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上林县原邮政局局长犯贪污罪被判刑

平安南宁网上林讯 (通讯员韦姗婷 陈相)6月21日,上林县人民法院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上林县分公司原总经理、原出纳虚报年终奖、侵吞公款一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周江宁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被告人黄慧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日,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底至2014年底,周江宁利用其担任上林县邮政局(2015年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广西上林县分公司)局长的职务便利,指使出纳黄慧以虚报部分职工年终奖金的方式套取公款,并从套取的款项中拿出近22万元作为“奖金”发放给周江宁及上林县邮政局的2名领导。

2015年底,中国邮政上林分公司账户中结余劳务费160万元。公司经召开扩大会议商议决定,由黄慧负责具体操作,以发放劳务工年终奖的名义,向中国邮政南宁市分公司申报劳务费并用于发放全体员工年终奖。相关款项到位后,周江宁指使黄慧拿出12万元作为“奖励”发放给周江宁及公司领导。案发后,周江宁及其亲属退出25万余元。

法院认为,周江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以虚报年终奖等手段侵吞公款34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黄慧明知周江宁侵吞公款仍为其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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