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對於2019年個稅扣除房租的規定,房東不提供身份證號怎麼辦?

漂流瓶4


看來大家都沒有籤比較正式的租房合同,合同上應該註明出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承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房子位置單元房號,並且簽訂時要查看確認身份信息是否一致,重大合同還要附上身份證複印件的,除簽字外還要按指紋印(一般右手大拇指)。身份證號碼這是基本的公民信息,什麼都沒有,遇到事找誰去??

我家兩套房子出租,武漢一套140毛胚大戶型被平臺租五年做長租公寓(才租1500一月)。嘉興一套60平小戶學區房暫時租給一個小姑娘在(1500一月),他們直接看合同就行,哪用再來找我們。

作為房東兼租客來說心裡也挺矛盾的,作為房東擔心租客用自己的房子做個稅減免,將來自己可能會被徵收房租稅(房租也是個人收入的組成,這個稅費比例比工資的徵收稅率要高的),因為房子成本也高呀,首付就不說啦,兩處房子看似每月一起有三千左右的房租,可誰又知道我們每月房貸要還多少呀,整整六千多!其中利息就差不多四千多!成本在這裡,再加稅話,投資和回報更不對等,可能只能適當加點租金啦。大家如果是自己有房子出租,遇到這樣情況話,肯定就能理解啦。大家都這麼想,大家租金都漲了,那我們租房子的同時成本是不是也增加啦,房東和租客都沒落到好處,然後到最後才明白好處都給誰啦!

所以是否選擇房租做個稅減免項目大家還是慎重,再觀望觀望!

然後我們自己在上海租住的政府公租房,企業名義給我們租的,企業已經享受過房租補貼,估計不能再做個稅抵扣,我們估計只能用武漢首套房利息做個稅抵扣,然後兩個孩子,還有父母養老,4千額度不用交稅多少能省點吧。


常青淡竹



租房市場就是這樣,沒辦法。我遇到了和你一樣的問題,前天找房東房東不肯,昨天再找他說好,說他在外面回家了給我。昨天下班後再找又說明天吧,然後今天找他直接不給了!


因為個稅申報的時候寫上房東信息,相當於告訴稅務局房東的這套房子對外出租了,按照稅務局規定,房東是需要繳納房產稅的,稅點還不低,大概是一年房租的3.5%-5%。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房東不願意協助居住證租賃備案的原因。


現在也是一樣,相當於一種變相的備案方式。一旦在房產登記中心有了信息,就要交稅。


當然,羊毛都出在羊身上,最後的稅都是要租客交的,這也是一種無奈吧。


誠然,如果是有正規合同的話,合同上本來就有房東的身份證和姓名啊,不需要詢問房東。如果是自如等第三方平臺的話,可以直接通過管家要到房東信息。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合同上也沒有規定房東一定要提供自己的信息給你個稅申報,不是嗎?


如果協商不了的話,明年早點換房子吧,籤合同前就提前說好。



有範樂活圈


房東不願意提供身份證很容易理解!


個稅App裡,需寫出租方(即房東)的信息。房東若為自然人,系統要求填寫房東的姓名和身份號碼

房東自然認為,信息提交後,其個人可能將繳納房屋出租收入的相關稅負。


困惑來了!申報了房租的個稅減少和房租的增加相比,哪個更多了?

這裡讓我們做一個簡單分析:

房東方面:

如果房東已經足額納稅了,就不存在增加稅負的問題,比如說房東是為非自然人的公寓出租公司。

但這種情況太少!

大家遇到的大多是自然人房東,誰會自覺的去足額納稅?

現在如果需要去納稅,房東需要的交多少錢:

是否是按照綜合收入累計計稅?


答案是:不是!目前國家有專門針對租賃收入的相關政策如下:

財產租賃所得則適用比例稅率,固定稅率為20%。自2001年1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在實際徵管中則存在著更低的核定徵收率。

為什麼?

