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3 報應!這個陷害法官的檢察長進去了

原南平市檢察院檢察長婁彩敏,因其表弟所涉的一起行政訴訟案件敗訴,惡意打擊報復,先後將該案的一審、二審辦案法官全部查處判刑。

婁彩敏為了給二審承辦法官高培春定罪,置法定偵察流程於不顧,創辦了一個特審室,以嚴刑逼供“特審”高培春10天,並偽造口供和筆錄。

法院屈於婁彩敏的壓力立案審理高培春,用特審室中模糊不清的口供、偽造的筆錄給高培春下判;高培春上訴,二審維持一審判決。


報應!這個陷害法官的檢察長進去了


高培春被冤判刑,受婁彩敏指使的“證人”華樹通覺得自己良心受到譴責,在高培春出獄後,華樹通找到高培春,願澄清事實,還高培春清白。但婁彩敏威脅華樹通:“高培春平反,第一個進牢的就是你!”

多次申訴未果,至今已有11年,高培春仍揹負著受賄的罪名。後婁彩敏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以上根據澎湃新聞等報道整理)

經常有人形容法官是“鐵肩擔正義”,可法官真的有一雙鐵肩嗎?經常有人說法官應該不維上、只維實,可擔當的背後,又指望什麼支撐呢?

話說回來了,再牛逼的檢察長,也沒有權力對法官定罪,最後對法官定罪的,還是法官!刑事法官這樣判,到底有沒有懼於婁彩敏淫威的因素呢?


報應!這個陷害法官的檢察長進去了


法官不應當相互袒護,但在面對強權干涉的時候,也應保持起碼的團結。否則就會如猶太人紀念碑上的那句話——當他們來抓共產黨人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共產黨人;當他們來抓猶太人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猶太人......當他們來抓我時,已無人替我說話了。

我理解被定罪法官的無助,我也理解定罪法官的無奈。如果說誰不懼怕權力的報復,那絕對是扯,權力,比崑山龍哥手中的砍刀更可怕。

前幾天,本號推出過一篇文章《檢察官、法官分分鐘被滅,他們孱弱的肩膀怎麼挑起法治的重擔!》如果法官自己的權利都得不到保護,談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

單純強調法官要有正義的擔當,不可取。法官自己都如刀尖上的舞者,如薄冰上的行者,如何擔當?

終身責任制,法官不反對,但法官也需要職業豁免權,不因正常履職,而被權力所打壓甚至陷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