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判了!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最高獲刑25年!

判了!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最高獲刑25年!

自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通化市公安機關持續強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零容忍”的堅決態度,向黑惡勢力發起凌厲攻勢,以嚴打聲勢和高壓態勢,取得顯著成效,有效地維護了全市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進一步增強。

其中,二道江公安分局成功打掉了通化高新區於景俊黑社會性質組織。

判了!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最高获刑25年!

圖為抓捕現場

判了!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最高获刑25年!

2019年3月28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於景俊等1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職務侵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

二道江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及被告人家屬等80餘人旁聽了庭審和宣判。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於景俊於2004年5月通過不正當手段競選為通化市東昌區江東鄉張家村村委會主任職務後,長期把持基層政權,自行決定村級事務,以張家村安置辦公室為依託,利用家族勢力,橫行鄉里,欺壓群眾,稱霸一方,逐步形成以於景俊為組織、領導者,以於強、張榮芝、於紹民為骨幹成員,以都興書、高淼、閆樺、王豔、趙顯亮、秦貴芝、滕萬春、都興坤等人為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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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於景俊多次組織領導其成員尋釁滋事,向企業索要租賃費、環境汙染費等;指使其成員以虛假訴訟騙取公私財物20餘萬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夥同其成員非法侵吞集體資金160餘萬元;夥同其成員勒索某建築公司佔地補償款60餘萬元;夥同其成員非法拘禁他人,從事非法經營,實施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犯罪。被告人於景俊還利用其成立的張家村安置辦公室聚斂錢財,2005年至2013年,共有280萬餘元被於景俊和其成員揮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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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對該案12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判決被告人於景俊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職務侵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經營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並處沒收財產350萬元,並處罰金人民幣80萬元,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退賠相關經濟損失。對其他11名被告人按照每個人在黑社會性質組織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所犯罪行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十三年不等,並處罰金、剝奪政治權利、退賠相關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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