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高铁线路通过复审,开工前还要做什么准备?

用户2733708467229刘


高铁线路通过复审,开工前一定要具备以下条件,才能开工,否则开工是违规违法的。

1。列入规划(铁道部、国家发改委的《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年调整版》)

2。设计单位招标(铁道部)

3。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

4。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

5。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

6。项目建议书批复(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立项)(铁道部批准100公里以下线路,国家发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上或者跨省(区、市)线路)

7。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设计单位)

8。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铁道部审查初设、环境保护部审查环评、国土资源部审查用地)

9。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公司)

1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铁道部或国家发改委)(铁道部批准100公里以下线路,国家发改委批准100公里以上或者跨省(区、市)线路)

11。可以进行开工、奠基、建设动员大会等仪式(铁道部和省市区等)

12。初步设计批复(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

13。工程施工招标(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

14。征地、动迁(地方政府)

15。进场正式开工(施工单位)

其中:第11至第15的顺序可以是调整的。

第6项目建议书批复是基础。

第10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是开工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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