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銀行誤存4萬多,儲戶擅自花了,離櫃概不負責管用嗎?

伴隨著互聯網的出現,人們的生活方式變得越來越便利,加上移動支付的普及,人們的生活效率也得到了很大提高。很多人現在出門都不需要帶錢包了,這樣也省去了攜帶零錢的麻煩。不過現金的重要性還是不容忽視的,很多時候我們還是需要用到大量現金的。仔細觀察的人應該會發現,銀行櫃檯上都有著這樣一句話“現金當面點清,離櫃概不負責”。

從字面意思上理解,也就是不管你取多少錢都要當面清點完畢,假如自己沒有確認就離開了櫃檯,那麼回到家發現錢少了,銀行是不負責的。對此不少人產生了這樣的疑問,如果是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失誤,導致錢給多了,還需要還回去嗎?

銀行誤存4萬多,儲戶擅自花了,離櫃概不負責管用嗎?

這種情況也是有過真實案例的,在甘肅省酒泉市的一位男子就遇到過這樣的狀況。剛開始這位男子是去銀行存款的,本來只是想存300元,不過因為工作人員的失誤將這300打成了49000元,多打了48700元。這位男子收到這筆鉅款之後,並沒有第一時間去查明來源。反而是心安理得的用了,在他看來就算是銀行工作人員失誤,也有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給自己“撐腰”。

在營業結束之後,工作人員盤點發現了失誤,要求該男子將金額如數歸還。不過男子表示自己已經將錢用了,並沒有資金償還。在多次進行交涉都沒有結果之後,銀行也將該男子告上了法庭。

說到這裡很多人都會好奇法院究竟會怎麼判,畢竟銀行櫃檯確實明明白白寫著:“離櫃概不負責”。不過法院認為,該男子已經觸犯了《民法總則》中的不當得利這一條款,並且銀行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筆錢是打到該男子賬戶中,因此他也應該歸還這筆錢。瞭解到這一點之後,該男子也表示自己願意將錢還給銀行。

對此不少人表示疑惑,銀行的離櫃概不負責究竟是為了保護儲戶的安全,起到警示的作用,還是為了銀行自身安全,防止資金出現失誤的情況呢?

對此有律師表示,其實銀行的離櫃概不負責聲明,只是銀行單方面聲明,並不具備法律效應。因此如果儲戶在取款或者存款的時候出現失誤,即便離開了櫃檯,只要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也是可以讓銀行補錢給自己的。

而之前案例中法院的宣判,則是因為男子違反了不當得利,本就不屬於自己的錢,自然也是應該歸還的。離櫃概不負責的標語其實還有一部分原因是針對假鈔的,一般銀行工作人員都會有面對客戶的點鈔機,建議客戶當面點清在離開。

從理論上來說,如果是在銀行ATM機上取到了假鈔,銀行應該負責更換。但是這種事情口說無憑,如果你回家了之後才發現,又不能證明那是在銀行ATM機上取的錢,銀行是無法負責的。除非攝像頭將假鈔的冠字號碼拍下,這就是為什麼要求儲戶當場核對清楚離開的原因。

可以說這句話既是為了保護儲戶財產安全,同時也是為了銀行的利益著想。一般出現失誤的情況只是小概率,儲戶自己多留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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