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防控疫情期間,企業為復工,員工未上班,是否需要發工資?

大言君聊勞動法


防控疫情期間,企業為復工,員工未上班,是否需發工資?

因為疫情,大家都是受害者。那麼疫情期間,企業為復工,員工未上班的,根椐情況來吧,延遲復工企業也沒辦法,當然對於員工來說,他們生活的來源於企業每月發的工資。所以我覺企業應該適當的發最低的基本工資吧。


三姐的VIog


我自己也在做副業,其實就當作兼職吧,每天都有100到200的零花錢,別人說有了房貸 車貸 開銷特別大,其實還好有副業支撐一下,反正日常開銷是夠了。主業的錢可以全部存下來,挺好。說不定以後副業變主業呢,不管做任何事只要堅持下來, 就一定會有回報。 貴在堅持!!生活虐我千百遍 我待生活如初戀!


墜落星空w


企業未開工,員工未上班是否應該給員工發放工資的問題,各個地區均出臺了相應的政策規定來解釋防疫期間員工工資發放問題。

以廣東省為例,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時間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復工時間不早於2月9日24時。2月3日至9日延遲復工期間,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對於依法被隔離或因緊急措施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工作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90後平凡生活


防疫期間,企業復工,員工因為隔離導致無法上班的,需要支付工資的。具體以下幾種情況需要支付工資:

根據《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人社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延遲復工期間,企業不得強制職工休帶薪年休假。對企業要求職工通過遠程辦公等形式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符合規定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在此期間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依法支付職工工資。其中,企業在休息日安排職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職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對於依法被隔離或因緊急措施導致員工無法正常工作的,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因被依法實施隔離措施或因政府依法採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視界我的視界




1.政府隔離導致不能上班:按照《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通知:凡事因政府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上班的員工,公司應當支付員工在此期間的工資。

2.疫情期間公司停產導致不能上班的人員:規定了公司停產時間在30日以內的,公司將按照正常標準支付員工的工資。公司停產時間超過30日且員工提供正常勞動力的,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付員工工資,給付工資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公司停產超過30日且員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可按待崗工資支付工資。



3.自行隔離導致不能上班:疫情期間,員工返工後進行自行隔離的情況,公司可按照相關規定給付員工工資。多數情況下建議公司在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安排其在家工作或者調休。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PCB小張


疫情期間職工工資發放分以下幾種情況:

1、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等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休假期間,經與職工協商,用人單位可以用職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如果職工用完各類假期但是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可以按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江蘇省的生活費標準是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因疫情影響,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利用網上辦公、在家裡辦公,視為正常上班,應依法支付工資。在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職工在家裡完成工作任務,職工在家裡工作也是提供勞動,用人單位要按照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如果職工的工作量沒有減少,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正常工資標準發放;如果職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單位可以與職工協商在家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

3、職工因疫情防控未復工的,在此期間的工資應按照其正常工作時所能獲得的、相對固定的勞動報酬,但是不包括加班費(用人單位規定的每月定額加班費除外)、各類特殊情況下非固定發放的津貼、補貼或者獎金。

4、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的疫情結束前無須支付工資的協議也可能會被認定無效。用人單位與職工達成一致調整該期間薪酬,薪酬也不應低於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且用人單位應繼續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除非當地政府另行頒佈了優惠措施。但雙方協商一致的方式,酌情減少或取消獎金的支付的協議是有效的。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用人單位復工復產的意見》第三條第四款;第二條;原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第十二條


請叫我拾柒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來看一下官方的報道。

“ 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係工作。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用完休假仍不能上班職工,按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規定支付工資。”

上面這是官方的報道或者說是建議,但真正實施起來就應了一句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真正不上班就支付工資我認為不太現實 ,因為企業停工停產已經損失了一筆資金,工人不上班企業再支付工資,就相當於企業損失了兩筆資金。對於國企和大的企業來說,因為這次疫情不上班,補貼一部分工資還差不多,如果說按照正常薪資待遇發工資也不太現實,畢竟企業員工在此期間沒有產能。

