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濰坊警方成功打掉曹某黑惡勢力團伙 斬斷“套路貸”黑手

齊魯網濰坊8月14日訊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濰坊市公安局在濰坊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的堅強領導下,重拳出擊、深挖細查,經過十個月的縝密偵查,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曹某為首的、盤踞在濰坊市城區、以“套路貸”為主要犯罪手段的涉黑組織。本案被公安部掛牌督辦,現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共移訴19名犯罪嫌疑人,其中逮捕12人,取保候審7人,涉及案件78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購買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等15個罪名,查封、扣押、凍結了8.2億元的涉案資產。

一封舉報信牽出十億元大案

2017年9月,濰坊某商貿城開發商朱某實名舉報其開發的商貿城被曹某黑惡勢力團伙謀奪、霸佔。

接到舉報後,濰坊市公安局高度重視,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吳磊要求立即成立調查組進行徹查。經過兩個月的秘密調查取證,初步掌握了曹某組織的部分犯罪事實和證據。2017年11月3日,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局長周國升任組長,刑警支隊長羅相賢任副組長的專案領導小組,從全市抽調50餘名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指定由安丘市局異地管轄辦理此案。2017年11月7日,專案組對曹某組織成員展開集中抓捕,先後抓獲組織成員20餘人。

經查,自2007年開始,曹某(男,51歲,濰坊市濰城區人)涉足民間借貸行業。2008年以來,曹某團伙以“套路貸”的方式,採取虛假訴訟、暴力威脅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財產權益。十年間,曹某團伙資產迅速膨脹到近十億元,在濰坊民間借貸、房地產行業赫赫有名,形成了“借千萬大額資金,迅速能到賬,找曹某”的名聲,建立了組織嚴密、危害巨大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曹某黑社會性質組織大多由劣跡斑斑的不法之徒組成,動輒尋釁滋事、傷及無辜,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

誰跟他借貸 誰就掉進他的“套路”

2011年4月,開發商高某向曹某借款1500萬,雙方口頭約定月息5分,以現金收取。雙方簽訂以實際借款額上浮15% 共1725萬元的借款協議,曹某要求高某用16套房產作為借款抵押,簽訂了買賣合同,併網簽到曹某名下。至此,借款雙方當事人就該筆借款事實,簽訂了大小兩套陰陽合同。按照曹某的要求,雙方製造了1725萬元的銀行流水記錄,並與相當數額的的購房合同和收據相對應。至2012年5月30日,高某償還了曹某利息858萬現金、並且用五套房產及一輛奔馳汽車簽訂了轉讓協議作為抵頂借款利息的保障後,再無償本息還能力。2013年3月29日,曹某安排律師到濰坊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要求高某交付其購買的16套房產以及支付341 萬元逾期交房違約金。仲裁過程中,曹某指示律師隱瞞真相、虛構事實,提供虛假的證據致使濰坊仲裁委員會裁決將該16套房產和逾期交房違約金折抵的4套房產歸曹某所有。隨後曹某安排律師又分別向濰城、高新法院繼續提起虛假訴訟,又非法佔有了高某5套房產和一輛奔馳汽車。該案涉案總價值4800餘萬元。

遭遇曹某“套路貸”危害的,不僅僅高某一人。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期間,開發商朱某因資金斷鏈,分兩次向曹某共借款4000萬元,同樣掉進了曹某精心挖好的“大坑”之中,被曹某以相同的手段,非法奪取130餘套房產,經物價部門鑑定,該宗房產當時的市場價值即高達1.55億餘元。

經審查,與曹某發生借貸關係的各類企業個人共50餘家,目前這些企業大都處於停產、停工、破產狀態,其中,17家企業倒閉破產,20餘個家庭傾家蕩產,流離失所,並欠下鉅額債務。曹某黑惡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致2人輕傷、數十人輕微傷,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和危害後果。

泯滅人性天怒人怨 藐視法律必受嚴懲

曹某在斂財過程中,金錢至上,罔顧人倫,無視親情和道德,藐視法律,崇尚暴力,幾乎達到了泯滅人性的地步。

2007年12月,濰坊一公司老闆劉某向曹某借高利貸100萬元,後因資金問題未能及時歸還本息。曹某遂多次組織人員找劉某及其擔保人採用跟蹤、噴油漆、堵鎖眼、貼大字報、非法拘禁於洗浴中心等手段索要債務。2008年3月,曹某組織人員強行拉走劉某公司生產的價值100萬元的配件及運輸車輛,僅折抵借款10萬元,致使正常經營的公司被迫倒閉停產。

為討還借款,曹某糾集團夥成員採用各種非法手段找到擔保人齊某、陳某逼債,導致陳某與妻子離婚,家庭破裂,政府幹部齊某被迫離職。

借款人劉某一家人為躲避曹某團伙的暴力討債、懾於曹某的淫威一直背井離鄉、流落外地。因害怕被曹某及其組織成員抓住,劉某父親去世,作為家中的獨子,全家人未敢回家奔喪,最後村中父老鄉親幫助處理其父親後事。劉某家中老母親,孤獨無依,一直由村委輪流照顧。專案組人員為查明案情,通過各種手段聯繫劉某,因劉某懷疑專案組人員的身份,拒不見面。當專案組人員在東營市找到了劉某一家,表明身份告知曹某被抓消息後,劉某一家不禁當街嚎啕大哭,難以自持。

該案中涉及到的“套路貸”是近年來出現的新型犯罪形式,往往與民間經濟糾紛難以甄別。但無論犯罪分子多麼狡猾,公安機關將不斷總結提升打擊對策和方法,提升打擊成效,堅決維護良好的金融和經濟發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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