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员工起诉韩寒餐厅欠薪 企业经营困难就可以延迟发工资?

员工起诉韩寒餐厅欠薪 企业经营困难就可以延迟发工资?

【时事热点】

韩寒投资的餐厅品牌“很高兴遇见你”继无证经营、鼠患等负面新闻后,又曝出天津加盟店因欠薪被员工起诉至天津和平区法院。据员工透露,目前该门店部分员工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但因仲裁处联系不到老板无法调解已诉至法院,在等候开庭通知。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资金紧张、管理不善等一些列经营困境,不少企业会选择延迟发放工资来缓解经营压力,那么延迟发放工资合法吗?员工要求赔偿又该如何处理?

下面就通过一则具体的案例为您解答。

【事件回放】

某贸易公司是一家经营规模范围较小的公司,仅有4位工作人员。最近,因多笔货款未回笼,公司资金周转受到影响,连续2个月无法按时发放员工工资。因公司规模较小,公司经理认为员工都知道不发工资的原因,所以也没有将连续2个月未发工资的理由,正式书面通知员工。此时,员工王某见公司状况不佳,便提出辞职,但辞职书未写明辞职事由。

辞职之后,王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能及时发放工资而导致王某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仲裁裁决】

仲裁中,王某提供了工资卡账单,证明公司连续2个月未发放工资。该公司称不支付工资是因为公司货款未回笼,资金周转收到影响,员工们对此都十分清楚。根据《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但王某称自己并不知道公司情况,公司也不能拿出证据证明。最后,劳动仲裁支持了王某的仲裁请求。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根据《河南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和资金发生严重困难,无力支付工资时,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延期支付期间,至少应发给劳动者当地政府规定的基本生活费。

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正邦人力在此提醒各企业,公司经营困难想要延迟发放工资,一定要经过劳动者同意,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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