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取消互助献血,急需用血患者的生命谁来保障?

取消互助献血,急需用血患者的生命谁来保障?

前些天,按照国家卫计委在2018年3月底之前停止互助献血的要求,北京市卫计委决定从2018年2月10日起,北京市停止互助献血,依法开展血液调剂,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我国其它地区也在今年3月底即将取消或已经取消互助献血。因为事关许多等待血液救命的患者及其家庭,这一规定引起社会广泛争议。

什么是互助献血呢?互助献血是无偿献血的形式之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从法律层面提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一般情况下,互助献血者可按照规定程序去血站献血,并凭献血证为指定患者换取等量用血。近年来,随着医疗机构的发展、扩张和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血液采集量却增长缓慢。WHO认为,一个国家献血率只有达到10‰-30‰,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我国人口献血率与WHO提到的献血率还有一定距离。很多地区血液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甚至出现常态化。在这种情况下,互助献血就发挥了重要作用。作为一种有效补充,在《献血法》颁布后的近20年来,互助献血缓解了部分“血荒”,可以说拯救或延长了无数条生命。此外还可以体现亲朋好友间的互助精神,增进了亲情和友情。部分患者家属了解到献血可以拯救生命的重要意义之后,会随后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互助献血对于稀有血型或特殊血制品的意义则更大。

取消互助献血,急需用血患者的生命谁来保障?

那么为什么现在又要取消互助献血呢?因为血液制品的短缺和政策执行部门的疏漏,政策的实施可能会渐渐偏离原来的轨道,或者说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断章取义,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因为医疗资源的不均衡,很多重病需要输血的患者往往聚集在北京、上海等医疗条件好的大城市,不仅造成当地血源更加紧张,互助献血比例上升,而且很可能患者在当地并无亲友,无法找到合适的互助献血者,而亲属迫切希望患者输血治疗,无奈只好选择以非法交易的方式获得血源,于是卖血行为应运而生。再加上“亲友”身份不易界定,医院和血站也很难审核献血者身份,这样就使卖血者能够轻易通过相关审核。血液买卖的非法行为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而且催生了“血头”、“血霸”及其黑色利益链条。有报道说2017年在北京市的互助献血比例已达21%,而WHO认为,当互助献血在无偿献血中占比大于5%时,就存在非法买卖的风险。互助献血比例加大,还会对无偿献血的公益事业造成冲击,使无偿献血人群流失,尤其是血小板献血队伍缩小。如果医院和采供血机构对互助献血宣传、动员的措施不当,本是为保障急救用血的互助献血政策却表现出强制色彩,会使无偿献血高尚的公益形象受损。有些患者家属会认为互助献血有“以血换血”的意思,片面理解为“想输血必先献血”,引起负面情绪和恐慌。从医疗方面来说,无偿献血和互助献血并行,也会给临床上用血公平带来压力,有些曾参加过无偿献血的患者在治疗期间也需要互助献血,这就会让有些人认为“献血容易用血难”。并且经统计,互助献血的合格率明显低于无偿献血,互助献血者为了保证亲属用血,有可能隐瞒自身疾病。如果遇到疾病检测的窗口期,将给临床用血造成一定风险。基于这些弊端,再结合近20年来,我国无偿献血率持续增长的良好形势,已具备停止互助献血的基础。

取消互助献血,急需用血患者的生命谁来保障?

取消互助献血将对医疗工作有多大影响呢?迄今为止,输血仍是许多疾病不可替代的治疗方法,如血液病、肿瘤、手术等都需要有血液保障才能顺利进行。对于一些长期需要输血或血制品的患者来说,已经习惯了互助献血或向不法分子买血,取消互助献血的政策将立刻引起他们的焦虑。尽管早有消息,还是会给一些急需输血的患者造成突如其来的困境,取消互助献血可能当即就会给他们造成不便,尤其是需要定期输入血小板的患者。同时焦虑的还有他们的医生,如果临床用血不能及时、充足供给,就会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使患者失去治疗机会,医生要面对绝望的生命而爱莫能助。

取消互助献血,急需用血患者的生命谁来保障?

取消了互助献血,无偿献血又将怎样满足临床需求呢?首先,无偿献血需要长期、广泛的宣传。各级政府的重视是推动无偿献血最强大的力量,政府需大力提高履职能力,通过政府主导,协调各方力量,利用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和监督管理,发展宣传队伍和长效宣传机制,扩大宣传覆盖面,为无偿献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无偿献血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要想提高人们对《献血法》的了解、对无偿献血的意义和血液知识的认知程度,必须进行长期、广泛的宣传。要让人们认识到献血是高尚的,不是金钱能代表的,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信念,使无偿献血的公益形象深入人心。血站、红十字会和其它医疗结构也要大力宣传关于献血法和献血知识,并积极协调组织单位、学校等团体和个人参加无偿献血,不断发掘新的献血人群。特殊血型或需要特定血制品的患者也可以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求助。第二,建立长期异地调血机制,解决地区性供需矛盾。如果能实现采供血和用血单位联网,增强献血、用血透明度,既可增进公众信任,又能协助公安部门打击卖血和组织卖血的违法行为。第三,加强采供血机构的设置和运营维护,改善献血环境,开展优质服务,对献血者全程关爱。优良的技术和亲切的语言给献血者温馨的感觉,通过赠送小礼品和定期开展联欢会、表彰会等活动,让献血者充分感受到社会对他们的肯定和尊敬,体会到个人价值。第四,医疗机构通过技术手段节约资源。医疗机构要积严格把握输血指征,减少不必要的输血,把有限的血液资源用于最需要的患者,减缓供需矛盾。有些医生在没有检测血红蛋白数值的情况下凭经验就认为患者应该输注红细胞,或者用冰冻血浆来补充白蛋白等错误行为,是缺乏输血知识造成的。医疗机构要积极推广自体输血、成分输血等技术。择期手术患者、孕妇或稀有血型患者积极开展自体输血,既可以节约血液资源,又能有效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减免输血后免疫反应;而成分输血安全、疗效好,不良反应少,减少患者代谢负担,而且节约资源,并且更有利于血液保存。比如血小板可以在特制塑料袋中(22±2)℃震荡条件下保存5天,新鲜冰冻血浆在零下20℃以下保存1年。输血技术可以体现一个地区、一个医院的医疗水平。

取消互助献血,急需用血患者的生命谁来保障?

虽然面临眼前的用血缺口,取消互助献血可能更符合长远利益。纵观世界,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也是禁止用金钱来鼓励人们献血的。另外,据官方报道,为了确保停止互助献血后的临床必须用血,北京市卫计委努力联系其它省份调剂调血,积极协调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机构,建立每日监测报告制度,保障血液尤其血小板的供应,并组织专家现场指导临床用血。“家有千口,主事一人”,国家政策不可能因为存在不同意见就轻易动摇。也许暂时不能使所有人都满意,但是医生和患者还是应对其抱着尊重、理解和支持的态度。相信如果新政策存在不完善和偏离初衷之处,也将在多方努力下不断改进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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