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5 速看!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致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公開信!事關孩子入學

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致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公開信

滄州市公安局

廣大外來務工人員:

根據國務院《關於統籌推進縣城內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40號)關於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制度的要求,以及我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接受義務教育的,報名入學時,必須持有監護人雙方及隨遷子女本人在公安機關辦理的居住證,作為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必要依據之一。

流動人口在我市申領居住證,需憑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之一的相關材料(具體辦理所需材料諮詢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方可進行申領,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滿180天后,方可取得居住證

對辦理居住登記不滿180天,但實際居住已達180天以上的流動人口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通過綠色通道申領居住證:1.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合法所有權的住房且實際入住180天以上;2.本人或直系親屬簽訂租住合同,入住廉租房,公租房滿180天以上;3.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在居住地連續繳納社保滿180天以上4.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連續就讀滿180天以上;5.取得居住地工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且實際經營滿180天以上。

在此,我們提示廣大外來務工人員,如果隨遷子女2020年在滄州辦理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者在滄參加中高考的,請您攜帶相關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以便您能夠在學校招生前取得居住證。

市公安局在此提醒您,辦理居住證業務不收費,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機構,務必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業務,避免上當受騙,影響辦理入學和其他業務。市教育局將在入學報名結束前,聯合市公安局核查居住證信息。

對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滄州市公安局

滄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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