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11個縣市區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方案全部印發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規範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和管理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省生態環境廳部署和要求,積極作為,主動牽頭,聯合市農業農村局組織、指導和調度各縣市區對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情況進行了排查和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積極部署,召開縣(市、區)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調整工作。目前,各縣市區均已按時印發了畜禽養殖禁養區調整方案。其中,汝城縣按照此次禁養區劃定和調整工作要求,首次印發了畜牧禁養區劃定方案。

經調整,我市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劃定的禁養區數量為84個,取消無法律法規依據劃定的禁養區面積為1136.8233平方公里。下一步,我局將聯合市農業農村局等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規範禁養區的劃定和管理工作,加強畜禽養殖汙染防治相關措施,促進畜禽糞汙的資源化利用,統籌兼顧生豬穩產保供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1个县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全部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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