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從“三老”制度談古代君王,用基層農村組織管理鄉村的二元格局

秦漢時期推行的“郡縣制”只確立了以郡和縣為核心的兩級行政區劃制度,而在涉及到人口更分散,管理難度更高的鄉村時,古代君王們採取了一種“皇權不下縣”,更多依靠基層自治的鄉村治理模式。

著名社會學家費孝通先生在其著作《鄉土中國》中,將這種治理模式定義為“雙軌政治理論”:“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權,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紳權和族權,二者平行運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無為而天下治’的鄉村治理模式,塑造出一個形象而又獨特的描述傳統中國政治運作邏輯的‘雙軌政治’模型。”

我們以“秦漢”時期施行的“三老”制度為例,探討村民是如何通過鄉村基層組織,完成集行政管理、教化與治安為一體的自治管理工作。

從“三老”制度談古代君王,用基層農村組織管理鄉村的二元格局

【鄉土中國】

一、“三老”制度

1、“三老”制度的起源

“三老”制度起源於先秦時期,他們一開始指的是朝廷任命負責在鄉間教化鄉民的鄉官,《禮記•禮運》記載:「故宗祝在廟,三公在朝,三老在學。」

追根溯源,三老制度的出現源自於宗法制和尊老敬老禮法觀念的發展。

《禮記》記載周天子為了推崇尊老敬老的傳統,便專門設立了周天子要以對待父兄的態度,尊奉退休官員的三老五更之禮。

這種特殊的傳統,一方面是為了體現君王對那些對國家做出傑出貢獻的老人的尊敬,另一方面便是維護周朝以血緣關係為核心的“宗法制”。

古人受宗族觀念影響,同姓的村民往往會聚族而居形成村落,因此,族中德高望重的老人一般對族人都有著很大的影響力和約束力。

注:中國古代社會極為注重禮法,村落中德高望重的老人,往往在村子裡具有極高的社會地位。】

所以,由始至終“三老”制度能夠發展起來的一個重要因素,便是它藉助了村民對老人的信任和尊重。

同時,這種憑藉當地有能力、有聲望的老人管理當地的做法,也可以儘量避免朝廷任命的官吏因不熟悉當地情況,導致的施政不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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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尊老】

2、“三老”的選拔標準

漢高祖劉邦上臺後,頒佈的關於“三老”的選拔標準主要有四條:

①,年齡在五十歲以上;

②,有美好的品行和修養;

③,在當地有很高的聲望,能夠率領群眾向善;

④,鄉三老由民眾推舉選出,縣三老從鄉三老中選一人擔任。

《漢書·高帝紀上》:“舉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

3、“三老”的職能

“三老”是劉邦認可的地方基層社會領袖,必須兼具德行和聲望。

他們被允許免除徭役,可以向當地縣令、縣丞、縣尉提出行政建議,參與當地的政治管理工作。

《漢書·高帝紀上》 :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以事相教,復勿徭戍。

漢代的“三老制度”與戰國時期,僅僅偏向於“教化”管理職能不同,劉邦建立漢朝的時候,面臨著因滅秦戰爭、楚漢之爭帶來的長久動亂,引發的百姓遷徙、田地荒蕪、城市破壞等一系列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劉邦要想在短期內穩定社會秩序,恢復生產,便需要另闢蹊徑。

這種蹊徑便是藉助蕭何從李斯丞相府帶出的秦朝戶籍、田畝、律法相關資料,再配合民間推舉的“三老”們,由上而下齊心協力將社會秩序先建立起來。

《史記·蕭何列傳》:何獨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沛公具知天下厄塞、戶口多少、強弱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圖書也

從“三老”制度談古代君王,用基層農村組織管理鄉村的二元格局

【劇照】

為了讓“三老們”能夠順利的完成工作,劉邦放寬了他們的職權,在教化的基礎上,塑造了他們集基層行政管理、教化和社會治安集一體的基層地方社會領袖身份:

①、協助縣衙處理民事糾紛;

②、負責教化百姓;

③、負責培養推薦人才;

④、負責穩定地方秩序。

二、“三老”制度如何實現對基層的管理

依靠“三老”完成基層自治的鄉村治理模式,是儒家理想化的一種鄉村社會狀態,在這種環境中,鄉民“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救,民是以和睦,而教化齊同,力役生產可得而平也。”(《漢書·食貨志》)

接下來,我們從鄉約制度、血緣、社會福利和三老的職權出發,來探討“三老”們具體是如何實現對基層的管理。

1、鄉約制度

鄉約制度指的是:“由士人階級的提倡,鄉村人民的合作,在道德方面、教化方面去制裁社會的行為,謀求大眾的利益。”(《中國鄉約制度》)