因為我們幾乎很少看見房東們主動去納稅!

所以

為了鼓勵房東申報納稅,在各地都有不同的核定徵收的辦法,對租金收入的核定,按照一個比例徵收,以降低稅負。各地的核定徵收率是有所不同的。

我們看看深圳是怎麼規定的:

深圳市 2017年房屋租賃稅率收費標準(2017年4月起執行)

個人出租房(不含稅)月租金

一般情形,我們按照第一檔,就是按綜合4.5%進行納稅。

簡單計算我們知道:

房東按最低申報人均1500元的租金繳稅,需繳稅1500*4.5%=67.5元/月;

房客如果按照1500元(深圳的扣除標準)申報專項扣除,則可以節省多少個稅:

如果扣除後月納稅額小於3000元,則為3%,大約是45元/月;

如果扣除後月納稅額3000元至12000元之間,則為10%,大約是150元/月;

結論來了:

如果你(房客)扣除後月納稅額,不超過3000元,也即是個人所得稅按照3%計算的,最好就不要申報了,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房東極大可能將稅額轉嫁給你,且超過了你個稅節省額,

得不償失!

但如果你(房客)扣除後月納稅額,超過3000元,也即是個人所得稅按照10%以上計算的,則可以申報,因為即使房東將稅額轉嫁給你,也小於你個稅節省額,

還是合算!

所以,你和房東雙方應好好坐下來,談一談稅負的增加額和減少額,如果能協商好補償措施,達到平衡,一定是雙贏的後果!


上下跳動的藍焰


沒影響,就算不知道房東的身份證號碼照樣可以申報房租支出專項附加扣除。


為什麼房東不願意提供身份證信息?

原因很簡單,房東不願意被稅務機關掌握租賃信息,害怕被徵稅。有些房東還威脅,租客如果申報抵扣房租專項附加扣除,就要漲房租。

考慮到這個實際情況,目前稅務總局已經明確自然人申報扣除房租專項附加扣除的,只要提供房租支出的實際情況,例如租賃期,房屋坐落地,房東姓名和證件號碼等都是選填項目,不是必填項,無需提供房東的身份證信息,如實填寫租賃信息即可。

房租抵扣個稅的標準

房租扣除的規定是定額扣除,不考慮實際房租支出。例如,您可能一個月房租1萬,也可能只有600元,但是隻能按照定額標準申請扣除。

扣除標準是北上廣深等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等大城市1500元/月,市區人口100萬以上的可以扣除1100/月,其他城市800元/月。

申報房租專項附加扣除的注意事項

第一,房租和首套房抵扣個稅的優惠不能同時享受,如果同時申報就會被拒絕。必須是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沒有自有住房。

第二,申報扣除房租的必須是承租人本人,不能是配偶或者其他家庭成員。假如配偶有房,那也不能申報扣除。但是,如果配偶雙方工作地不在同一個城市,且名下均無住房,需要租房子的,可以分別申報扣除。

第三,對於居住在城市下轄的縣、鄉鎮的,扣除標準也等同於城市市區。舉個例子,小明居住在北京市延慶縣的某個小鎮,小華居住在北京的東城區雍和宮附近,雖然一個租住在鬧市區,另一個在鄉下,但是兩人的房租扣除標準都是1500元/月。


稅收之家


這事簡單、

你想抵扣房租,房東得開發票。

開發票,得先去稅所購票繳稅。

房東因此繳稅,必然要漲房租。

你自己算一下,

你要求房東出發票抵扣的稅額

大於還是小於

因你的要求而導致房租上漲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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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算一下,房東要交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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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策優惠的個人房東出租為例,按5000元租金計算:

房產稅=5000*4%=200元

營業稅=5000*3%/2=75元

城建稅=75*7%=5.25元

教育費附加=75*3%=2.25元

個人所得稅=【5000-(200+75+5.25+2.25)】*80%*10%=377.4元

總計:

房產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個人所得稅=659.9元

即:

以5000元租金出租一套房,

如果開票給租客、

房東需繳納659.9元的稅,

稅率約為13.198%,

1年稅款就是791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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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說:

如果租客以房租低個稅要發票、

每月省100元左右的個稅,

那麼租客就要在租金裡

至少額外承擔

7918.8元的間接稅!

