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11个县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全部印发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要求,我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和要求,积极作为,主动牵头,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和调度各县市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进行了排查和调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召开县(市、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调整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均已按时印发了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其中,汝城县按照此次禁养区划定和调整工作要求,首次印发了畜牧禁养区划定方案。

经调整,我市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数量为84个,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划定的禁养区面积为1136.8233平方公里。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措施,促进畜禽粪污的资源化利用,统筹兼顾生猪稳产保供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1个县市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方案全部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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