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7 趙進喜教授談《傷寒論》“合病”與“並病”

趙進喜教授談《傷寒論》“合病”與“並病”

關於《傷寒論》的“合病”與“並病”。一般認為合病是兩經或三經(兩個系統或三個系統)同病,而並病是一經病證未解,又傳入另一經。果真是這樣嗎?

我們認真研讀《傷寒論》原文後發現,這種理解並不符合張仲景本意。何以見得?還是應該通過原文來分析。


趙進喜教授談《傷寒論》“合病”與“並病”


如太陽系統病變與其他系統的“合病”。包括第 31條、32條,太陽與陽明合病下利,或嘔吐,葛根湯證與葛根加半夏湯證,此合病顯系兩個或多個系統同時發病 , 兩個或多個系統同病變的症狀同時出現,而以太陽系統病變為主,影響到了陽明系統胃腸功能。可見於胃腸型感冒。所以治療以治太陽系統為主 , 解表散邪,逆流挽舟。而 36 條所謂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也是太陽系統病變為主,即使大便不通,也當用麻黃湯解表為主,不能妄行攻下。


至於 172 條與 32 條和 256 條,都是下利相關合病,包括太陽與少陽合病下利黃芩湯證,太陽陽明合病下利葛根湯證,陽明少陽合病下利大承氣湯證,或少陽鬱熱為主,或太陽表證為主,或陽明系統病變為主,所以治療或以清解少陽為主,或發汗解表為主,或通洩陽明為主。提示合病,實際上是指一個系統病變為主,影響到其他系統功能,而出現其他系統症狀。如219 條三陽合病發熱白虎湯證,也是陽明系統病變為主,影響周身出現三陽系統同病的表現,所以治療應該清洩陽明邪熱為主,方用白虎湯治療;而268條三陽合病,則是以少陽系統病變為主,影響到其他系統功能發生異常,治療當用小柴胡湯之類,重點在清解少陽鬱熱。


關於“並病”,包括”二陽並病”與太陽少陽系統並病。第48 條所謂“二陽並病”,是太陽病轉屬陽明,太陽病證不罷,顯系兩系統病變症狀同見,治療當兩系統並治,因太陽病證仍在,以先解表後攻裡之慣例,當然應解之燻之而不可妄行攻下。而 220 條也是“二陽並病,太陽證罷,有陽明系統病變表現為潮熱 , 手足濈然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治當以下為法,可用大承氣湯。與 48 條相比,同為太陽陽明並病,兩系統症狀同時出現,但隨著病情的發展,太陽系統病變轉屬陽明 , 如太陽系統病變仍在,當重視解表,太陽證罷,則當行大承氣湯通下。充分體現了《傷寒論》“隨證治之”的精神。


而 142 條、150條、171條所謂“太陽與少陽並病”, 均為太陽系統病變的症狀頭項強痛等,與少陽系統病變的頭眩、胸悶、心下痞滿等症狀同見,是太陽少陽兩系統同病 , 所以治療當太陽系統與少陽系統同治。選穴包括太陽系統相關的大椎、肺俞與少陽系統相關的肝俞、期門,就體現著太陽、少陽同治的精神。


可見,“並病”才是兩個系統同時發病,兩個系統症狀同見,治療當兩個系統同治;而“合病”則是一個系統病變為主,影響到其他系統功能,出現其他系統症狀,所以治療需要以治療一個系統病變為主。這種認識,與一般理解的“合病”兩經或三經同病而“並病”是一經病證為主,又傳入另一經的認識,是完全不同的觀點。


趙進喜教授談《傷寒論》“合病”與“並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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