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8 《金瓶梅》裡西門慶用金錢支撐的妻妾王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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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裡西門慶用金錢支撐的妻妾王國

【作者簡介】王清和,男,北京人,畢業於北京大學歷史系(獲學士、碩士學位)。現居住於美國。除歷史論著、譯著外,在海內外發表大量詩、散文、隨筆、評論等,曾在多家報刊有專欄(如中國《青年參考》、美國《僑報》《多維時報》《發現》雜誌等)。近年致力於文史研究,出版有《金瓶梅揭密市井私生活》《金瓶梅詞話》等。

自周秦以來的中國古代社會的婚姻制度,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以多妾製為補充。

但妾只不過是高級的下人,下人不過是候補的妾(如果主人有興趣),即便如此,男人們還是不滿足,要去嫖、去偷。明代江盈科《雪濤小說》中有種說法:“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妓,妓不如偷,偷得著不如偷不著。”此語流傳甚廣,揭穿了世俗男子的心態。但養也好,偷也好,風流倜儻的前提是要有強大的物質基礎作為後盾,否則只是痴人說夢。

《金瓶梅》裡西門慶用金錢支撐的妻妾王國

看看《金瓶梅》裡的描寫。

一次,乘眾妻妾在後邊李瓶兒房吃酒,惠蓮到月娘房與西門慶鬼混。

女人們一邊與西門慶周璇,一邊向西門慶討要財物衣服,甚至直接要銀子——這是《金瓶梅》中經常出現的場景。

一、潘金蓮的一張床就值一處宅院

西門慶開始時候的財產總數大概超不過一萬兩銀子(價值約合人民幣200萬元),臨死前的財產總數是九萬多兩,至少價值今天的人民幣1800萬元以上。這在當時應算是中等偏上富裕的人家。

西門府正宅是個大宅院,原來門面五間到底七層,值一千二百兩銀子;後來又花五百四十兩銀子買了隔壁花子虛的住宅,五百兩起蓋花園。西門府正宅大院共值二千二百四十兩銀子。李瓶兒過門後,她原在獅子街的住宅(花銀二百五十兩)自然也歸了西門慶;原對門喬大戶家房子也用七百兩銀子買下。這三處宅院值三千一百九十兩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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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禮法和等級制度,明代制定了一整套嚴格的住宅等級規定:“一品二品廳堂五間九架,三品至五品廳堂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廳堂三間七架,不許在宅前後左右多佔地,構亭館,開池塘”;“庶民廬舍不過三間五架,不許用斗拱,飾彩色”(《明史》卷六十八“輿服四”,室屋制度)。

西門慶的父親不過是個商人,西門府顯然是違章建築。後來西門慶“做金吾衛副千戶,居五品大夫之職”(第三十一回),尚不算違制。

西門慶有一妻五妾,六人在西門府各有自己的住處。正妻吳月娘住上房,二房李嬌兒住西廂房,三房孟玉樓住前院西廂房(西門慶女兒西門大姐和女婿陳經濟住東廂房),四房孫雪娥住後院房屋三間,五房潘金蓮和六房李瓶兒在花園內各有一院,內有一座三間二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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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妻妾各有兩三個丫鬟。府中有廚房、馬槽、門房等,僱傭的小廝、家人也有一二十人。可以想見,維持這麼大一個府第的正常運轉,養活這麼大一家子人,是筆浩大的開銷。

潘金蓮娶進門,“西門慶旋用十六兩銀子,買了一張黑漆歡門描金床,大紅羅圈金帳幔,寶象花揀莊(妝),卓椅錦杌,擺設齊整。大娘子吳月娘房裡使著兩個丫頭,一名春梅,一名玉簫。西門慶把春梅叫到金蓮房內,令他伏侍金蓮,趕著叫娘。卻用五兩銀子,另買一個小丫頭,名喚小玉,服侍月娘。又替金蓮六兩銀子買了一個上灶丫頭,名喚秋菊。”(第九回)後來,潘金蓮為與李瓶兒爭寵,纏著西門慶又買了一張“螺鈿敞廳床”,竟花了六十兩銀子!只這張床就值一處不錯的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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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房妻妾一人一箱“秋衣”