這還沒完、

房東處理納稅事務,需要耗費時間和機會成本,以保守方式評估、

參照2017年,官方公佈

北京市平均月薪11000元計算,

小時工資55元,

算稅,核實,跑腿,排隊

大約要花費10小時

加上來回稅所的公交費,

每月至少耗費時間價值600元。

每年因處理納稅事務損耗的

時間價值至少7200元!

總結:

你個人或和女友,或和朋友

承租一套5000元租金的房子,

如要求房東出具發票用於抵扣

自己的100元以內的個稅。

每年可節個稅1200元

但是、

你每年卻要多支付給房東

驚人的15100元租金!

重點是:

房東也得不到這筆錢

其中:

7918元交給稅所,

7200元用於不創造財富的空耗,

房東這些損失必須由房客承擔,

因為這些額外時間,金錢支出

的產生起源於

房客的個稅抵扣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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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質上:

你每年為了抵扣1200元的個稅

卻要額外向

1.即未提供房子,

2.也未提供租金,

3.且未提供中介服務,

的第四方至少繳納15000元

另外,你有沒有發現,

一旦申請抵扣房租、

等同於、

還沒有房子的你,

主動繳納租金4%的房產稅。

這樣的蠢事,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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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ibu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可以約定合同期限、租金等相關內容,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無故違反合同約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出租人有義務要配合承租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


再說一個最新的個人出租徵稅的消息!!!

近日,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公佈《關於個人出租住房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公告》,文件規定:個人(含外籍個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將湖南省範圍內自有或租入住房出租給承租人,並取得租金或者其它經濟利益所得,應按照“財產租賃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兩種徵收方式:

1)租金能核算清楚採用:據實徵收

即納稅人出租(轉租)住房採取據實徵收方式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憑合法有效憑證,從其租金收入中依次減除住房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由納稅人負擔的實際修繕費用,以及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2)租金不能準確核算採用:核定徵收

納稅人出租(轉租)住房不能提供合法、準確的成本費用憑證,不能準確計算住房租賃成本費用的,按租金收入的5%~10%核定應納稅所得額,具體適用比例由各市州稅務局確定。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個人出租住房減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

本公告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以核定徵收為例,月租5000元,則需要250元-500元之間。

提問:這筆錢最後轉嫁到誰頭上呢?


慧算賬


申報個稅房租抵扣受益並不多,反而可能讓自己未來付出更多房租代價,既然房東不提供居民身份證號,承租人最好放棄抵扣房租。

哈爾濱市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主要有以下方式:房東與租客直接簽約,房東委託中介代租,承租人私下轉租的。承租人通過前兩種出租房屋方式租房均可以獲得出租人身份信息,轉租的房屋有可能不知道房東身份信息。

公民申報個稅扣除房租,實際承租人減免稅金不足百十元,卻可能讓出租人支付數百元稅金。房客得小利房東吃大虧,出租人肯定不願意提供資料配合承租人申報。哈爾濱租賃雙方為個人時,因為不涉及報銷問題,承租房不要求提供發票,出租方因不開發票而不談稅金承擔責任。現有房租定價時並未考慮稅款問題,房屋承租人申報個稅抵扣租金,房屋出租方配合承租人申報必須依法繳納稅款,在房租不變前提下出租人實際收入大為減少,出租人要彌補出租人實際損失必須提高房租,保證納稅後實際收入不減損。只要本地區房屋出租供需無變化,房屋出租人提高房屋租金彌補繳納稅款減少收入將是大勢所趨。特別是社會信用缺失,有的人說話不算數,房屋出租人為了避免承租人反悔給自己造成損失,即使承租人保證不申報抵扣也會預先扣除稅金。租期將到期的個別租客抵扣或許得了蠅頭小利,但打算長期租賃的承租人或準備承租人將付出上漲租金代價。

