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廣州某企業被罰款20000元,就是因為沒有做“年報”

廣州某企業被罰款20000元,就是因為沒有做“年報”

01、什麼是工商年報?

工商年報是工商部門組織開展的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通過工商年報,可以讓社會公眾與合作伙伴瞭解企業的經營情況,保障交易安全;而企業通過工商年報,可向外界展現企業的實力與誠信經營的形象,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02、 哪些企業要進行年報?

商事主體,包括公司、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非公司企業經營單位、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及企業分支機構。

因此,凡於2018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登記註冊,取得《營業執照》的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企業分支機構以及個體工商戶,都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2018年度年報並向社會公示。

03、企業工商年報包含哪些內容?

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繫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淨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