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7 降低流動性風險!廣州:網貸機構應全面下架計劃類理財產品

互金通訊社訊 7月27日,廣州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下架計劃類理財產品及打擊逃廢債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網貸中介機構全面下架“鎖定期+自動債權轉讓”模式的計劃類理財產品,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

通知強調,當前,行業流動性風險較大,部分計劃類產品在鎖定期結束後無法及時完成債權轉讓,出借人資金無法按時回款,容易引起出借人擔心。網貸機構應全面下架計劃類產品,並將下架實行情況及時反饋給區金融監管部門和協會。另外,所有網貸機構均是信息中介機構,本身並無放貸資格,並嚴禁從事任何諸如自行擔保、承諾回款的增信行為,因此不存在剛性兌付的義務。各網貸機構既要嚴格遵守監管規定,同時要加強出借人教育;各出借人亦應正確理解法律法規相關規定,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謹慎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到,要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對逾期項目,該採取仲裁、起訴等法律行動的就要採取,不能因為退出而影響對逾期借款人追收;廣州仲裁委可以在線開展網絡仲裁,網貸機構可與其協商,及時獲得法律幫助。網貸機構在完成以上事情後才能予以正常清算、註銷,股東應嚴格按公司法承擔公司收尾清算的責任。

此外,網貸借款人應嚴格遵守借款合同約定,按時還款付息,切忌因僥倖心理逃避還款,造成徵信不良。

附:《關於下架計劃類理財產品及打擊逃廢債行為的通知》全文:

降低流動性風險!廣州:網貸機構應全面下架計劃類理財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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