第二個就是大部分的小企業,一般也是家族式或是個人私營制。對於這類工廠企業,未復工之前給員工發工資一點也不現實。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現在給你象徵性的一部分生活補貼,等工廠開工、全員復工的時候,幾個月算下來,這部分錢還是你自己應得的工資而已。雖然政府要求的是不錯,受疫情影響按停工停產期間支付工資,但這一要求又有誰去監管呢?這是不是一個漏洞呢?就算你按照規定和企業較真,最後到勞動仲裁,跑來跑去受傷的還是自己。

第三個問題就是現在大部分員工已經離家準備復工,但到廠期間要接受7-14天的醫學隔離觀察,身體沒有任何問題才可以正常復工。據我瞭解隔離期間的費用大部分都是自己承擔,如果是賓館隔離每天的費用大概得180元左右;如果是自己在出租房居家隔離,工廠應該會補貼一點生活費,大概也就60元/天。

綜上所述,企業未復工之前給員工發停工停產的工資,應該是寥寥無幾,可以說是鳳毛麟角。所以我建議,在疫情未全面解封之前,不要善自動身。和用工企業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溝通,才可以復工。


皖北小朱走山西


你好!我是廣西二哥生活,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分解如下:

1.在疫情對企業的影響有千差萬別,面臨具體情況也有特殊性。企業的發展與員工,客戶休慼相關,在本質上屬於利益共同。在疫情非常時期,大家儘量能夠互諒互讓,互幫互助,儘量減少和避免法律糾紛。

2.由於疫情下企業延遲復工,在國家政策的要求下企業的停工,停業都屬於休息日!

3.至於復工未能上班是否發工資?答案是:需要!如不發工資最好能夠得到員工的同意並確認簽字!

4.如員工被隔離期間,企業也需要向其發工資。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十一條與員工解除合同。

結語,所以企業復工未能上班,企業需要向員工發工資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解憂!

再見!




廣西二哥生活


這個應該根據企業自身的狀況而定。

首先,我覺得每個企業的所屬行業不同,企業性質、機制也不一樣。

現在受疫情影響比較嚴重應該是服務業多一些,比如:餐飲,美容美髮,休閒娛樂,電影,旅遊,酒店,交通運輸。這些行業的企業現在是比較困難的。各企業可根據自身的情況而定。

如果是一直以來運轉比較好,效益還可以的企業,企業主可適當的給予員工一些生活補貼,這樣也很人性化,員工對企業也會產生更大的粘性,特別是企業的優秀人才,骨幹精英。畢竟,疫情過後,企業還是要靠這些人來恢復生產力的。

而對於那些品嚐經營運轉比較困難的企業,效益也不是很好的,也要與員工及時保持有效的溝通,一起商討如何共度難關,看看能否轉型投入新的行業或增加企業運營項目,比如說短視頻,線上娛樂,醫藥品等。

我身邊就有一個真實的案列:

我一朋友是做美容實體店的,疫情期間,她就通過店裡的一個從事醫藥品代理工作的顧客手裡拿到上游貨源,然後她發動店裡所有員工一起在家靠微信溝通銷售消毒水,75%的酒精,護目鏡,口罩等,實現盈利。

總而言之,疫情期間,企業和員工都要學會換位思考,先自救,再救他。希望這些能幫到大家。



廈門瑞恰兒


對於這個問題,我是這樣想的:

第一,企業方面,企業是靠經濟效益來維持,在未開工狀態下,企業沒有經濟效益來源的,我想未上班的人員企業是不會對未上班人員發放工資的。

第二,企業人員的工資分類,大概分成年薪,月薪,日薪或生產績效幾種。因企業未開工,月薪,日薪和生產績效幾種,企業是不會發放工資的,年薪人員作為高層領導,從企業角度考慮,會給予發放工資,發放金額可能會相應下調。

第三,企業未開工,如企業前期有拖欠工資現象,疫情期間,企業就算未開工也應對之前拖欠工資進行發放,這樣既能保證企業人員的相對穩定性,又能保證企業員工在疫情期間的生活經濟來源。對於企業的人員穩定性起到關鍵性的作用,同樣也能更好的樹立企業的精神文明形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