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高鐵線路通過複審,開工前還要做什麼準備?

用戶2733708467229劉


高鐵線路通過複審,開工前一定要具備以下條件,才能開工,否則開工是違規違法的。

1。列入規劃(鐵道部、國家發改委的《中長期鐵路網規劃(2008年調整版》)

2。設計單位招標(鐵道部)

3。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設計單位)

4。預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鐵道部)

5。預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諮詢公司)

6。項目建議書批覆(鐵道部或國家發改委立項)(鐵道部批准100公里以下線路,國家發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上或者跨省(區、市)線路)

7。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設計單位)

8。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鐵道部審查初設、環境保護部審查環評、國土資源部審查用地)

9。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諮詢公司)

10。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鐵道部或國家發改委)(鐵道部批准100公里以下線路,國家發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上或者跨省(區、市)線路)

11。可以進行開工、奠基、建設動員大會等儀式(鐵道部和省市區等)

12。初步設計批覆(鐵道部工程設計鑑定中心)

13。工程施工招標(鐵道部工程交易中心)

14。徵地、動遷(地方政府)

15。進場正式開工(施工單位)

其中:第11至第15的順序可以是調整的。

第6項目建議書批覆是基礎。

第10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是開工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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