西門府上下,個個穿金戴銀,貂裘繡襖。

明代的服飾規定很嚴格,有官民界限,有良賤之別。商賈被視為賤,洪武“十四年令農衣紬(綢)、紗、絹、布,商賈止衣絹、布。農家有一人為商賈者,亦不得衣紬、紗”(《明史》卷六十七“輿服三”)。正德年間的一項服飾制度規定,將商賈與僕役、娼優列為同等:“正德元年,禁商販、僕役、倡優、下賤不許服用貂裘。”

不過約從明代中葉開始,社會風氣趨向奢靡,奢侈之風蔓延,民間服飾逾規越矩,無人能禁。

政和五年(1115)正月十五,李瓶兒邀請西門府女眷到獅子街住宅賞月看燈,其時西門慶還只是剛剛走上致富之路的商人,他的女眷們就已經是如此招搖了:

吳月娘穿著大紅妝花通袖襖兒,嬌綠段裙,貂鼠皮襖。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都是白綾襖兒,藍緞裙。李嬌兒是沉香色遍地金比甲,孟玉樓是綠遍地金比甲,頭上珠翠堆盈,鳳釵半卸,鬢後挑著許多各色燈籠兒。……那潘金蓮一徑把白綾襖袖子摟著,顯他遍地金掏袖兒,露出那十指春蔥來,帶著六個金馬鐙戒指兒。……有幾個浮浪子弟,直指著談論。一個說道:“已定是那公侯府第裡出來的宅眷。”一個又猜:“是貴戚皇孫家豔妾,來此看燈,不然,如何內家妝束?”(第十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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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新秋時候,常時節和應伯爵來到西門府,只見書童和畫童兩個抬著一隻箱子,都是綾絹衣服。

僅是“添些秋衣“,就是六房一人一箱(吳月娘是兩箱)。

西門府眾人四季衣服要派人到南方專程採買。正月裡,喬親家請西門府的內眷們吃看燈酒,為此添置新衣:

(趙裁)卓上鋪著氈條,取出剪尺來,先裁月娘的一件大紅遍地錦五彩妝花通袖百獸朝麒麟補子段袍兒,一件玄色五彩遍地錦葫蘆樣鸞鳳穿花羅袍,一套大紅段子遍地金通袖麒麟補子襖兒,翠藍寬拖遍地金裙,一套沉香色妝花補子遍地錦羅襖兒,大紅金枝綠葉百花拖泥裙。其餘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李瓶兒四個,多裁了一件大紅五彩通袖妝花錦雞段子袍兒,兩套妝花羅段衣服。孫雪娥只是兩套,就沒與他袍兒。須臾,共裁剪三十件衣服,兌了五兩銀子,與趙裁做工錢。一面叫了十來個裁縫,在家攢造,不在話下。(第四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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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說共裁剪“三十件衣服”,是筆誤,應該是二十件:月娘六件,李嬌兒、孟玉樓、潘金蓮、李瓶兒各三件共十二件,孫雪娥只是兩套。

妻妾們的衣服二十件,僅裁剪費就是五兩銀子,還需要十來個裁縫在家攢造。

三、丫鬟用“衣服首飾妝束起來”,請音樂教師

妻妾們有了新衣服,通房丫鬟開始眼紅,春梅纏著西門慶要新衣服。

西門府的這四個家樂丫鬟,金蓮房中春梅、吳月娘房中玉簫、李瓶兒房中迎春、玉樓房中蘭香,全被西門慶收用了,西門慶不僅把她們用“衣服首飾妝束起來”,而且“在前廳西廂房,教李嬌兒兄弟樂工李銘來家,教演習學彈唱。春梅琵琶,玉簫學箏,迎春學弦子,蘭香學胡琴。每日三茶三飯,管待李銘,一月與他五兩銀子。”(第二十回)

《金瓶梅》裡西門慶用金錢支撐的妻妾王國

西門慶死後,孫雪娥與來旺私奔,先留“一個銀折盂、一根金耳斡、一件青綾襖、一條黃綾裙”,謝幫助出逃的來昭夫妻;後來被捉後,當堂審理,追出盜出家私計有:“(屈鏜身上)追出金頭面四件,銀首飾三件,金環一雙,銀鍾二個,碎銀五兩,衣服二件,手帕一個,匣一個;向鄭旺名下,追出銀三十兩,金碗簪一對,金仙子一件,戒指四個;向雪娥名下,追出金挑心一件,銀鐲一副,金鈕五付,銀簪四對,碎銀一包;屈姥姥名下,追出銀三兩”(第九十回)。

這是很大的一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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