簡單來講,鄉約制度,就類似於村子裡有聲望的老人們,為了村子的發展,制定的符合村子情況,能夠有利於村子發展的規章制度。

舉個例子,《宋史·呂大防傳》記載的鄉約便提到,大家要互幫互助,遵紀守法:“凡同約者,德業相勸,過失相規,禮俗相交,患難相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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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鄉約制度》】

大多數情況下,鄉約並不具備法律效應(除非裡面的條例和法律條約相重疊),這種由鄉老們制定的規章,更多起到引導村裡“風氣”的作用。

鄉約的核心是“道德”,它強調鄰里間要互幫互助,夫妻間要和睦相處,父子間要父義子孝,兄弟間要弟恭兄友

這是一種相當聰明的管理智慧,從絕大多數鄉約條例中,我們都能發現它重點強調的內容適用於家家戶戶,能夠滿足絕大多數村民對於“幸福”的期盼,三老們只要稍加引導,便能獲得村民的支持。

用鄉約制度治理鄉村,表面上來看它並沒有強制的約束力,但由於它的存在可以穩定村子秩序,讓村民們在面對困難時,有了更多的選擇,這種極具“人情味”的規則反倒成了三老能夠管理好鄉村的重要因素。

2、血緣、輩分

相信不少在農村居住過的朋友,都會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

村子的名字,往往與這個村子裡主要居住的某某姓氏的人家有關,比如張家村、趙家溝、李家村,這種現象在秦漢時期非常常見。

以家族的形式聚族而居的生活模式,源自於部落氏族時代的習俗,當時人類的力量還比較弱小、人口數量也不多,只有通過聚居的方式才能儘可能提高生存幾率。

家族內部以血緣為紐帶,輩分高的長輩在族中的地位普遍較高,如果這位長輩的能力又很出眾,那麼,按照劉邦制定的“三老”規章,這位長輩有很高几率被選為三老。

在村落裡,一位長輩能夠獲得大家認可,本身就說明他的品行、處事方式、才能等方面在村落裡是相當出色的。

村子往往不大,經過幾十年的相處,大家同這位長輩之間打過的交集太多了,比如某某是他的學生,某某和他是親家,某某受過他的恩情……

從“三老”制度談古代君王,用基層農村組織管理鄉村的二元格局

【私塾】

如此一來,這樣一位眾望所歸的長輩當選三老,村民們出於對他的尊重,他能很輕鬆的維持好村落中的秩序。

3、社會福利

三老作為秦漢時期的鄉官,他需要百姓選舉產生,所以,某種程度上,他代表的其實是民眾的意志,換句話說,劉邦自己心目中的三老應該是為人民服務的。

從《漢書》的記載來看,三老們能夠給百姓帶來的利益確實是非常實在的。

首先,他們本身就承擔著教化職能,在那個“知識能夠改變命運”的年代,這意味著普通人也可以通過向三老學習,獲得提升自己,以及被三老向朝廷推薦的機會。

其次,三老可以影響到當地官府的行政命令(稅收、朝廷政策施行方法等等),從而將其政策導向對村民有利的一方。

三老的這種影響力,某種情況下,是可以直達君王的,《漢書.戾太子劉據傳》記載:"

上怒甚,群下憂懼,不知所出。壺關三老茂上書……書奏,天子感寤。"

從“三老”制度談古代君王,用基層農村組織管理鄉村的二元格局

【古代農村】

4、官府做後臺,賦予三老相應的地位和職權

三老作為官方認定的基層代言人,支撐起了秦漢時期,政府對於基層管理的二元格局。

西漢中前期的時候,漢朝施行黃老無為的國策,在這個階段,三老在地方上便等於官方的代言人。

漢王朝藉助三老的威望、能力,協調不同地區民眾之間的關係,這種柔和的政策遠比秦朝遷徙六國民眾到其它地區來得溫柔,它體現了官方對於地區民俗的尊重,很容易贏得民眾的好感。

漢朝中後期,三老的職能便偏向於吏化,也就是說,三老的自主性有所下降,但其所具備的官方權威性得到進一步深化了。

總結

“三老”制度是君王依靠鄉村基層組織,管理鄉村的治理模式下,基於特殊歷史環境時做出的嘗試,這種嘗試為後世管理鄉村提供了重要的參考經驗。

在歷史的發展中,劉邦強調尊老、敬老、道德教化的政策,對於弘揚尊老愛幼、鄰里互助的社會風氣,也有非常積極的社會價值。

【1】費孝通《鄉土中國》

【2】《史記》

【3】《漢書》

【4】楊開道《中國鄉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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