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 “因月經不調,我被相互寶拒賠了!加入相互寶究竟有何意義?”

相互寶推出至今已經有1年多的時間了,加入相互寶的人越來越多,每個月分攤的金額也從最一開始的幾分錢,到現在的每個月幾塊錢甚至幾十塊錢。

但是關於相互寶拒賠案例也是沒少見,比如最一開始雲南唐先生意外骨折陷入了昏迷,申請相互寶的互助金10萬元,沒想到卻被理賠員以投保前有“皮肌炎長期服用激素”,不滿足健康告知中的“近兩年未連續服藥超過30天”拒賠了。

這個案例在網上一度引起了很大的關注,最後的處理結果,是理賠員把這個“鍋”扔給了賠審團,由賠審團決定是否給予理賠,57.769%的人反對賠付,42.231%支持賠付,最後當事人因為輿論的壓力,提前撤銷了賠審,放棄了獲賠的權利。

“因月經不調,我被相互寶拒賠了!加入相互寶究竟有何意義?”

前不久,梧桐君在後臺又收到這樣一條諮詢:

某先生的妻子投了相互寶,後面出險申請理賠,但是調查發現該女士投保前因為月經不調導致的不孕進行超過30天的服藥治療,理賠員因為這點,拒賠了。

但是該妻子的丈夫認為相互寶拒賠不合理,他認為他妻子是因為月經不調服藥超過30天,而相互寶的健康告知明確的說,月經不調服藥超過30天的符合健康告知要求。

其實,該先生在諮詢的時候自己也表述的很清楚,是因為月經不調導致的不孕,也就是說月經不調只是病因,而真正的病症是不孕。

但是,這裡也有爭議點,不孕的原因是月經不調,那應該只要把月經不調治好了,不孕自然也就解決了,所以說是治療月經不調也好像沒錯。

因為沒有看到完整的就診病歷資料,也不清楚這個客戶具體診治的細節,所以這裡不好下結論,說是應該賠還是不應該賠。

“因月經不調,我被相互寶拒賠了!加入相互寶究竟有何意義?”

但是,看到這個案例,忍不住想要提醒大家!

一、相互寶不是保險

心裡要明確一點,相互寶不是保險,它只是互助計劃,甚至它的賠付都不能叫

做理賠(本文暫且叫做理賠),只能叫做給付互助金。

但是你說相互寶是眾籌也好像不對,因為它有健康告知,要求加入者有如實告知的義務。

不過有點還是值得注意的,相互寶在它剛剛成立之時的名字叫做"相互保",由信美相互人壽承保,所以產品面市之初是想做保險來著,只不過之後被監管叫停,這才改名叫“相互寶”,變成了一個網絡互助計劃。

二、健康告知其實並不是越寬鬆越好

相互寶的健康告知經歷了幾輪變化,最一開始的健康告知可以說是很寬鬆,但是實際上,理賠的時候,寬鬆的健康告知反而增加了獲賠的難度。

寬鬆的健康告知導致一些人不知道應該怎麼判斷什麼需要告知,什麼不需要告知,導致很多人覺得日常的一些小毛病根本不用告知,但是真正出險的時候,相互寶的理賠員又都會去調查,調查出來不符合的就拒賠了。

比如:張某幼兒摔傷致開顱手術事故。

該幼兒滿月時患有肝炎綜合徵(黃疸),相互寶的理賠員以不符合健康告知中要求的“肝炎”為由,給拒賠了。

但是這個案例,梧桐君有自己的想法,新生兒黃疸很常見,基本出院治癒對以後不會有什麼影響,而且該新生兒當時住院的醫院也已經出具了“肝炎綜合徵(黃疸)並不等於肝炎”的證明,但是相互寶還是以投保前不如實告知給拒賠了。

“因月經不調,我被相互寶拒賠了!加入相互寶究竟有何意義?”

說實話,這樣的拒賠理由真的很牽強。

就算該孩子的父親知道住院的時候患有肝炎綜合徵(黃疸),相互寶的健康告知中也沒有針對這項的詢問。那也是符合健康告知的要求,相互寶有什麼理由不賠?

從幾個相互寶拒賠案例中,我們能明確感覺到相互寶在理賠回溯過程中,有擴大化健康告知的風險。尤其是案例三,幼兒的肝炎綜合徵(黃疸)在日常生活中危險性不大,並且也不是健康告知中詢問的“肝炎”,相互寶的理賠員卻斷章取義,讓這一與事故無因果關係事由,成為拒賠理由。

雖然相互寶改名後不再是保險產品,不受《保險法》和相關保險法律條文的約束。

但相互寶設計之初就是按照保險來設計的,產品原型也是參照相互保險的模式打造,那麼就應該不忘初心,參照保險產品的賠付標準,承擔起舉證和賠付責任。

而不是一遇到需要承擔責任的事情,就發起賠審團投票,把鍋扔給形形色色的吃瓜群眾。

“因月經不調,我被相互寶拒賠了!加入相互寶究竟有何意義?”

三、正確看待保險和相互寶的關係

相互寶的准入門檻很低,只要芝麻信用分足夠,交一點點的錢就可以參與計劃,每個月才分攤幾塊錢,一年下來也就幾十不到一百塊錢。

對於很多不願意花錢買保險的人來說,覺得相互寶就夠了。

如果你有這種想法,勸你趁早打消。

為了觀點更有說服力,引用螞蟻金服保險事業群總裁的一句話:相互寶並不能替代重疾險。

在相互寶和保險之間,我們要看清彼此的優勢和不足:

1、撇開相互寶的上面種種負面報道不說,相互寶還是有很多優點的:准入門檻低,費用少,保障廣,可隨時退出。

2、但是相互寶有個很明顯的缺點:額度太低,保障期限不夠。

39歲以下最高才30萬保額,到了40-59歲最高保額才10萬,不管是對於哪個年齡段,當前的這個就診費用水平,保額是遠遠不能應付的。

並且40歲以後是癌症的高發年齡段,保額反倒降低了。所以,還是要自己搭配足額、保障完善的重疾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