承租人簽約時放棄提供稅務發票,居住房屋租金一般未考慮計算稅款。現在抵扣稅款,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提供資料配合申報,自己獲得百十元稅收減免,讓房屋出租人實際收入減少五六百元,損人利己行為令人不齒。一時得利,常期受損,抵扣減免的稅款都不夠一頓便餐費用,太精明的人會吃大虧。假如我是租客,不會為了小錢損害自己穩定生活和收入。


429方寸世界


自從新的個稅正式上線實施,各個地區的納稅人就開始忙著填報專項的附加扣除項。按照新稅法的規定,納稅人在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租金、贍養老人、住房貸款這六項的支出,都是支持填報的,申請以後就可以獲得一定程度的稅費減免。對於在外地需要承擔高額租金的租客們,這無疑是一個令人欣慰的消息,但是申報租房減免個稅的項目需要房頂提供個人的省份證號,而房東大多都不願意配合,租客們減稅的道路就在這裡被擋住了。

那麼房東不提供省份證號到底應該怎麼辦呢?

其實,如果你非要申報這個稅,也不是沒有辦法。如果你租住的是個人房東,那唯一的辦法就是跟房東溝通,畢竟決定權在人家手上。如果你租的是像自如這樣的房子,溝通不成,直接找平臺,因為每個房主在平臺上發佈租房信息的時候都是要提供身份證號碼的,所以你可以嘗試和平臺要。不過如果你遇到的是二房東,那麼基本上你就不可能要到房主的身份證號,因為你需要闖過兩道大門。

最重要也最讓人無奈的是什麼呢?

即便你費盡千辛萬苦要到了房主的身份證號,免除了部分稅款,可是你卻被漲了房租,沒有損失還好,要是比之前要交的費用還多,那真的是得不償失了。


EMBA人物


非請自來。

對於2019年個稅扣除房租的規定,不提供說明沒有相關的租賃合同,也不必過於強求了。

不管什麼經濟業務,簽訂正式的合同或協議,都應該有合同雙方的身份信息(不討論弄虛作假的情形),不是嗎?就拿租房子來說,要麼什麼合同都沒有,有相關協議都不會寫:,“出租方:張三,承租方:李四”,這麼“簡便”和“兒戲”吧。不要說留什麼身份證之類複製件,至少身份證號碼應該都會寫上吧。不然,只寫名字,誰跟誰,誰認誰啊。

相反,這個房租扣除規定出臺後,有這個抵扣需求的肯定會積極按規定去完善相關資料。如果相關的租賃稅費都談妥了,我想房東也不會不提示相應的身份證信息。對房東而言,身份證號不是關鍵,關鍵是提供了相關信息,意味著暴露了出租房屋的行為。唯恐要交稅呢,誰願意提供啊?

包租公真要交稅,那不得了,呵呵……所以這個問題,基本無解。


龍門賬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這個問題很簡呀,在租房時與房東簽訂合同時,雙方不是都有身份讓信息呀,除非租的非法的房子,或者房東是黑戶人,不然怎麼會出現這個問題?

再說了,個稅抵扣租房,也非得要房東的身份證信息呀,有租房合同不就可以了,有了租房合同一切都OK了。再說了,個稅抵押房租在政策是固定抵扣,只要你是租房一族,一年是固定扣除的,也不需要提供發票。

我記得這次個科抵扣《暫行辦法》規定,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住房租金支出的,可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扣除。其中,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除上述城市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所以,有沒有房東身份證信息都沒有太大關係,房東怕信息過多而納稅,其實也應該可以理解房東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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