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8 太囂張!甘肅男子賴賬5000多元不履行還辱罵法官

太囂張!甘肅男子賴賬5000多元不履行還辱罵法官

近日,寧縣人民法院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並辱罵法官的一名被執行人依法採取了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

楊某與朱某系鄰居,素有積怨。2017年10月30日,雙方再次因瑣事發生爭吵、打架,朱某致傷了楊某。楊某後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經審理後判決由朱某賠償楊某各項損失共計5378.49元。宣判後,朱某未提出上訴,也未按判決履行義務,楊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被執行人朱某送達執行文書時,朱某拒不配合,將文書扔在地上,不予接收,工作人員依法錄音錄像,留置送達。隨後,朱某不僅不依法申報財產,而且先後四次到平子人民法庭辦公區域無理取鬧辱罵該案審理法官,嚴重擾亂法庭工作秩序。經執行法官、辦案法官釋法明理,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將朱某強制拘傳至寧縣人民法院。本案執行法官再次向朱某解釋法律規定,並進行訓誡談話,告知其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但朱某堅決不承認錯誤,並明確表示不會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鑑於朱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情節惡劣,寧縣人民法院遂對其司法拘留15日。

法官說法:對人民法院判決不服,可以通過正常的上訴、申訴程序解決,同時對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當事人有義務履行。如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進行強制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朱某以自我為中心,漠視法律,不僅拒不履行效裁判文書所確定的義務,且無理取鬧辱罵法官,擾亂辦公秩序,情節惡劣,最終受到了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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