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六經解二



《傷寒》一書,重點闡明瞭表裡病變的各自特點,因為寒邪傷人,是按由表及裡的次序轉變的,所以此書以六經為提綱表明病變的先後順序。寒病的臨床表現,常常是表證裡證相兼,所以在劃分六經病證為六篇的時候,要詳加辨析其中兼證的多少,於是在寫作的過程中,不得不立一體例。

這個體例就是,單純表證的歸入表部,表證兼裡證的也歸入表部,一定純為裡證的才歸在裡部。假如六經症都有的,一定放在太陽篇,因為太陽為表之表。太陽症的寫完,才寫陽明篇,陽明結束才寫少陽篇,少陽結束寫太陰篇、寫少陰篇、寫厥陰篇都是這個體例,病證都儘量隸屬於最外一層,所以在太陽篇的著述最多,而厥陰篇的內容卻非常少。不是厥陰病證簡略,是因為他經兼有太陽病證的,按書寫體例不得歸於他經,而厥陰病中兼他經病證的已經分別歸入各部,按體例不得歸入厥陰篇,所以等到記述厥陰篇時只剩下本經症侯和愈解時了。

另外從“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以下,古本另成一篇,《玉函》中的題目是:平嘔噦厥利脈症並治。成本誤將其合併在一起。有的認為成本依據的版本比較少見,不知是否有依據,反正不是仲景還沒完成的稿子,就是王叔和編纂的時候搞亂了。

出自《研經言》

《傷寒》一書,專明表裡,以寒邪之入也,表裡以次,故分六經以列其次之後先。寒病之呈也,表裡恆兼,故又分六經六篇,以辨其兼之多少,於是屬詞比事,不得不起一例。其例純表者入表部,兼裡者亦入表部,必純裡者乃在裡部。假如六經症具,必在太陽篇,以太陽為表之表也。太陽症罷,乃入陽明,陽明罷乃入少陽,少陽罷乃入太陰、入少陰、入厥陰,各取最外一層隸之,故於太陽著論最多,而厥陰獨少。非略也,他經之兼太陽者,例不得入於他經,而厥陰之兼他經而已分入各部者,例不得入於厥陰,則第紀其經症及解時愈候而已。其自諸四逆以下,古另為一篇,《玉函》題曰平嘔噦厥利脈症並治,成本誤並之。或據成本而猶以為少,不得其故,乃曰此仲景未成之書也,否則曰此王叔和之所亂也。


《傷寒論》六經解二

體例是指著作的編寫格式;文章的組織形式;編輯部或印刷所對於拼法、大寫、標點、排印和版面所遵循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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