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崑山事件中,那些同車人士對寶馬男進行的行凶行為不制止,而是視若無睹的走開,他們應該要怎麼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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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男同行朋友,在挑事後沒有能力消平己方引起的事端,更沒能制止寶馬男囂張出來動粗行兇的舉止,真是毫無情義僅知吃喝的豬朋狗友!

朋友在挑起事端後本身即以負有不可逃脫的刑責,而當寶馬男跳出來擴大事件時,其有義務上前制止事態向不利的方向發展、延升,而不是說沒有義務上前勸止!

如果當時寶馬男朋友做了制止的努力而寶馬男仍不停攻擊,則朋友已盡力無可指責。

不管朋友當時如何,這次血腥以作孽者倒下而正當防衛者毋須承刑事責任,結果已塵埃落定。

這次事故,無疑亦對人們以後在碰上類似暴力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時候有了很大的借鑑。

社會公序得以保障、正義戰勝黒悪、法治迎來勝利。這是文明進步的又一次躍進。

我們為這樣的結果歡呼!我們為這樣的法治點贊!







憂鬱之後精神好多了


其實不想走,但是看著還有兩個美女,不得不走,走了還有一條命,對兩個美女一輩子負責。其實我想留,留下來和龍哥一起流血,共患難同生死,但是看著於大哥,心軟了,怕他上有老,下有小,他不容易。其實不想走,一走就和龍哥一輩子了,他在天堂,我在人間,每年的清明節給他第一個上墳。雜草很多,曾經的兄弟有幾個來修,淚水模糊了我的雙眼...千言萬語不知道從何說起。其實我想留,留下來,幫龍哥擋幾刀,出來混,我義氣沖天。但是想著,我死了,龍哥活著,他會找於哥算血債的。於哥是好人,好人才低調本分開著自行車,自食其力,過平凡安穩的生活。其實我不想走,想留下來,用我的命去換龍哥的回心轉意,勸他把刀放下,但是那夜,我也喝多了。看著有寶馬,有美女,有鈔票,不認識自己,就知道龍哥還是我的老大。其實我想留,留下來珍惜曾經一起走過的日子。可惜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今天的我還在愧疚中度日,不管人民政府怎麼判我,我都服從法律法規,哪怕死刑也無怨無悔。如果死刑去了天堂,再也不跟龍哥混,2018,一定要跟對人。如果不判死刑,有一天會出來,對兩個美女說,我們一起不合適,不能給你幸福,再見吧,我要跟於哥做朋友,好好做人,回報社會。龍哥來生我們不要做兄弟了,你不配做大哥,我不配混社會。來生我們做陌生人吧!


讓你因我而美好


明知寶馬車行駛在非機動車道上,他本來就是違反了交通規則、,還下車來追打正當行車的電動車男子。當時寶馬車上幾位同車人,如果立即將寶馬男勸阻下來,不讓事情鬧大,這時寶馬男也不會再到車內拿刀出來追殺騎車男子,所以說同車人也有責任,沒有出面勸阻這場生死搏鬥。

同車人在當時看到寶馬男追打騎車男時,就要盡力出面勸阻攔住,而後又被寶馬男到車內拿出刀來,揮刀追殺騎車男。結果揮刀滑掉,恰巧騎車男撿到刀,以正當防衛,還擊結束了寶馬男的性命。也就是同車人在這次死人的博鬥中,開始沒有做到勸阻的制止,所以就產生了危險性命結局,應該同車人也有一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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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視屏中於某砍向劉某的時候,身邊的男子卻沒有去幫忙,去勸解他們,反而是冷豔旁觀,把槊料兄弟演繹得淋漓盡致,整個過程目睹紋身男劉某被砍,也不勸解兩人,化解矛盾糾紛,女子也在一旁,究竟是有心無力還是害怕或者是冷眼旁觀我們難以判斷。

作為朋友,在事件發生的時候,本來有義務去調解矛盾,卻視如無睹走開,可見人心冷落到何種程度!作為社會公民,在事件還沒釀成嚴重的後果時,卻不及時的去阻止,可見道德淪喪!讓事件進一步擴大,延伸。據最新消息,他們有人已經被刑事拘留。



各位網友可以看了一下當時發生事件的路口視頻,在視頻中,紋身男"龍哥"身邊有兩個人,一男一女,在衝突發生時女子下車把於某勸走,並幫忙把車推到人行道上,事情也基本化解了,沒毛病,這時候下來一個男子,看樣子想找事,被女子攔住了,正要走的時候,紋身男下車,一副怒氣衝衝的奔向於某,後來事情就悲劇了。整個過程中,於某作為砍人者,卻處於被動的情況,迫不得已起來反抗,本身家庭父親去世,還在得病,讓他揹負一身壓力,不想惹事生非,在時間的的前段時間還一直乞求紋身男劉某放過自己,當劉某毫不留情的碾碎他的求生慾望時,只能憤身而起!

當面對邪惡時,我們不能做到人人都是“黃飛鴻”,在脆弱的生命前,也不能次次都能“反殺”,我們希望能有人在危急的時候能夠幫助一下,而不是作為一個冷漠的看客!我們呼籲正義!也希望有人能夠主持正義!


