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數字貨幣”帶給保險業歷史機遇

□王和

“幣”,無疑是區塊鏈應用的一個重要領域,“數字貨幣”也成為了區塊鏈領域的熱點話題。縱觀時下社會的各種觀點,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是關於“幣”,從理論到技術,從實務到管理的混淆、乃至混亂,其結果往往導致混淆了“此幣”與“彼幣”的關係,甚至是“雞同鴨講”。因此,談論“數字貨幣”時,一個重要前提是理解並把握人類社會貨幣的本質屬性、基本邏輯和運行模式,即什麼是貨幣,貨幣是如何產生的,貨幣是怎樣運行和管理的。

泛泛而言,“幣”可以分為兩種:法幣與私幣。至於隨著區塊鏈出現的各種“幣”,均屬於“私幣”的範疇,說到底是一種民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因此,美國的監管部門就明確將ICO納入“債券”的管理範疇。這種“幣”只是一種民間債權債務憑證,其基於算力的“挖礦邏輯”,只是保證“證明工具”的“稀缺性”,乃至扮演“一般等價物”的角色,繼而提供了一種價值(債權債務)證明的“剛性”,為信任奠定基礎。

但在“幣”發展背後,有一個值得高度關注的重要趨勢,即隨著區塊鏈技術的出現,互聯網已經從一個信息網絡,逐步演化成了價值網絡。因為區塊鏈技術解決了互聯網的結構和關係屬性,即通過分佈式賬本、時間唯一、集體維護、不可篡改的特點,實現了從傳統信任向算法信任、從人的信任向機器信任、從社會信任向自然信任的轉變,提供了一種“剛性信任”的管理基礎,這是區塊鏈能夠重構信任的邏輯基礎,也是其最重要的價值所在。

人民銀行即將推出“數字貨幣”,即DCEP。關於DCEP,顧名思義,是基於“數字貨幣”的電子支付系統,因此有幾個關鍵的概念要明確:一是它不是一種“新貨幣”,只是“M0”的一種表現形式;二是它最大的特點是“現金化”,即支持“點對點”的離線支付,而微信和支付寶等均需要在網絡條件下(在線)運行;三是它只是滿足人們日常生活的小額支付,確保一開始就不給“洗錢”等不法行為以可乘之機。由此可見,DCEP的基本邏輯仍然是“現金邏輯”。

DCEP的基本框架是兩層結構,即人民銀行與商業銀行之間形成一層結構,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再形成另外一層結構,二者之間採用的是一種“松耦合”關係。具體而言,首先,商業銀行向人民銀行交納百分之百的準備金,然後人民銀行給予其等額的電子貨幣。其次,商業銀行與客戶之間形成一種基於電子貨幣的管理關係,客戶需要在手機上開通一個電子錢包,並與自己在銀行的電子錢包賬戶綁定。然後,客戶就可以用自己的電子錢包,即手機,進行“點對點”的支付。就像你打開錢包,掏錢向他人付錢,對方也打開錢包,將錢放進去的過程。過去這個過程是一個“物”的過程,現在是一個“信息”的過程。

對於保險業,尤其是大型保險機構而言,需要關注的一個點是在DCEP運行框架中,關於商業機構的措辭,即未來或許不僅是商業銀行可以向人民銀行兌換電子貨幣,其他商業機構,如保險公司,也可以向人民銀行兌換電子貨幣。這個過程,可以形象地理解為“紙幣換硬幣”,即商業銀行用等額的紙幣去人民銀行換硬幣,那麼保險公司顯然也可以做同樣的事。接下來的問題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這對於保險業意味著什麼,其中有怎樣的機遇,又需要做什麼準備?值得業內人士進一步深思與探討。

(作者系人保財險原執行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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