提交了離職報告,員工A在辭職的最後一個月,繼續保持著以往的好狀態,積極的配合領導的工作,努力將自己手頭的工作保質保量的完成。而員工B可就大不一樣了,他覺得自己反正要離職了,以後領導也管不著他了,於是就開始隨心所欲了,辭職的最後一個月,態度消極,對領導交辦的工作也是三心二意,常常託部門的後腿,領導只要一批評,他就更加的消極對待。無巧不成書,早在離職前,A和B竟然在相互不知道的情況下面試上了業內的同一家公司,在A和B先後離職準備到那家公司報道的時候,意外發生了,A收到了那家公司的offer,而B卻遲遲沒有收到。B很納悶就去問,那家公司的HR告訴他:“根據你在上家公司離職前的表現,我們決定錄用你的同事A,你被淘汰了。” B聽完悔恨不已!

B員工這種心理狀態和行為,是我們職場多數人的心理寫照,你可以捫心自問一下:“我曾經是否也像B這樣幹過?”我想,沒有幾個人說“沒有”的。我不想把誰放在道德的制高點上去評判,我只想說的是,人生的路還很長,不要因為自己狹隘的想法和愚蠢的做法而影響了自己以後的人生道路。

三、寫一張漂亮完美的離職交接單

在現實中,我發現很多中小型公司對離職交接單並不是很在意,如果HR問部門負責人:“離職員工把部門工作該交接的有沒有交接?”部門負責人就會三心二意的回覆:“也沒啥可交接的,有問題的話,再聯繫嘛。”

正是因為部門負責人的這種態度,導致很多員工在離職的時候就根本沒有交接清楚,以致後來給員工造成了很多麻煩,弄不好還會影響該員工在業內的口碑。所以,為了不給自己造成影響,我覺得個人在離職的時候,必須寫一張漂亮完美的離職交接單。那麼,寫離職交接單都應該注意哪些事項呢?接下來,我逐一的闡述一下:

1.項目內容要完善

一份完善的離職交接單,必須將自己手頭所負責的工作內容要一一的列出來,形成一個清楚完備的清單,讓接手的人一看就能明白。這不僅能夠減少自己離職後,原單位人的過多打擾,而且還能讓接手的人更加順利的繼續你的工作。

2.關係到重要項目的內容一定要具體到人、事、物

有些重大的項目可能在你離職前沒有做完,那麼在離職交接清單中,一定要重點的去對待一下,把項目中涉及到的人、事、物最好能具體的交代清楚,這樣的話有利於接手人或者領導的查詢,即使出現了問題,你也能說清楚。

比如,你做的這個項目當時是和誰合作的,過程中都是誰負責那些事情的,當時都利用了什麼物件,這些物件又是誰在使用。

如果這樣交接的話,你給自己也留一份公司確認後的底稿,即使出現了問題,讓你配合調查,你也能夠說清楚誰是誰非,不至於時間一長,由於記憶的模糊,讓自己陷入被動。

3.關係到“錢”的事情一定要寫清楚

“錢”這個東西,本來就很敏感,在離職的時候,如果牽扯到的“錢”的問題一定要刻意的交接清楚,不然你會揹負上貪汙或者其他與錢有關的罪名。

我自己就經歷過這樣的事情,當時我負責給兼職人員發工資。有一個兼職人員是老闆自己找的,談工資也是沒有經過我的,我只是按照老闆說的工資數給哪位兼職人員每月按時發放工資。我離職前的一個月,本來每月1500的兼職工資,老闆在審批工資表時,說那位兼職的工作量減少了,這個月給發放1000元工資,於是我就按照老闆的要求做了。當時是微信轉的,那位兼職人員說工資不合適就沒有收,自動退了回來,當時我把這1000元也入賬了。中途找老闆,老闆只說我不用管,他和那位兼職人員商議。

後來離職交接的時候,我也把賬目清單交接給了接手人,當時只是口頭說明了一下這個情況,沒有做詳細的書面說明。後來,我都離職3個月了,那位兼職人員還跟我要工資,據說是老闆親口對那位兼職人員說:“你的工資是他在職的時候負責的,我不知道什麼情況,你問他要去。”當時知道這個情況後,我真的很後悔自己當時沒有專門寫一個說明,讓老闆簽字確認一下,弄得好像我把人家的工資貪了。

所以,在離職時,關係到錢的問題時,一定要寫一個說明書,讓公司領導簽字確認,然後自己最好能留個照片或者簽字後的底稿,這樣的話,最起碼後面有矛盾的時候,或者領導胡說的時候,你可以有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

【總結】:離職的時候,要想和諧的離職,必須拿出自己的姿態,該做的一定要做好,不該做的一定不要做,職場的道路還很長,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的憤怒和糊塗誤了自己未來的發展。記住了:“千金難買後悔藥,一次失誤,終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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