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班主任管教學生被家長帶人暴打?

Julio陳惠立

“我育你三年,換來的是一頓毒打”,想想也真是“虐心”啊,班主任教了學生三年,畢業了被學生家長帶人一頓暴打,想想都覺得可嘆、可氣!



事情經過:6月8日,樂至中學一高三班主任在高考結束當晚,被學生家長帶來的人暴打。10日,被打班主任杜某稱,因處理學生上課耍手機等違紀問題,可能有怨氣的學生家長便想報復。他在兩次拒絕邀約後,被同是教師的學生家長帶來的兩人毆打,致使他全身多處皮外傷和頭痛頭暈。

事後瞭解到,參與毆打班主任的包括樂至縣某副局劉劍。目前,包括劉劍在內的兩名打人者因涉嫌尋釁滋事,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各罰1000元的處罰,具體情況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古語有云,“無事不鬧三堂”,而今,再說這句話似乎成了諷刺。班主任管理學生,沒收手機多次,多次交給家長,家長屢次又讓孩子往學校帶,還因此結仇,實在令人匪夷所思。人心險惡,看來社會上“白眼狼”確乎很多。



當然,打人者的打人理由,肯定不只是受手機那麼簡單,應該是孩子調皮搗蛋,屢屢受到班主任的批評,家長認為是班主任教育方式方法不對,是老師造成了孩子不學的結果。高考之後,反正孩子也不可能考出好成績,以毆打老師發洩怨氣,拿老師做出氣筒。估計這種因素很大。

孩子不聽話,孩子不學無術,可能跟班主任教育方法有關,但更與家長有關。如此蠻橫無理的家長,怎麼會教出聽話的孩子?老師收手機,家長給手機,家長對孩子過分溺愛,護犢子行動可見一斑。孩子沒教育好,做家長的不反思自己的原因和責任,反而倒打一耙,找他人出氣,的確是無良之舉。






看結果,打人者受到了處理。身為公職人員,主動參與暴力毆打他人,這是知法犯法,理應嚴懲。同時,為什麼打人者會膽大妄為,是不是有什麼背景,更應該徹查。你說呢?


文軒閣

一、我對被打的高三同行深表同情。肇事者儘管拘留了,他們哪怕被捕,和你的疼痛無關。據報道:你手上還有個幼小的女兒,幸虧她沒受傷,不然真的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如果你孩子受傷,那會成為你永遠的痛!

二、在世風日下,尊師重教遠未蔚然成風的今天,作為老師的你我應首先掂量掂量你我有幾斤幾兩,然後再行事可能你我就會悠著點啦。

拜金主義思想盡管是老調重彈、被清高的我輩書生嗤之以鼻的,但商品大潮衝擊下的今天仍有愈演愈烈的趨勢,“笑貧不笑娼",成了很多國人的世界觀,你一個人想改變,那是“蚍蜉撼大樹,可笑不量力"!你我自己每年的收入讓你我揚眉吐氣嗎?讓你我挺得直腰桿嗎?所以做事低調再低調。

學生的教育是學校、社會、家庭三方面結合的,你我教育孩子一定要合法合規,盡了人事聽天命就是了!孔子這個千古聖賢,我輩宗師,三千弟子也只有七十二賢,我數學不好,你算算,但我知道比例不高啊!你這般拼命,如梁山石秀,圖點啥?韓愈雲: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你我該教育的教育了,還想幹啥?孔子看到學生宰予大白天睡覺,痛罵“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他是聖人,他地位高,罵了也就罵了,那個時代人家只會說宰予的不是!孔子手上可能還有合理合法的懲罰工具一戒尺!你我生活在那個時代,你我如果像常熟兩代帝師、狀元翁同龢一樣,你我甚至連同治、光緒這樣的小皇帝也能教訓一通,但現在時代進步了,文明社會了,你要學做文明人,悠著點兒吧!

三、這次打人的家長中據說有公務員不奇怪,居然有當過副校長的同行讓蒼茫大地大跌眼鏡了!

公務員是官,教師是民!我不評論,但身為同行的來收拾同行,這就讓“我和我的小夥伴都驚呆了"!同行中居然也有如些不爭氣的!公然挑釁法律、良知,正是這些教師隊伍的害群之馬使本就處境艱難的我們教師步履更加維艱!讓全國人民看我們老師的笑話,道之不存,師之不存也!這位同行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對不起老師這個稱呼!不要說還是什麼教師的老師一校長!

四、到現在為止,網上還沒有受害的高三同行有為打人負有責任的報道,那我想說的是:打人者中有教師、有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既然已經刑拘了,他們的後續處理也應該有相關下文。至於他們的結局,地球人都知道的!

五、建議同行們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保重好自己的身體,心態正常再正常,金錢這東西“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要太在乎!再說“財趕人趕得到,人趕財趕不到”,爭取打破教師平均壽命短的魔咒。桃李滿天下和長命百歲都很重要,大家一起努力吧!

望斧正!


蒼茫大地顧煒斌

這是一個令人寒心的問題,令人寒心的不是教師被打,被打的教師還少嗎?

令人寒心的,是帶人暴打教師的,本身也是教師,是有教師身份的家長!

有人說,這是現代版的農夫與蛇的故事,我說不是。農夫與蛇,畢竟我們知道那是一條蛇,農夫也知道那是一條蛇,農夫自己是有責任的。

可是,現在這條蛇,披著農夫的外衣,農夫根本認不出來,所以,這位杜老師,這位現代農夫,是沒有任何責任的!

他之所以遭遇暴打,是因為他對學生太負責了,是因為那位披著老師外衣的教師,跟權力有點關係,能夠帶來一位副局長作為打手。這可不是一般老師可以做到的。

而且,因為是老師,所以善於選擇時機。不像寓言裡的蛇,醒來就咬,這條披著老師外衣的蛇,要等到時機成熟才咬。要等自己孩子高考結束了,孩子畢業了,你班主任管不著了,現在可以開打了!

這條蛇,比寓言裡的那條蛇,要毒到無數倍!

從最新消息上看,打人者行政拘留15天,各罰款1000元,這是警方對這起治安事件的處理,合理合規。

現在住建局、教育局和監察委都介入了,那麼我們不久就應該看到行政處理結果了。副局長真心不能再做了,披著的那件教師外衣應該扒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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