三味書吳


同車人,分兩種人:陌生人與熟人。陌生人對同車人發生的不法侵害,法律上不能強求他對車上人的不法侵害進行制止。但熟人就不同了,對同車人的不法侵害行為應該在語言或行為上予以制止。否則,就是不作為。從情感上講,因為是熟人制止,不會對熟人造成不法侵害,而聽之任之,事不關已的態度,會造成不法侵害人與被侵害人的心理誤判:不法侵害以為,熟人這種不作為,是對其行為的默認、肯許,甚至不擔心自己吃虧,在關鍵時刻會出手相助,這樣的後果是不法侵害人膽子更壯,行為更猖狂,結果更嚴重。於被侵害人而言,誤判不法侵害方是一夥人,出現兩種情況:力量絕對懸殊情況下,放棄自衛權,自認倒黴,正不抗邪,權利損害;但在忍無可忍情況下,則以命相拼,流血事件不可避免;在力量下對等情況下,甚至力量超過不法侵害方時,被侵害人自恃自衛權,發起猛烈攻擊,以至是被侵害方群起而攻之,釀成慘案,甚至還有後續的復仇事件。崑山事件中,假使同車人予以言語上、肢體上對不法侵害人制止,這種非積怨,無預謀的非法侵害,完全可以避免,甚至在一場拳腳過招之後,也可握手言和。遺憾的是,同車人一味旁觀,造成了生命無意的消失。于姓男子,在這個過程中,其實很理智,自衛權把握得當,他緊握著刀,直至交予警察,其實,他仍在利用自衛權,防止同車人或不法侵害方趕來的人對自己的攻擊。換著個不理智的人,同車男女可能成了他下鬼。我的結論是,崑山事件中的同車人,因為不作為,應以協同者論罪處罰。


香樟老人


通過視頻仔細看一下,花臂男下車去追打白衣男的時候同車人員拉了一下花臂男但是沒有拉住,以我個人的想法認為同車男當時應該是這樣想的:咱龍哥是誰呀這麼牛X的人物還擺平不了一個騎電動車的老百姓,肯定能把騎電動車那個傢伙打的屁滾尿流,所以也就沒有真心真意的去拉花臂男。。如果花臂男只是拳腳擊打一陣騎車男以後揚長而去結果也就像同車人想的一樣,但是花臂男顯不解氣又回到車裡拿刀就超出了同車男子的預料了看見拿出真傢伙了就不敢再動手了,,同時心裡想的是:龍哥去砍死那個騎電動車的傢伙吧反正我只是看笑話的又不用我坐牢。同車男子根本就沒有想到事情會反轉,龍哥因為喝酒把刀沒拿住讓騎車哥反過來把龍哥弄死了。。。總而言之自作孽不可活啊


沉默


道上老大叫龍哥,五次進宮九年多,

左邊青龍右白虎,縱橫崑山人人躲。

夜駕寶馬把酒喝,驚嚇白衣電摩托,

兄弟美女齊上陣,觸犯龍顏沒理說。

一言不合直接戳,提刀便砍不囉嗦,

盡顯江湖真膽色,刀刀見血好快活。

怎奈酒色體已弱,鋼刀未穩手中脫,

白衣健步將刃奪,手起刀落肚膛破。

一代梟雄大龍哥,自己非往死裡作,

白衣俠士正氣在,天理昭然世間播。



豬八戒三打白骨精


那咱們就從另一個角度說說劉某的同夥,從視頻上看首先下車挑釁的是他,可衝突升級沒見他動手或勸解,最不應該的是他明明看到劉某並沒有吃虧卻從車上拿下刀來準備行兇而沒有上前攔住,當時就現場的情況也只有他敢、也有這個能力去攔,直至最後看著自己同夥被砍殺卻逃的遠遠的,所以劉某有很大程度上死在了這個豬一樣的隊友身上。

因此個人認為這個本可以避免的惡性事件另一個當事人無論從法律還是道義上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十天太便宜他了……


田園牧歌0312


同車人員系寶馬車行出的直系人,設有勸阻,制止事態的跡向,實為悲劇發生的間接兇手,朋友之間的勸阻,制止是應該的,沒有盡到朋責任,應連帶賠:償責任,:這樣的朋友不交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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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同車人員(與司機劉海龍均為熟人、朋友關係)負有幾個責任: 一、明知劉海龍酒後駕車不僅不加勸阻反而心安理得地隨車同行,作為正常的行為人面對違法同流合汙是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二、在劉海龍駕車違章變道進入人行通道與於海明發生接觸後同乘劉某某下車與於海明發生爭執引發了事態的升級,而面對事態的升級同車人員未能對劉海龍盡到制止勸阻作用,此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三、當劉海龍踢打於海明後返回車中取刀時他們幾人反倒躲避一旁作壁上觀,沒有全力制止劉海龍而放任事態的進一步升級亦是很大責任;綜上所述,同車人員難道不應該反省嗎?由此也提示我們,人在江湖走,該與什麼樣的人交往很重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與地痞流氓結交遲早你將遭滅頂之災,下場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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